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污染与环境正义研究
3、严重水污染的长期效应导致代际不公等社会问题
爱迪.B.魏伊丝教授在《公平地对待未来人类:国际法、共同遗产与世代间的公平》一书中提出了环境世代间公平的三个基本原则。第一,要求各世代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多样性,这样便不会对后代人解决自身问题和满足自身价值观造成不适当的限制,而且未来世代有权享有同以前世代相当的多样性。这个原则被称为“保护选择”原则。第二,要求各世代维持地球的质量,从而使地球质量流传给未来世代时状态不比其从前代继承时有所下降,并且有权享有与前世代所享受的相当的地球质量。这个原则可以称为“保护质量”原则。第三,各世代的每个成员都有权公平地获取其从前代继承的遗产,并应当保护后代人的这种获取。这个原则可以称为“保护获取”原则。[12]根据世代间公平的这三个原则来看,我国目前的水环境难以为后世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同以前世代相当的环境与资源的多样性,因为污染会极大地降低或消灭多样性;我们留给未来世代的水环境质量已经比我们从前代承接时的质量大幅下降;当代人已经在超前消费子孙的水环境与资源,没有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留下足够的清洁水。换言之,严重的水污染及其长期效应导致了代际不公等社会问题。
在环境领域研究代际公平有一定难度。可观察的代际关系在家庭中最明显,在环境领域研究代际关系,容易导致抽象化,为了在环境领域发现可观察的代际关系,我们以2007年为界限[⑦],假定本年度的环境状况是上一代人为2007年之后的下一代留下的环境遗产,我们就可以在水环境领域观察和讨论代际正义了。我们选择的样本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三类。
《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地表水污染严重。七大水系总体为中度污染,浙闽区河流和西南、西北诸河水质良好,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197条河流407个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9.9%、26.5%和23.6%。其中,珠江、长江总体水质良好,松花江为轻度污染,黄河、淮河为中度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13]目前,我国河流和湖泊中的有毒物质污染问题特别严重,通过自然过程即使是消除目前水平的污染物也需要很长时间。上代人造成的污染推给未来世代处理给带来沉重的环境与经济社会负担,由此造成严重的代际不公。目前我国的大型淡水湖泊和城市内湖水质状况十分糟糕(见表-2和表-3),严重影响未来世代的环境利益。
湖库名称 |
营养状态指数 |
营养状态 |
水质类别 |
主要污染指标 | |
2007年 |
2006年 | ||||
白洋淀 |
83 |
重度富营养 |
劣Ⅴ |
劣Ⅴ |
氨氮、总磷、总氮 |
达赉湖 |
64 |
中度富营养 |
劣Ⅴ |
劣Ⅴ |
pH、高锰酸盐指数 |
镜泊湖 |
59 |
轻度富营养 |
Ⅳ |
Ⅳ |
挥发酚、总磷 |
博斯腾湖 |
57 |
轻度富营养 |
Ⅲ |
Ⅲ |
- |
洪泽湖 |
56 |
轻度富营养 |
劣Ⅴ |
劣Ⅴ |
总氮、总磷 |
南四湖 |
53 |
轻度富营养 |
Ⅴ |
劣Ⅴ |
总磷、总氮、石油类 |
洞庭湖 |
45 |
中营养 |
Ⅳ |
Ⅴ |
总磷、总氮 |
鄱阳湖 |
45 |
中营养 |
Ⅳ |
Ⅴ |
总磷、总氮 |
洱海 |
40 |
中营养 |
Ⅲ |
Ⅲ |
- |
兴凯湖 |
- |
- |
Ⅳ |
Ⅱ |
挥发酚 |
湖库名称 |
营养状 |
营养状态 |
水质类别 |
主要污染指标 | |
态指数 |
2007年 |
2006年 | |||
东湖 |
65 |
中度富营养 |
劣Ⅴ |
劣Ⅴ |
总磷、总氮 |
大明湖 |
56 |
轻度富营养 |
劣Ⅴ |
劣Ⅴ |
总氮、生化需氧量 |
玄武湖 |
55 |
轻度富营养 |
劣Ⅴ |
劣Ⅴ |
总氮、总磷 |
西湖 |
55 |
轻度富营养 |
劣Ⅴ |
劣Ⅴ |
总氮、总磷 |
昆明湖 |
47 |
中营养 |
Ⅲ |
Ⅲ |
- |
水环境世代间公平面临的最严重问题是地下水受到污染。因为地下水流动缓慢,今天产生的污染需要在几十年后才产生影响或被人知道。
地表水遭到污染后,污染物也会向地层深处逐步渗透,目前中国约1/2的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严重。在城市之外,全国人大环资委提交的报告中指出,在整个淮河流域,50米以内的80%浅层地下水都已经变成Ⅴ类水质,丧失了水功能;50~300米的中层地下水,也已出现局部污染。[8]地下水源一旦遭到有毒物质的污染,就不能被未来世代使用。在当今的技术水平下,我国地表水污染治理尚面临很多困难,地下水污染的治理就更不用说了。并且地下水被污染以后,要想控制蔓延是及其困难的,即使以后有了更先进的技术,可以治理地下水污染了,清除污染的费用也会很高。
很多的文献称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这主要是从海洋作为未来发展储备资源的角度来说的,但是从水环境的角度看,后代人所成承继的海洋质量却不容乐观。
根据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我国的近岸海域水质很差。[13]全国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为62.8%,比上年下降4.9个百分点;三类为11.8%,上升3.8个百分点;四类、劣四类为25.4%,上升1.1个百分点。其中渤海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为63.3%,与上年相比,下降6.3百分点;四类、劣四类海水为22.4%,上升0.7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铅。黄河口海域水质良好,辽东湾和渤海湾为重度污染。[13]东海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为28.4%,与上年相比,下降13.1个百分点;四类、劣四类海水为55.8%,上升3.6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无机氮和铅。闽江口为中度污染,长江口、杭州湾为重度污染。[13]全国海洋天然重要渔业水域监测面积为1609万公顷,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汞、铜超标面积分别占监测面积的74.4%、66.9%、40.4%、17.4%、3.4%、3.2%。与上年相比,石油类的超标面积有所上升,无机氮的超标面积略有上升,汞、铜的超标面积有所下降,活性磷酸盐、化学需氧量的超标面积基本持平。[13]沿海发生船舶污染事故107起。其中,发生0.1吨以上溢油事故38起,总溢油量748~898吨,50吨以上重大溢油事故5起;化学泄漏事故3起,总泄漏量约42吨,最大化学品泄漏量36.89吨。[13]渤海是近海污染最严重的区域。曾有研究者发出警告,渤海污染如不加紧治理,可能会成为第二个死海。[14]如此发展下去的话,我们的下一代人对于渤海的“获取原则”就无法保障,代际正义也就无从谈起了。
二、进一步的分析与思考
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观是实现环境正义的理论先导。
虽然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防治水污染应该按流域或区域进行统一规划,但是在我国的水污染防治实践中,法律并没有被充分考虑和遵守,下游治污刚见成效,上游却污染依旧,这样下去,水污染的治理就难有成效。陷入有法不依的怪圈与发展观的落后直接相关。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贫穷与短缺。经过30年的解放思想与探索、创新,中国人找到了财富增长的秘诀,奇迹般地创造了巨额的财富,中国因此进入了小康社会,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巨额财富带来的环境-社会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今天需要做的首先是发展观的与时俱进的发展,即发展观也需要与时俱进、升级转型,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观转型为环境有好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管理制度,关注弱势群体的环境权益,以水生态整体性与流动性为基础,突破行政分治模式,重新设计并逐步完善水环境流域治理的合作治理制度,促进水资源利益和水污染负担的合理公平分担。既然现行的水资源分割管理体制不利于水污染的治理与防治,那么我们就要尝试做出改变,虽然这可能遇到很大的阻力,但是我们必须打破这种局面,对于环保部门来说,需要尽快实现环保部门的环境执法和检测系统的垂直。改变地方环保部门“稻草人”的尴尬境地,改变地方环保部门被“稻草人化”的困境。[15]
鼓励地方政府和公民的创新,加强公众参与。公众是环境问题的最大利益相关者。环境对于他们来说,不是道德话语权,而是财产和健康。[16]社会问题是和社会的权力支配结构、制度安排和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的。社会出现的“病态”只是问题的表象,“病态的社会”才是问题的根源。苏小和认为,在某种意义上,中国经济好比是一个巨大无比的木桶,除非能够持续地补上短板,否则,能够装的水恐怕永远都不能让人满意。而今天,政治体制与政府管理就是最短的那块板。2000年以来,财富增长最快的三个群体就是权力者及其亲属、权力法定的国有垄断部门群体、与权力结盟的资本代表。[17]可以据此推出:导致环境不公问题的根源是政府权力太大,民众权利太少,弱势者权利最小。在所有的弱势群体中农民最穷,就是因为农民离权力中心最远。以权力为中心,离权力越近的人越富,离权力越远的人越穷。因此,真正重要的是增进民权,也就是变革权力结构,给民众更多的自由与权利意味着实现更好的发展,农民如果有与城市居民同等权力,环境不公就会大幅减少。农民缺乏政治、文化与经济资源,因此只有不断改进社会体制,才可从根本上消除不合理社会体制本身所带来和所表现出来的社会问题。
参考文献:
[1]陈阿江.论人水和谐[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19-24.
[2]佚名.中国水污染现状惊人 江河水体呈现“七彩”颜色
[Z].[2009-03-21].http://www.fon.org.cn/content.php?aid=10527.
[3]潘岳.中国环境问题的根源是我们扭曲的发展观[J].环境保护,2005(6):9~10.
[4]潘岳.水污染逼近危险临界点[J].记者观察(下半月),2007(8):24~25.
[5]陈阿江.文本规范与实践规范的分离—太湖流域工业污染的一个解释框架[J].学海,2008(4):52~59.
[6]虞锡君.长三角跨行政区水污染防治合作机制研究—嘉兴、苏州合作治理污水为例[Z].[2007-04-14].http://kjc.zjfc.edu.cn/class/uploadfiles/20073214234322168.doc.
[7]丁莞歆.中国水污染事件纪实[J].中国环境保护.2007(7).
[8]蒋明倬.2007,中国城市的水危机:不安全的城市水源地[Z].[2008-05-04].
http://www.china.com.cn/aboutchina/zhuanti/hjwj08/2008-05/04/content_15055046.htm.
[9]经济半小时.山东肥城肖家店癌症高发之谜[Z].[2005-06-23]. http://www.cctv.com/news/society/20050623/100208.shtml.
[10]佚名. 揭密“死亡名单” 水污染导致癌症蔓延[Z].[2009-05-14].
http://info.water.hc360.com/2005/06/29152355423.shtml.
[11]洪大用.我国城乡二元控制体系与环境问题[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1):62~66.
[12]汪劲.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25-236.
[13]环境保护部.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Z].[2008-11-17].http://www.sepa.gov.cn/plan/zkgb/2007zkgb/.
[14]佚名.专家警告:渤海污染状况日趋严重,如不采取果断措施――十年后渤海将变成“死海” [Z].[2008-10-23].http://news.sina.com.cn/o/2003-12-14/16451339027s.shtml.
[15]陈涛.“稻草人”、“稻草人化”和“去稻草人化”——中国地方环保部门角色式微及其矫正策略[A].第二届中国环境社会学研讨会论文集[C].南京:河海大学,2009:184~194.
[16]潘岳.告别风暴建设制度[J].资源与人居环境,2007(21):56~58.
[17]苏小和.中国经济增长的最大牵制[N].上海证券报,2008-06-30.
[18]王书明.生存权、环境权与社会排斥的底线——环境正义经验研究的社会学视角[J].中国环境资源法学评论,2007(年刊).
[①]具体论述详见洪大用. 环境公平:环境问题的社会学视点[J].浙江学刊,2001,(4) :67~73,潘岳.环境保护与社会公平[J].今日中国论坛,2004,(1):41~45.
[②]此表根据2001——2007年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中的相关数据绘制,2007年公报中将“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改为“突发环境事件”。
[③] 这里的一些思想受到潘岳提出的一些观点的启发,对此表示感谢。
[④] 以上为作者搜集的被媒体报道过的癌症村(目前关于癌症村的研究大多数是记者关于癌症村的调查的报道。报道中,几乎所有的记者都将村民患癌症和村庄周围的化工厂排污联系在了一起),虽然我们目前不能证明癌症与水污染的直接相关性,但是这些村庄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他们周围大多被化工厂这样的污染企业包围。对于一些地区,曾有人通过调查与实验,认为癌症村的出现和附近化工厂的污染大致相关,但是这也只是一个大致的方向。(具体请见“揭密“死亡名单” 水污染导致癌症蔓延”一文,)在第二届中国环境社会学研讨会上,陈阿江教授谈到,目前我们很多人认为癌症村的出现和周围的污染有关,但是陈教授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证明村民患癌症和污染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导致癌症出现的太多因素无法排除,如某些癌症患者有较长的吸烟史,当然还有很多人的生活方式问题也是影响身体健康的一个因素……也正是这些诸多的不确定因素使得很多村民遭受环境负面影响时,却无法提供直接的证据,而化工厂也很少因此停工或者关闭。目前村民自身生活产生的垃圾对环境的影响,也使得很多因果关系的证明或者受害者和施害者的分离成为一个难题。其实,贝克在《风险社会》一书中,也论述了这种两难的困境。“当污染泄露只能在国际交换模式及相应的平衡中理解和测量的时候,将单个物质的单个生产者与单个疾病建立直接的和因果的联系显然是不可能的”……继续坚持这种严格的因果证明就发挥了维护现存体制的意识形态的功能。(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M].何博闻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74~75)但是无论如何,癌症村里的村民多数因癌症死亡是我们无法忽视的事实。我们不能因此停止研究,而应该像霍岱珊所说的那样,对于乡村环保,我们应求证求解求助求变。(霍岱珊. 乡村环保:求证求解求助求变[J]. 绿叶,2008,(11):104~109)
[⑤]在很多地方,农民会怀疑自己患病可能与当地环境污染有关,但是由于引起疾病的原因较多,且自己没有能力和精力来论证污染与患病的关系,所以这种因果关系的确定往往就不了了之。
[⑥]参见王书明.生存权、环境权与社会排斥的底线——环境正义经验研究的社会学视角[J].中国环境资源法学评论,2007(年刊)中的案例研究。
[⑦]我们没有找到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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