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S:气候变化 暑期社会实践 节能减排 生态文明 环保 生态文明 生态环境 低碳经济 空气质量 健康 能源 新能源 
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低碳 >> 低碳经济 >> 正文

发改委六项措施推动碳捕集试验示范

发布日期:2013/5/10 10:47:05 作者:佚名 出处:中国证券报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及有关部门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通知从示范项目、基地建设、激励机制、规划、标准、国际合作六个方面,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试验示范工作。

  一是结合碳捕集和封存各工艺环节实际情况开展相关试验示范项目。鼓励在煤化工、油气等行业开展针对高纯度二氧化碳排放源进行捕集的示范项目,在火电厂开展燃烧前、燃烧后、富氧燃烧等各种二氧化碳捕集技术路线的试验示范项目,加强不同二氧化碳捕集工艺路线间的技术和经济比较,不断解决相关技术实现产业化应用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

  二是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项目和基地建设。优先支持符合国情、成本较低、规模适度、有行业、地区特色和自有知识产权、近期有较大推广价值的半流程及全流程示范项目,加强对中长期较大规模,涉及捕集、驱油(气)和封存的一体化示范项目的引导。

  三是探索建立相关政策激励机制。研究探索有助于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的引导和激励机制,落实现行有关税收扶持政策。

  四是加强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发展的战略研究和规划制定。

  五是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六是加强能力建设和国际合作。

将本文章收藏至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百度搜藏 分享到新浪微博 QQ书签 收藏到豆瓣 添加到MySpace Yahoo书签 腾讯微博
  • 下一篇文章:

  • 上一篇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