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 网站首页 | 资讯 | 文章 | 生活 | NGO | 考试 | 下载 | 图库 | 论坛 | 博客 | Eteam | 产业 | 留言 | FAQ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环境要闻 >> 污染治理 >> 资讯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福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海量削减10%           ★★★ 【字体: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福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海量削减10%
作者:李寒芳    资讯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9

  新华网福州9月29日电(记者李寒芳)福建省长黄小晶26日在全省海洋工作会议上提出,切实治理陆源污染,保护海洋环境,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海量要比2005年减少10%,沿海城市附近海域和重要海湾整治要取得明显成效。

  福建2002年在全国率先出台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以强化海洋环境监测为切入点,以陆源入海污染物排海监督管理和涉海工程海洋环境跟踪监测为突破口,加大海洋环保力度,初步遏制了近岸海域环境污染不断加剧的趋势。目前全省清洁和轻度污染海域面积占69.9%,是全国海洋环境状况最好的省市之一。全省在近岸、近海海域布设海洋环境监测站位500多个,组建了600多人参加的赤潮和环境监视志愿者队伍,赤潮监控面积6300平方公里,赤潮发现率达百分之百。

  日前公布的《福建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暨“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提出,要以修复和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与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控制入海污染物和海洋生态修复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沿海城镇、开发区和旅游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地区陆源污染的控制。

  黄小晶说,要严格执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海总量指标控制和许可制度;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放,实行溯源追究管理;持续推进九龙江、闽江等流域治理,加快沿海地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重视畜牧业和农业污染源治理,大力推广生态养殖和健康养殖技术;依法加强对船舶溢油污染的管理,提高船舶防污设备安装率。

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上一篇资讯: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减排困难 “十一五”环保指标
    贵州"十一五" "6个加强"为农
    “十一五”西部将实现“两稳
    今年上半年中国重点污染物排
    环境污染加剧趋势得遏制粤主
    人大环保执法报告触目惊心 十
    我国环保产业“十一五”期间
    主要污染物“不降反升”,症
    "十一五"时期我国将继续引进
    山东环保“十一五”规划明确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