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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税收职能 推动绿色发展

Eedu.org.cn 作者:查玮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3
摘要: 所得税优惠在促进生产设备环保升级、引导企业节能减排、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为节能环保企业降低了成本,增强了发展动力。

刘宝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财政金融专业毕业,1994年底至1995年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进修,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从事所得税工作30余年,具备深厚的税收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业务管理经验,主导出台了大量所得税政策和管理制度,先后参与编写《企业所得税实务》等所得税专著十余部。

 

 

所得税优惠在促进生产设备环保升级、引导企业节能减排、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为节能环保企业降低了成本,增强了发展动力。

对话人: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

采访人:本报记者查玮

税务部门先后出台了哪些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

■包括环境保护、节水节能项目“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等4方面优惠政策。

中国环境报:“中华宝钢环境奖”的获奖者都在各自行业和领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宣传环保理念、创新环保技术、提高环境意识贡献了力量。请谈一谈你们的获奖感受。

刘宝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要求,税务部门一直大力支持环保事业发展,主动服务节能环保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多次强调,未来税制改革要向绿色税制发展,环保行业是绿色行业,要加大税收支持力度。这次获奖是对我们过去工作的肯定,也对我们未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更加自觉地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绿色税收政策,培育服务好绿色税源,引导调节好绿色消费,让所得税政策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中国环境报:随着环境治理市场逐步开放,节能环保产业在各类产业市场占有重要一席。据了解,作为主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职能部门,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高度关注环保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请您详细介绍一下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

刘宝柱:所得税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工具之一。2008年企业所得税立法时建立了产业为主、区域为辅的优惠体系,其中,扶持节能环保产业与循环经济发展成为重要的优惠方向。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税务部门结合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与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持续关注节能环保方面税收优惠的落实情况,及时调整和推动相关政策修订与完善,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分量”的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环境保护、节水节能项目“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二是制定和明确了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投资额享受税收抵免的具体执行口径,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三是制定和细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四是制定下发了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展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实施。

中国环境报:请您简要介绍一下,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证这些节能环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刘宝柱:为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税务部门多措并举,全方位落实环境保护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强政策执行的确定性、企业享受优惠的便利性、税务机关落实工作的规范性,用税务部门多走、早走一步,换纳税人省心、安心一些,彻底打通“两个一公里”,把政策从案头送到纳税人的心头。

一是问计问政于民。多次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意见,使支持政策更加精准地契合企业需求。

二是宣传辅导到位。通过在线访谈、税务网站、12366热线、办税服务厅等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辅导,对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开展点对点的宣传辅导和纳税服务,确保企业“应知尽知”。

三是简化政策流程。取消事前审批,实行事后备案,并精简报送资料,大大便利了节能环保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四是狠抓贯彻落实。定期开展政策落实督导和政策效应评估,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调查问卷了解政策落实情况,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并为今后进一步完善政策奠定基础。

怎样促进节能环保企业了解、掌握和利用这些政策?

■建立比较全面、系统的政策制定、宣传和辅导工作机制。

中国环境报:这些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为节能环保企业带来了哪些实实在在的支持?

刘宝柱:据统计,2015年节能环保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额91.22亿元。其中,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收入减免税额45.45亿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减免税额18.64亿元;节能环保专用设备减免税额27.13亿元。从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至2015年底,环保节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额达800多亿元。应该说,所得税优惠在促进生产设备环保升级、引导企业节能减排、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为节能环保企业降低了成本,增强了发展动力。

中国环境报:在税收优惠政策中,企业所得税主要涉及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款减免,以及节能环保设备投资抵免税款等方面。那么,随着这些政策体系的相继完善,节能环保企业该如何了解、掌握和利用这些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以实现企业更好的发展?

刘宝柱:目前税务部门已经建立了比较全面、系统的政策制定、宣传和辅导工作机制。

在制定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时,税务机关坚持税收政策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发布,对政策文件进行详细解读,对重要政策还会通过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方式,进一步释放权威信息,便于节能环保企业理解执行。

在政策宣传辅导环节,一方面,节能环保企业可以通过税务总局和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各地办税服务厅、税务总局和各地税务机关微信、微博和客户端等及时了解、掌握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节能环保企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还可以通过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网上咨询等方式获得专业的帮助,更加准确地适用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

下一步会推进哪些工作?

■适时更新完善税收优惠目录,引导社会资源更多流向节能环保行业。

中国环境报:从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节能环保行业当然也在其中。那么,营改增后,在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会不会有变化?节能环保企业应该怎样积极应对?

刘宝柱:税务部门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备的节能环保所得税优惠政策体系,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现行政策体系充分发挥了税收职能作用,促进了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因此,节能环保所得税优惠政策体系在短期内不会有大的调整,但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适当完善,比如更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目录,使之更加契合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实际。节能环保企业可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和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和客户端,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变化情况。

中国环境报:请您谈一谈,在完善节能环保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方面,下一步还会推进哪些工作?

刘宝柱:最近全国多个省市遭遇雾霾天气,如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降低资源承载压力、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成了举国关注的焦点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持续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新进展。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同志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不折不扣落实好推动绿色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党组部署,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实际,适时更新完善节能环保相关税收优惠目录,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引导社会资源逐步退出高污染、高能耗的行业,更多流向国家鼓励的节能环保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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