新编三国演义——国树国花国鸟评选(二)

作者:苏扬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3-10

  第二回 万类全球竞自由,谁主沉浮?亿人盛世评代表,只看花魁!

  二十多年来,中国的任何问题归根到底的解决法宝是四字真言——改革开放。既然国内扯不清楚,不妨放眼向洋看世界——回顾一下国外走过的“弯路”,借鉴一下外国的评选办法。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确定国鸟的国家,又是一个号称最推崇民主的国家,因此不妨先看看美国经验。白头海雕(bald-eagle,很多人将其误认或误译为秃鹰)是美国的国鸟,白头白尾,为北美洲特有,外观威武、身姿矫健、性情凶猛。在美国文化中,它代表着勇猛、力量和胜利。早在1782年,美国国会就将白头海雕指定为国鸟,并将其作为国徽的主题图案。不过,虽贵为国鸟,美国邮票、硬币上也多次出现白头海雕,白头海雕仍然因为偷猎、栖息地破坏,数量与时俱减。1982年,美国国会为数量不足5000只的白头海雕制定了专门的保护法,又将每年的6月20日定为“白头海雕日”。

  美国确定国鸟是一种集中“独”裁式的决定,并没有体现民主。尽管这种鸟的生存在美国已是岌岌可危,尽管这种鸟没有反映美国多民族移民国家的共同所好,但仅因为形象、性情和民族精神中推崇的“勇往直前”相合,加之当初对此重视的人较少,没有隐含在头衔后面的经济利益之争,因此几乎没有人对此物种和此过程有过异议。从这个经验看这种抓纲而纲举目张的方法似乎不失为“蹊径”。然而,这并不代表这种事在美国都这么好解决:第一个确定国鸟的国家,在确定国花的问题上走了群众路线,因此争论了100余年之久,直到1986年才由国会众议院投票终定为玫瑰,且对不同颜色的花作了不同的语义解释。可见,即便美国也不敢完全认同自己的经验,在信息公开、民权舒张的时代,“钦定”不见得是好办法,而且一旦有利益做背景,道理也就多起来了,因此这种民主最终也是靠集中才定夺的。

  美国的历史经验说明民主和集中各有利弊,不过,在做到了标准、规则、程序的公正后,集中是必须的。

  美国的经验在世界各地不断得到验证。许多国家都是通过立法和民选结合的程序,确定国树、国鸟、国花。例如,1960年,英国先确定了评选的规则和程序,再通过公民投票在几个候选对象中选出了国鸟红胸鸲(又名“知更鸟”,体长约15厘米,胸、腹及腰部羽毛皆为棕红色,外号“上帝之鸟”)——一种不起眼、随处可见但人见人爱很有亲和力的小型鸣禽。

  万类全球竞自由,各得其所。这些国际经验可归纳为两点:①标准、规则、程序的公平合理为先;②适当民主之后的集中。当然,如前所述,我国的生物多样性和花鸟文化都远非它国可比,因此再严密的规则也仍然挡不住争夺,因此还有一条尤其应当引起注意:选国花国鸟国树不是在追求真理,不可能无懈可击,否则就永无止境。

  以往的“三国演义”中这些“洋锦囊”不是没有人拿来献宝,无奈国际经验到我国后似乎都水土不服,导致多次评选要么是少数人自拉自唱,要么是多数人打成一团。在久拖未决的情况下,甚至有许多人对这“三国演义”发表了攻击性反调,声称这种“演义”劳民伤财不算,也没有现实意义,还会导致不公平,是典型的无事生非。

  笔者曾在网上针锋相对,对这些反调逐一批驳,所幸这些炮弹在人民网环保频道上掷地有声。为正视听,特展示“针锋”如下:

  反对派的针①——没有现实意义,没有必要评选,尤其对我们这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中国家;

  反驳的锋:国花固然不像国旗、国徽、国歌那么意义庄严,但毕竟也是“国”字打头,非同小可。为什么要有国树?为什么要有国花?为什么要有国鸟?国树国花国鸟,无一不反映了国家的自然条件、风俗人情以及民族性格等,与国旗国徽国歌一样都是一个国家的象征物,且与国旗国徽国歌的国家形象代表作用形成互补,可以昭示却无示威之虞。再说,以经济学的眼光衡量,有了“国家标准”,商品的可信度就提高了,通过“国”字号这种宝贵资源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国家意识事半功倍。国树国花国鸟作为国家形象和民族精神的象征,便于体现国家的文明程度,体现我国的历史文化和民族精神,对激励国人精神大有好处。世界文化已普遍认可这一点。例如郁金香成为荷兰象征,樱花成为日本象征,几维鸟成为新西兰象征,椰枣在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中都是伊拉克的重要支柱……

  另外,这种评选实际上是在评选动植物保护和相关产业的形象大使,可以大大改善国际环保形象,并推动有关产业的发展。例如,荷兰是一个蕞尔小国,就靠郁金香,美名远扬,国土似乎大了许多;新西兰孤悬南大洋,却以可爱的几维鸟突出了国家的亲和力,甚至将原产我国的猕猴桃冠名几维果称霸世界水果市场。

  有此种种好处,所以在美国选出国鸟后,欧洲许多国家就纷纷效仿。尤其是1960年,在日本东京召开的国际鸟类保护会议向全世界发出倡议,建议每个国家都确定自己的国鸟,以此培养全世界人民的爱鸟意识,更好地保护全球鸟类资源。嗣后,越来越多的国家确定了自己的国鸟、国树、国花,并以此作为重要手段来增强国家凝聚力和国民环保意识,促进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促进产业发展。从世界趋势来看,这“三国”的纷纷出台已经说明了这种评选堪称世界各国先进文化的代表。

  另外,不难看出这“三国”出台还有两个必要条件:国家和平、经济振兴。这也说明了只有国泰民安才会爱屋及乌,可见这“三国”也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中国作为崛起中的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国威日扬的同时正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并将其作为基本国策,“十六大”提出的目标更是建设全面小康的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到了同样重要的位置上。既然评选国树国花国鸟是一个国家繁荣昌盛的象征和道德取向的指针,又是国际主流文化,何乐而不为呢?吵几个架,花点代价,并不能动摇这件事目的的正确性,而且,这种代价我们花得起——中华民族是在21世纪初全面解决温饱问题之后才开始真正对这“三国”郑重其事的,到哪儿去找像评选“三国”投入产出比如此之高且又能唤起民众对国家的归属感、认知兴趣和增强民族自信心的事?何况在铺天盖地、无孔不入的“选美”都公认为能促进文明和经济发展的今天,“三国”评选与选美相比,就意义而言,孰重孰轻,不言自明。

  反对派的针②——各地气候、地理、风俗等迥异,这“三国”的评选难以确定标准,难有代表性,容易导致利益分配不公;

  反驳的锋:前面我们所列的八大标准,要求非常苛刻,可以说没有现实意义,人无圣贤,这花鸟木再是精华也不可能都合乎标准。而且,这些标准本身可质疑之处也很多:例如“分布要广泛”的要求就不妥,看似合理然而却太主观,因为大家喜欢的未必就是分布最广泛的物种,日本国鸟绿雉、新西兰国鸟几维鸟分布并不广泛,但它却是人人喜爱的国宝。同样的理由,“人见人爱、雅俗共赏”也不宜作为硬性规定,因为“漂亮”与否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以中国地域之广,人口构成之复杂,各民族传统差异之大,这样的要求尤其显得意义不大;而且“三国”毕竟是人定的,而我国传统文化千变万化,如讲“中庸之道”的儒学是一种文化,而反中庸的法学也是文化的一种,靠几种花鸟木怎能代表得了?

  看看别国的评选,无不是将就某一方面标准而无奢望面面俱到的。例如,综观世界各国国鸟,大致可将其评选标准分为三类。一是根据民族精神象征的需要确定国鸟。当年美国国会最后选定白头海雕,很大程度上就是需要它的威猛、强悍的气势导引开国之魂。同理,不少国家也选择了鹰、雕、隼、鹫等猛禽作为国鸟,如菲律宾的食猿雕、阿尔巴尼亚的山鹰、厄瓜多尔的大兀鹰、比利时的红隼、冰岛的矛隼、智利的康多兀鹫等,而雄鹰则被伊拉克、科威特、阿联酋、印度尼西亚、波兰等数十国相中作为国鸟。

  二是选择深受当地人们喜爱的常见鸟类,以体现人们的爱鸟护鸟之意。如法国和肯尼亚的公鸡、丹麦的云雀、奥地利的燕子、荷兰的白琵鹭、委内瑞拉的金莺、爱尔兰的蛎鹬、多米尼加的金刚鹦鹉等。

  三是把本国特有的珍稀鸟类定为国鸟,如危地马拉的彩咬鹃、日本的绿雉、新西兰的几维鸟、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极乐鸟、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蜂鸟等,从而让全国民众都来关注、爱护这些珍禽。全世界的经验都说明了,没有哪个物种是专为某个国家的所有人定做的,物种是天定的,标准是人为的,只能“削履适足”。

  还有一种代表性的观点,是担心各花鸟木主产地争相给自家的花鸟木戴上“国字号”帽子,这样一来,如果没有制度保障的预防,谁能保证程序公正呢?因为无论是花啊、鸟啊、树啊,这些具有自然属性的动植物的生长和繁衍是需要特殊的气候和地理条件的,具有特殊气候和地理条件的环境自然也就是特定的地区。既然具有地域特征,花落谁家就有了利益分配的性质。试想一下,如果哪个地区的动植物能够享有国字号的荣誉,能带来多大的经济效益和形象资源,旅游效应、文化资本所带来的财源该有多少,“国鸟生长地”、“国花特产区”、“国树原产地”,这样的“帽子”下面是非常现实的利益。

  从已经出台的倡议、提案和各种准备活动看,凡是可以借这种“封号”扬名的地方的确是支持评选最积极的地方,音量很高:例如黑龙江齐齐哈尔的代表提议定丹顶鹤为国鸟,山东菏泽的媒体呼吁定牡丹为国花,湖北鄂西的代表支持将水杉定为国树等。有些地方还做了一些不当宣传,颇有贬低别人、抬高自己之嫌。对这些“高音”乃至“噪音”,如果在前述争执上取得了共识,完全可以把其当作“嗡嗡叫,几声凄厉,几声抽泣”,没有必要为之担心。这三个代表本来就是个精神象征,本来是没有承载政治和经济利益的责任的,不像评选全国人大代表,既要照顾人口比例、土地比例,又要照顾少数民族。至于有的地方借此获得经济利益,那是天赋资源,就像地上贫瘠的山西地下有煤一样,深山才藏俊鸟,开发过度的发达地区自然不可能在这方面得天独厚,这也算是一种生态效益补偿吧。这方面矛盾是必然的,偏见是难免的,最终只能照顾最多数人的利益,少部分人只能识大体、顾大局。毕竟,选国家领导人还只能考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表而非所有人的代表呢!

  真正会出问题的是下面这一“针”。

  反对派的针③——规则不健全,程序不科学,恐怕劳民伤财、无疾而终甚至产生负面效果。

  反驳的锋:应该说只有这一针扎到了穴位上,以往的评选失败这是最直接的原因。

  评定标准的制定是一件牵动方方面面关系、感情乃至利益,直接影响评选程序和结果公正的国民大事,不能不由分说就剥夺公众在制定评选标准和程序上的话语权、投票权,随随便便就对哪个政府部门放权,否则很难避免“自行其是”。但有关部门2003年5月初定的工作安排却是“中国林学会、中国花卉协会、中国鸟类学会将着手组织评选国树、国鸟、国花,目前此项工作已呈报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届时将通过专家以及大众在2008年前评选出代表我国民族情感和志趣的国树、国鸟、国花”。

  应该说这种工作布置对以前的教训认识不够。一定意义上,“三国”是我国13亿人民的精神代表,“三国”评选说到底是一种群众运动,当务之急是要有一套全民参与的公开、公正的标准和程序,并应将调动国人的热情作为工作开展的前提。试想,如果还像1986年评选国花那样,十多亿公民只投来可怜的15万选票,将这样缺乏广泛参与性的评选结果作为全国公认的“国×”推出,这样的评选活动到底是在凝聚还是在瓦解公众的爱国热情?

  而且,“三国”评选一定要全国人大来具体指导操作吗?是否今后凡是“国”字号的评选,比如国酒、国兽……都要报全国人大来定夺,全国人大岂不成了行业评选委员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个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构,它的职权是立法、监督、任命和罢免等等。而国树、国花、国鸟显然是不能跟国旗、国徽、国歌相提并论的,因为后者是一个国家主权的象征,而“三国”等并不具备这种不容置疑的指代性。各国宪法都只对国旗、国徽作了规定,没有哪一个国家将“三国”列入宪法,可见,国树国花国鸟更应当是群众性的,应该切实体现尽可能多数的国民意趣和文化传统。

  在我国浩如烟海的动植物王国中选出屈指可数的几种担当动植物界的“全国人大代表”,这个操作层面的工作不应该由有关机构指定专家先行操纵,再“以及”到大众。但考虑到评选过程必须有完备的公正的制度才可能保障评选过程的透明性、公众参与的广泛性,因此必须首先从制度建设上为国树、国花、国鸟评选“保驾护航”。从这个角度而言,评选的原则、标准、程序,倒是应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确定颁布,因为这也属于一种行业管理条例,一种部门法。

  程序“法定”之后,不妨成立一个由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临时委员会,权责统一地组织评选,将民意上传下达的责任担负起来,将评选过程中的矛盾及时化解。不过,这种机构成立与否其实并不重要,只要有法必依、依法办事,交给哪个部门来操作都乱不了套——不管是评选的组织者,还是参与者,通过有序组织和平等参与,也许中间会走弯路,会交学费,但最后的结果一定是服众的、公认的。当然,这个过程会比较长,不过这也刚好纠正了导致以往评选失败的一个重要失误——时间太短、评选太仓促,欲速则不达。所幸,在2004年经过调整的工作方案中,国家明文的安排就把底限排到了2008年(可能是考虑奥运会的需要),千古盛世的盛事,不争朝夕。

  总之,在神州大地的千古盛世,在中华文明将要开始伟大复兴之际,“三国”的评选应是对文化的回顾,对科学的普及,对环保的强化。如果能通过法定的程序,执行“讲科学、讲民主、讲法制”的三讲政策,在选这三个代表时也遵循“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表、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先进文化的代表”的重要思想,并有恰当的机构来安排组织、循序渐进,这出“三国演义”就可望善始善终,可望形成亿人盛世评代表的局面。但泱泱华夏,江山如画,“代表”们到底何德何能堪配?且听下回逐一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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