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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环评制度执行难缘于错误的政绩观 | ||||||||
作者:刘世昕 资讯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9 | ||||||||
据新华网援引中国青年报报道,国家环保总局新闻发言人潘岳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环评制度已经实行多年,但仍有许多项目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未经环评就开工建设,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隐患,究其原因是部分地方政府官员错误的政绩观。 潘岳介绍说,环境影响评价就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是控制新污染的第一道关口。“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的阻力首先是一些地方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到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潘岳说,一些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冶炼、小铁合金、小化工等被明令禁止的项目,在一些地方竟然呈现蔓延趋势,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有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不管项目有无污染,只要拉来投资就批准。有些地方领导出面干预,片面强调简化审批,限期办理相关手续。个别地方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中存在“首长意志”、“先上车,后买票”等违法现象。 潘岳说,一些地方环评制度执行不力,环保部门也有一定责任。环评单位的不规范运作客观上助长了企业有法不依。据悉,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开始整顿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环评审批单位、评估单位、报告书编制单位都对环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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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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