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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森林碳汇关键在于激活碳交易市场

发布日期:2011/8/30 8:24:07 作者:马建路 出处:黑龙江日报

  当前,气候问题正成为人类面临的十大环境问题之首,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我认为:应对气候变化、打造低碳经济,必须大力发展森林碳汇,但发展森林碳汇,关键是要启动并激活碳交易市场。

  一、发展森林碳汇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而紧迫任务

  由于人类活动的频繁,特别是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人类大量使用化石燃料,在创造了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制造了大量的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导致气候变化问题越来越突出,已经成为世界性问题,并超越环境本身上升为国际间政治的、经济的复杂问题。甚至有可能成为影响21世纪人类发展进程的重大问题。

  中国虽然是发展中国家,但由于经济的长期快速增长,加上粗放式发展方式,使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已经占到整个发展中国家排放总量的50%,占全球排放总量的15%。据国际能源机构估测,到2020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将超过美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已向世界承诺,到2020年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强度下降40%~45%,相应能源强度下降40%。

  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做到两点,一是“控源”,就是从源头上减少碳排放,也就是我们主张的节能减排、低碳生活方式等;另一个是“固排”,就是将排放出来的二氧化碳等气体通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将其吸收并固定在植物体当中,这就需要大力发展森林碳汇。

  森林碳汇,说白了就是森林储碳纳碳的能力。由于森林是陆地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所以有专家说在未来30年~50年间,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蓄积将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最经济可行的固碳措施。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在积极利用森林碳汇应对气候变化。发展森林碳汇,打造低碳经济,不应仅仅是哪个国家的问题,而是全球共同的责任、共同的义务。

  二、发展森林碳汇关键在于启动并激活碳交易市场

  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具有外部性特征,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就是说,只要森林的生命特征存在,它就要固碳放氧;不管有偿还是无偿,它都要为整个地球提供生态服务。所有的自然资源,都是有价值的。这种价值取决于自然资源对人类的有用性、稀缺性。森林碳汇资源具有有用性和稀缺性,并且表现得越来越稀缺。作为一种生态服务产品,理应获得服务回报。如果长期不能以价格和管理来体现,无偿供给,无序使用,无意识管理,一方面会使碳汇提供者因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减少供给,另一方面会导致森林碳汇的践踏性使用,并进一步加剧森林碳汇服务的稀缺性。

  以伊春为例,由于自开发建设以来长期的超负荷采伐,过早地进入“两危”困境,可采资源严重匮乏,整体的生态功能明显下降。这种情况下,伊春持续开展了“严管林”行动,实施了“严格限额采伐不动摇,严打涉林犯罪不手软,严格伐区管理不放松,严肃责任追究不留情”的“四严四不”管林方针,停伐红松等小兴安岭珍稀树种,实施生态移民和烧柴改革,开展“大造林”行动,加快经济转型,主动申请停止主伐等办法,希望在不懈努力下,能够用20年左右的时间,把一个生态恢复完好的小兴安岭还给国家、还给世界。

  但是,伊春的这些做法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利益驱动机制。2010年,伊春市委托中国林科院专家,在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生态价值评价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基本理念的基础上,采用目前国内外常用的方法,对伊春境内的生态价值进行了量化评估,测算出全市每年的生态服务总价值可达1433.03亿元。其中,每年的固碳总量可达到1475.96万吨,固碳服务价值达到36亿元。但在所提供的生态服务中,只有34%为当地享用,其余均贡献于全国乃至全球。也就是说,伊春林区为保护生态、恢复生态、发展生态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但其为全国乃至世界所提供的生态服务却是无偿的,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人们只看到了生态提供者与生态享用者之间巨大的发展差距,却没有或不愿看到其背后的巨大牺牲与无偿占用。虽然国家通过转移支付等政策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节,但并不能体现生态服务的真正价值。所以,要想调动全社会力量发展碳汇,必须加快启动并激活碳交易市场,制定便于遵守和操作的交易规则,真正实现利益驱动下的生态有偿服务,以实现提供者主动、使用者珍惜的生态供需格局。

  进行碳汇交易,尽管现在国内外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但总体看都还不成熟。主要问题在于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带有强制性的利益平衡机制。所以,启动碳交易市场,我们认为,要具备两个必备因素,就是强制性和统一性。从强制性角度看,首先要有政府主导,也就是国家主导。国家主导应建立两种框架制度,一是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对地区间“排碳储碳”进行科学的评价,以平衡碳汇盈亏;二是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可以通过税收手段对碳排放企业征收排放费,补偿到碳汇单位,或者在地区间进行碳交易,购买碳汇指标,这样发达地区不影响发展,欠发达地区可以通过发展碳汇获得市场机制下的“补偿性转移支付”,提供者和使用者都有动力。

  启动碳汇交易,在国际上由于协调机制需要多边复杂谈判才有可能达成一致,所以短期内很难实现,但在国内有实现的可能性。而且我国作为碳排放大国,即使国际协调机制暂时建立不起来,也应首先探索建立内部利益调控机制,以达到“控源增汇”、保障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目的。

  三、伊春具备发展区域性碳汇交易试点的条件

  一是伊春长期倡导并致力于生态保护。多年来,伊春始终把生态作为城市发展的“根”和“魂”,把生态保护作为伊春发展之基和立市之本,对生态保护有着强烈的意识和普遍的共识,对发展碳汇有着根本动因。二是伊春有当试点的经验和诚信。新世纪以来,伊春的生态保护举动已经得到各方的广泛认同和国家各有关部门的信任,先后获得“世界十佳和谐城市”、“城市森林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范例绿色伊春”等几十项荣誉,同时也被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为“全国唯一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全国唯一的林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和“低碳城市试点”,在进行各种试点中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成为国家决策的重要依据。三是已经进行了森林生态价值的评定。2010年,伊春市委托中国林业科学院进行了境内的生态价值量化评估,并在北京进行了结果发布,得到了各界专家学者的广泛赞誉。四是制定了《伊春市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纲要》。努力把伊春打造成低碳生态城市,形成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对其他城市起到示范作用。伊春如果能成为区域性碳交易试点,一定能为国家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做出更大贡献。(作者单位:伊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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