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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束长期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历史 | ||||||||
作者:记者 易凌 资讯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2-11 | ||||||||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结束了长期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历史,开始进入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新阶段,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于林业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李育材介绍,该项基金的补偿对象是承担重点公益林管护的单位,包括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乡镇集体和个人的管护责任人。补偿基金将对管护人员的劳务费或林农的补偿费、林木抚育费用、重点公益林的森林防火等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 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官员王前进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确立为重点公益林的保护提供了长期的、稳定的资金来源,也使公益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特别是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提高他们种树护林的积极性,确保了中国林业生态建设持续健康的发展。 据悉,国家林业局从全国近40亿亩林业用地中划定了15.62亿亩重点公益林,本次选定的4亿亩重点公益林将覆盖主要大江大河上游地区、国家自然保护区以及主要的国家级自然生态地位重要但生态系统脆弱的地区。王前进说,中央政府也要求全国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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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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