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2009年)(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止进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等法律法规,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8年1月公布了《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以下简称“进口废物管理目录”)。
根据2008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执行的情况,我部对进口废物管理目录进行了修订和增补,形成了2009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08年11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张嘉陵
联系电话:(010)66556255
传真:(010)66556252
Email:zhang.jialing@mep.gov.cn, swmd@mep.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二○○八年十月十日
有关单位名单
1.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3.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4.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5.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6.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7.中国造纸协会
8.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9.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0.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
11.中国拆船协会
12.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13.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14.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15.中国化学矿业协会
16.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17.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废旧电子电器再生利用分会
18.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19.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20.中国稀土学会
21.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2.中国皮革协会
23.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24.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25.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
26.中国发酵工业协会
27.中国矿业联合会
28.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
29.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30.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31.中国丝绸协会
32.中国摩擦密封材料协会
附件: |
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2009年)(征求意见稿).pdf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2009年)(征求意见稿).pdf 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2009年)(征求意见稿).pdf |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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