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 网站首页 | 资讯 | 文章 | 生活 | NGO | 考试 | 下载 | 图库 | 论坛 | 博客 | Eteam | Ieco | 产业 | 留言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环境要闻 >> 环境观察 >> 资讯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组图]解读环境保护决定       ★★★ 【字体: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解读环境保护决定
作者:赵永新    资讯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15
1月2日,为防止噪音干扰野生鸟类,深圳福田红树林保护区在公路旁边建立了隔音墙。
  吉国强摄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新意迭出,影响深远。记者就此专访有关专家和官员,请他们详解其中新意。

  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把环保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决定》指出:我国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严峻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土壤污染面积扩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剧,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単在隐患。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多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为此,《决定》高屋建瓴、一锤定音:必须站在国家长远发展全局的高度,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工作,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

  明确“十一五”环境目标

  ———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决定》提出,到2010年,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和农村饮水水质、全国地表水水质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好转,草原退化趋势有所控制,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面积有所增加,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及污染趋势减缓,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村镇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圈定七项重点工作

  ———污染防治成重中之重

  《决定》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环保工作的七项重点工作: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以实施国家环保工程为重点,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

  《决定》指出,要健全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包括:要抓紧拟订有关土壤污染、化学物质污染、生态保护、遗传资源、生物安全、臭氧层保护、核安全、循环经济、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工作;同时,通过认真评估环境立法和各地执法情况,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作出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重点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决定》还首次提出,完善对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机制,研究建立环境民事和行政公诉制度。

  实施总量控制

  ———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关

  《决定》提出:要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并落实到排污单位。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责令其停建或者停产,补办环评手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

  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环保总局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

  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出境水质达到考核目标。国家加强跨省界环境执法及污染纠纷的协调,上游省份排污对下游省份造成污染事故的,上游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承担赔付补偿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完善有关经济政策

  ———细化循环经济三环节

  《决定》提出,要“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决定》提出,研究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逐步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要把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坚持和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评优创先活动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环保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决定》明确规定,建立问责制,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执法的问题。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

  《决定》细化了循环经济三个环节:生产环节要严格排放强度准入,鼓励节能降耗,实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强制审核;在废物产生环节,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合理延长产业链,强化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规范环保信息发布

  ———鼓励公众广泛参与

  《决定》明确要求: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省(区、市)有关环境保护指标,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城市噪声、饮用水水源水质、流域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和生态状况评价等环境信息,及时发布污染事故信息,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公布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城市,并实行投资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企业要公开环境信息。

  《决定》还明确要求,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人民日报》 (2006年02月15日 第五版) 

1月10日,北京机场路沿线绿化工程开工,近4万株树木将被移伐,并根据最后恢复方案回迁。图为施工人员在起树中尽力让树木完好无损。
  蔡代征摄
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上一篇资讯:

  • 下一篇资讯: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生态旅游指导意见》将出台
    生态旅游现场会:实现旅游发展
    环保法律实施情况令人忧
    人大常委会就环境保护法律实
    北青时评:别让错误的政绩观
    青藏铁路建设中的环境保护
    以产权清晰化推进环境保护
    “十一五”期间西藏环境保护
    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会徽征
    垃圾处理:中国城市环境保护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