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环境要闻 >> 国内快报 >> 资讯正文 | ![]() ![]() |
|
||||||||
怒江水电规划渐被解禁 缓解电荒增加就业被看好 | ||||||||
作者:孙荣飞 叶… 资讯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3 | ||||||||
有关人士表示,如开发实现则不光能够大规模进行“云电东送”,还可增加171.6万人就业,带来44.8万个长期就业机会 本报记者 孙荣飞 叶静 发自北京 一年多前,被国务院暂停的云南省怒江水电建设规划,目前正在被高层逐渐解禁。 “一个多月前,我、陆佑楣与方舟子等12人花了一周左右考察怒江水电开发生态情况,回来后向国务院上书建议加快怒江水电建设,很快国务院领导就批复说,‘看来此事还需要调整’,现在该批复已转交国家发改委处理。”昨日在北京国际饭店举行的“科学发展观与绿色经济高峰论坛”的间隙,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这消息时显得情绪很激昂。 对此消息,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何宣予以点头,并告诉本报记者,云南省即将召开全省电力建设工作会议,作相关部署。 何祚庥的激动和国务院领导所说的“此事”起因于温家宝总理去年的一纸批示。去年2月,温家宝总理对国家发改委上报国务院的《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批示道:“对这类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且有环保方面不同意见的大型水电工程,应慎重研究,科学决策。” “该批示是‘绿家园志愿者’等多个民间环保组织联合起来向国务院建议的结果。”何祚庥表示。 批示的结果是,怒江开发的节奏掌控在了环保总局。 环保总局的行动是要求相关单位提供“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2004年11月13日召开了“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环评审查会”,包括4名院士在内的15名专家组成了审查小组,对报告书进行审查。 审查会召开的第二天,云南省大部分媒体都用显著版面报道了《怒江中下游流域水电规划报告》审查通过的消息。 “但从实践结果来看,专家组的审查通过并不等于环保总局批准,到目前为止,环保总局还没有同意。”云南省发改委能源局吴局长电话中向记者无奈地表示。前几天他专程去了北京一趟,“国家发改委其实是非常支持我们的,比我们还急。” 云南丰富的水能资源 “环保人士和环保部门制止怒江水电开发的理由是将会破坏怒江原生态,我们4月份察看怒江发现当地生态破坏已经非常严重,从怒江水面到1500米高的山段树林已被砍得差不多了。”何祚庥说,“穷得家徒四壁的百姓只能砍材生火取暖做饭。” “实际上,只有开发怒江才能有资金进行生态移民,也才有可能使植被不再被当地百姓出于生存而破坏,怒江水电建设完全可以做到循环经济。”华顿综合经济研究所所长沈晗耀解释。 “环保人士反对开发云南怒江水电的另一大理由是开发怒江会改变原住民的生活方式,破坏文化多样性。可是有没有想过这种想法实际是只许自己变,却不准他人也变。”作为新语丝社社长的方舟子这样认为。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葛剑雄则根据史料研究指出,现在的怒江人民也是在明清时期迁徙过去的,“这该怎么算?” “美国人民把搁浅的鲸鱼推入大海这值得赞扬,鲸鱼被非洲难民捕食,这也应赞扬,因为它救活了一群人。”葛剑雄的这个观点很形象。 云南省政府资料显示,2004年云南人均生产总值刚刚超过800美元,仅为同期全国平均水平的70%左右。同时,云南现有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占云南总县数的61%,人均年收入865元以下贫困人口760万人。 “这种现状决定了云南须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快发展,而加快开发水能资源是振兴云南经济的最有效途径。”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何宣以政府代表的姿态表示。 水能资源这块,云南的现实是,可开发量达9000多万千瓦,占全国可开发量的20.5%,居全国第2位。 “但2004年省全年电力缺口达到61亿千瓦时。如果开发怒江水电则不光能够大规模‘云电东送’,还可以增加171.6万人就业,带来44.8万个长期就业机会。”何宣很憧憬。
|
||||||||
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 |
![]() |
三年“环保规划施政”成效明 第二届今日水电论坛通过全球 开发水电:缓解我国能源压力 国家旅游局环保总局联手将环 香港首个“可持续发展策略” 关于国家“十一五”环境保护 中国公布防沙治沙规划 五年内 泛珠合力规划绿色生态河 怒江水电项目年内举行环保听 西部“圈水”运动:难以逾越 |
![]() |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05 中国环境生态网 本站域名 http://www.eedu.org.cn 粤ICP备05001066号 穗监备:4401990805086号 本站申明 本站所有资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