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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改革|生态大省|林业 | ||||||||
http://www.eedu.org.cn 作者:谈佳隆 资讯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1 | ||||||||
但商业林地投资主体放开的同时,并没有出台法规明确经营者的权益。20多年过去了,先行一步的广东省林权改革“起个大早,赶个晚集”。 “切实保护商品林主的权益是难能可贵的第一步”,广东省木材协会会长张健民认为,只有充分认识到林地经营者的权益,广东林权制度改革才能向市场化流转和抵押方向发展,这对于广东林权制度改革至关重要。 行业协会呼吁林业进一步放开 詹志军主任2002年底开始从事木材行业管理工作,对林权制度改革颇有感慨。 “就算改革开放那么早的广东,对木材行业的管理也是跟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配套的,不少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依旧存在于对林业的管理,这使得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很难开展。”他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他介绍说,目前,我国对森林保护的法律法规相当严格,特别是针对林木采伐这一敏感问题,政府部门依然采取国家计划指标等诸多限制措施。以广东为例,“十一五”期间,每年木材采伐数量被限制在1500万立方米。而目前广东每年木材用量以1800-2000万立方米为底线。这意味着在未来几年,广东木材用量存在一个千万以上用量缺口,而这个数字正每年逐步攀升。 广东省一方面希望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但另一方面,非公有制造林不但在种植方面需要审批,在林木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方面更是受到政策制约,森林经营者的采伐需要无法满足,进而降低了投资者的积极性。 “一些官员怕担‘破坏环境’和‘吃子孙粮’的罪名,因此在林权制度改革这个问题上思想放不开,胆子依然很小,步伐也很谨慎。”木材经营者林魁义认为。 广东省木材行业协会会长张健民向《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表示:“砍伐问题是目前政策最大的瓶颈问题。生态林、水源林、风景林等该保护就应该保护,商品林能够砍的就应该可以砍,而目前经营者连对自己种植树木的砍伐权都不能自主,这导致了很多人没有积极性。” 张健民相信,即使政策放开了,在广东也不会出现乱砍乱伐的情况,因为经营者不是傻子,如果砍得多了价格肯定下来,只有当市场价钱较合理的时候,经营者才愿意把林木砍下来,价格便宜就一直种着,这才是市场经济的思维,所以“政府官员根本就不应该担心”。 生态与产业孰轻孰重? 近年来,浙江、黑龙江、四川、云南、贵州、福建、内蒙古等省区纷纷提出要建设生态“大”省。然而,要论生态意识“老资格”,那非广东省莫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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