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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交易路向何方

发布日期:2010/10/29 20:08:04 作者:晏琴 出处: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晏琴报道

  一年前有关部门还避讳使用的“碳交易”一词,近期却被频频提及。在业内人士看来,前后的变化,表明高层对建立国内碳交易市场的态度已经明晰。

  10月21日,在发改委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解读上提到,应建立和完善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交易制度。这是国家首次在官方正式文件中提及“碳交易”。

  而此前的10月初在天津举行的第四轮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论坛上,也传出了中国将鼓励碳排放交易试点、首部碳交易管理办法将出台等消息。

  官方态度微妙转变的背后,是中国节能减排的压力。

  首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驻华代表处主任、国家环保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夏堃堡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中国要完成节能减排的目标,实现低碳发展,除了依靠必要的行政手段外,也需要引入市场机制,依靠市场的力量。

  “通过交易机制来减少碳排放和污染是一种好办法,这种机制在国际上通过各种市场也都得到了验证。这10多年下来,美国的酸雨从当时的每年排放1800多万吨二氧化硫,下降到将近40%到50%,就是环境效益。”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副总裁黄杰夫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

  所谓碳交易,一般指“总量控制与交易”,即根据国家对碳排放的总量控制,对企业或地方分配减排量,在此基础上,进行碳排放权的交易。另一种则是自愿减排交易,即“基线与信用”,一般用于没有总量控制的自愿减排。

  目前,中国还无法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那样开展基于排放总量控制和指标分配的碳交易,现在我国已经建立北京、上海、天津3个环境交易所在自愿减排模式上进行了尝试。不过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处长王庶指出,自愿碳减排交易以企业社会责任和个人觉悟作为交易条件,在缺少总量控制的激励下,碳市场的需求十分有限。

  除此之外,国际碳交易的大环境也令中国碳交易市场迷雾重重。

  对中国而言,CDM(清洁发展机制)几乎就是中国碳市场的代名词,同时为中国企业带来每年数以10亿美元计的收入。但分析人士却警告说,综合各方面政治、经济上的不确定因素,中国应该尽早跳出CDM。

  由于去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仅达成了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京都议定书》将于2012年到期,未来命运成谜,而《京都议定书》正是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基础。加上国内项目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审核时受阻,已经让CDM市场急速降温。

  自愿减排市场“生意惨淡”,CDM项目又充满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分派硬性指标,被寄予了厚望。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在碳强度目标的执行过程中建立碳交易市场,则其交易过程具有总量控制和强制性的特点,中国碳交易市场的潜力巨大。

  事实上,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孙翠华近日已经明确表示,未来5年将选择部门行业和省份开展碳交易试点。

  早于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已发文确定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开展低碳试点工作。

  而具体到行业分解,分析者普遍认为,电力、石油等行业应先行试点。由于这些属于垄断行业,企业主体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与五大电力公司,较之于钢铁、水泥等存在大量主体的竞争行业,这两个行业的内部约束性碳减排指标更容易设计和贯彻执行,因而更适合先行建立碳交易试点。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中国的碳交易市场具有可持续发展性,并且逐步在国际市场上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未来这一潜藏的碳交易市场将逐步走向规模化,市场调控将成为碳交易的重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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