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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节能汽车将分三步走 |
作者:何登峰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31 2:32:4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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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明日起实施——— 上周,北京第五届环保节能车展在北京举行,数百款国内外的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氢动力、纯电动等环保节能车在车展上亮相让观众大饱眼福,也让中国各企业环保节能车技术竞争进入白热化。而就在上周一,中国国家发改委正式出台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对企业研发、引进和投产纳入管理。发改委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必须提交申请,核准后方可生产,同时企业需要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才能生产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生产必须具备核心技术 据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处长李万里透露,《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将从11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首先对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做了明确的定义,并根据技术的成熟程度,把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不同的技术阶段,并根据不同的技术阶段有区别性地进行管理。另外,对生产新能源的企业的生产能力、设计开发能力、产业生产一致性的保障能力,以及售后服务能力也做了具体的规定。为此有关部门成立新能源汽车专家委员会,对新能源和新能源的技术标准进行评判。 据了解,该规则今年3月份开始就在网上正式公布,并引起了国内外汽车企业的关注。企业对一些明确规定表示担忧,比如强制生产新能源的汽车企业至少要掌握新能源汽车三大系统核心技术之一。对此发改委有关人士作出解释,掌握新能源汽车三大系统的核心技术之一是对生产新能源汽车所有企业提出的一个节能要求。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应该对开发的产品有一个基本的认知,应该对产品具有定义的能力。否则这不符合中国国家的利益,也不符合汽车产业的利益。 李万里说:“当然,对于掌握核心技术一条,我们认为不一定马上要有全部的相应的知识产权。可以理解为对了解产品的技术原理、结构、功能和性能的掌握,掌握能源汽车产品生产加工、检测测试的办法和要求。” ●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即将出台 作为节能减排的一个重要环节,发改委已经开始着手对落后产品退出出台相关政策。目前,《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已经基本修改完善,并将在年内公布。 据透露,即将出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将更加强调“强制报废”,弱化对车辆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考核指标,尤其是对载客车将不做具体的报废年限规定。新的规定将逐步向国际报废制度靠拢,逐渐形成一套新的汽车报废制度。作为落后产品退出出台相关辅助政策,发改委将开展汽车零部件的指导工作,通过建立自己的销售市场、二手车市场以及报废制度逐渐地规范再制造业,建立试点,并最终形成国内独有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业。 另外,车辆回收也纳入管理。有关人士认为,根据欧盟和日本的经验,由于回收再利用的系统不仅涉及整车系统的配套网络,并且已经延伸到了各个原材料生产企业,是一个涉及汽车产业上中下游的体系,网络管理体系十分巨大,发改委将本着谨慎态度推进这项工作。 ●863计划推进中国新能源汽车 “十一五”期间,科技部按照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部署,启动实施了863计划。其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将重点瞄准汽车新兴能源动力技术、汽车开发先进项目、节能、环保技术等等。到“十一五”计划末期,各种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技术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燃料电池汽车方面,将掌握动力系统技术平台核心技术和燃料电池发动机等关键技术,形成自主开发体系和完整的技术链和产品链。混合动力汽车方面将进一步提高燃料经济性,降低排放,提高整车可靠性、环境舒适性,降低整车成本。推动建立和完善混合动力汽车生产体系、供应链体系和市场营销体系。纯电动汽车方面将建立起动力系统技术平台,重点提高动力电池和蓄电池的性能,进一步降低成本,推动在特定市场上的商业化应用。代用燃料汽车方面将综合提升发动机、整车和燃料加气站的技术水平,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规模的燃料,加快生物燃料的开发,实现一定规模的应用。传统燃料汽车方面将掌握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汽车产品设计技术,突破发动机直喷核心技术,汽车动力系统、燃料先进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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