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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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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
http://www.eedu.org.cn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8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当前,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切实做好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小水电的积极作用,完善农村电网,不断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

    一、要提高全社会对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的认识

    当前,重要的是正确认识小水电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首先,我们要看到这些年在适宜地区发展小水电所取得的成绩。应当说,发展小水电是解决我国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问题,解决流域生态和区域发展问题,推动农民生活方式转变和促进乡风文明的一个重要举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水电逐步进入了快速发展轨道,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一些地方过去没有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也出现了诸如开发无序、监管不力、生态失衡、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为了妥善解决好小水电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的认识,理顺一些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对于小水电来说,发展是硬道理,保护生态环境是硬要求,要承认发展和保护有矛盾,要坚信发展和保护能双赢。

    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着眼点还是发展,约束条件是保护生态和有序开发。为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明确思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的要求和有关精神,坚持为“三农”服务,坚持与江河治理、生态建设、扶贫开发相结合,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小水电,努力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统筹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同时,我们也要坚定这样一种信念,小水电是清洁可再生的绿色能源,只要我们切实搞好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就可以实现水电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二、要依法加强对水电开发的全程生态监管

    1.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小水电开发的全程生态监管。以往出现的一些问题,与一些地方的有关行业部门职责不清和监管不力有很大关系。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要求我们必须尽快理顺监管体制和有关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坚决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各级政府依法对小水电规划、设计、审批、建设、运行等环节的全程生态监管力度,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小水电开发问责制。

    2.科学制定规划,保证按照科学规划实施开发。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要求我们在水电开发中要杜绝“无规划、老规划、违规划”开发和“三代替规划”(河段规划代替全河规划、专业规划代替综合规划、企业规划代替政府规划)等问题,建议安排专项资金,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动作,制定全国中小河流流域的整体规划,统筹考虑全流域的水能、水量、水域等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保证其得到认真贯彻实施,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管。

    3.强化资源意识,加强对水能资源的管理。

    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应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以加强对各种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之一,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今后要避免小水电资源开发过程中出现的种种资源能源浪费现象,就要重点加强水资源管理,从注重水资源开发利用向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转变。要进一步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健全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4.强化前置管理,严格小水电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要特别注意完善水电项目的核准,切不可造成技术审查的缺位,更不能搞“以批代审”。要严格小水电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绝不允许在没有进行技术审查之前,就获得项目核准和银行贷款的现象出现,更不能允许一些业主为规避上一级审查,将项目化整为零,留下生态和安全隐患的事情发生。因为,水电站建设涉及防洪、灌溉、供水、移民、生态环境等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对其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一定要慎之又慎。严格项目审批程序,不断强化项目的前置管理,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好水资源和水能资源开发许可、土地和林地合法使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移民等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水电开发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对逃避审批监管的责任人,坚决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5.加强现场监管,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

    对于有环境保护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小水电项目,要特别重视在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监管力度和执法强度。对于电站开发建设不按批准的技术方案和规模进行施工和施工现场混乱、挤占河道,影响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等现象,要通过建立环保、林业、水利等联合执法机制,不断强化建设过程的现场监管,督促业主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坚决杜绝施工期发生水土大量流失和生态大面积破坏的现象。

    6.加强运行管理,实现水电站安全和生态调度。有的早期开发的小水电站,由于缺乏对河道生态用水的考虑,或者虽然设计中留了河道基流,但在运行中将河道挤干榨尽,导致河段出现脱水断流的现象,要坚决及时地予以纠正。对小水电站运行中的安全生产、防汛调度等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必须通过加快实施小水电现代化建设,建立完善信息交换、电视监控系统等,不断强化对小水电运行监管,确保汛期公共安全和枯水期河道生态安全。对在非季节性河流上形成的河段脱水的已建工程,要重新确定河流生态流量,并采取工程补救措施进行改建,保护河流生态环境。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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