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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厂将无法在深圳获得环保审批 | ||||||||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 | ||||||||
今日开始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将对建设单位的最高处罚金额大幅提高到100万元。这也意味着,日后在深圳的工程建设项目一旦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将可能面临高达100万元的巨额罚款。同时,该条例首开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先例,如果重大环境污染损害了单位或者个人的民事权益时,检察机关可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法院起诉。 重污染行业将退出深圳 支持个人民事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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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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