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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法评:对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的三点反思 | ||||||||
作者:阮占江 资讯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4 | ||||||||
本期撰稿人 阮占江 备受媒体关注的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该不该停建,日前终于有了正式的说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日前明确表示,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渗膜工程至今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该立即停止建设,充分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依法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据4月1日《法制日报》报道。) 中国生态学会理事长、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如松在评议此事的时候,认为这是一例“外耻内愚”的典型。八国联军毁掉了圆明园的人文生态,这是结构性的破坏;现在的整治工程将毁掉圆明园的自然生态,这是功能性的破坏。而回看整个事件,我们确实不难发现,其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充分暴露了目前我国公共工程建设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重大公共建设在举行专家论证时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一种形式化、过场化的情形。比如这次,尽管面对有关专家和新闻媒体的质疑,圆明园多位工作人员均称,此工程会大大节约用水,是经专家反复论证和计算过的,不会对周围的生态造成影响。但是,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论证会?到底是一些什么样的专家参加了这个论证会?其中又有多少是真正的专家意见? 近年来,全国有不少重大的工程项目,在被发现问题之前和之后,几乎都一致声称自己的项目是经过科学、权威的专家论证的。而经过调查后,人们却发现,这其中很多所谓的专家论证,实际上是一种形式主义,就是在所有的主意和方案都已经确定之后,再请一些所谓的专家前来走走过场,继而为自己单方面的决策行为披上一件民主、科学和合法的外衣。而对于这种重大工程论证形式化的现象,显然需要一种相对严格、系统的制度来加以防范和惩治。 其次,一些重大公共工程建设,缺乏对自然客观规律应有的尊重和遵循。圆明园方面声称,之所以要实施如此工程,主要在于地面漏水严重,而北京水资源严重紧缺,因此也就不惜花费巨额资金来修补整个水底。显然,这是一种典型的对自然客观规律缺乏基本尊重的人定胜天思想,是一种在现代巨大财力、物力和科学技术支撑下的人类行为的盲动。 再次,一些公共工程建设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财政使用随意化、浪费化的情况。虽然有关工作人员声称,这次花费的资金并没有媒体报道的1.5亿那么多,但是,就算没有这么多,那肯定也是一笔不少的费用。问题在于,任何资金的使用,都应该经过一个相对民主、科学、公开的程序,必须保证有限的资金都能够及时、合理地用到最需要用钱的地方,而不是如此轻举妄动。这件事再次暴露了我们在财政资金使用上监督机制缺失或乏力的问题。 圆明园方面之所以能够在两年时间内,公然、持续地进行一个明显违反多种程序规范的工程,其中暴露的问题的确值得社会各方面进行深入的反思。只有对其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进行系统的反思,并且明确予以加强和完善,才会杜绝类似的不法工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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