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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水电项目年内举行环保听证

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hc360慧聪网环保行业频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5


    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我国有争议的大型建设工程都将举行环保听证会。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指出,该制度的意义在于拓宽环保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渠道,规范行政许可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环境权益。

    11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第七届“杜邦杯”环境好新闻奖颁奖仪式上透露,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我国有争议的大型建设工程都将举行环保听证会,让公众来参与决策。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有关官员11月8日告诉记者:“所谓大型建设工程,就是属于国务院投资、由国家发改委审批、投资额度超过两个亿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它的建成同时会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怒江水电项目面临环保听证

    11月8日,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官员赵珂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家环保总局即将召开怒江中下游水电建设项目听证会。

    赵珂告诉记者,像怒江、虎跳峡水利建设工程这些有争议的项目,因为可能损害当地的生态环境,所以对于环保部门来说在环评时必须十分谨慎。

    赵珂解释,潘岳说的“我国有争议的大型建设工程都将举行环保听证会”,是个很现实的事情。比方说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这个项目,就因为它涉及到公共利益非常重大,环保局召开听证会的目的是供决策机关参考。

    据了解,去年8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一位官员参加了关于怒江13级水坝规划的评审会。在会上,他是惟一的反对者。目前,怒江水坝建设工程因为种种原因尚未进行下去。

    同样,最近引起争议的虎跳峡流域修大坝,反对者除了民间环保人士,还有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一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像虎跳峡修大坝这样的大型工程,在动工前,必须向国家环保总局递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如果直接在虎跳峡建大坝,环保总局不可能同意。”

    赵珂解释,像这样的重大项目,必须上报国务院,各部委都要参与决策。“如果真到了这一步,我们在环境评估上会提出不同意见。”

    环保审批“一票否决”

    8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出台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其中确定了两类建设项目和十类专项规划将实行环保公众听证。

    两类建设项目为: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或者其他污染,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小型建设项目。

    十类专项规划为: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该制度的意义在于拓宽环保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渠道,规范行政许可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环境权益。

    作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的起草人之一,赵珂告诉记者,《暂行办法》是与《行政许可法》配套的法规,现在社会公共建设注重的是公众参与和民主抉择,听证会是其中的形式之一。

    他说,我们举行听证会的目的就是要保证大型建设工程单位能够听从我们环保部门的建议。听证会结果在我们审批的时候,会作为决策的依据之一,这里所说的审批,只是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虽然我们的审批,可能影响不到有关部门最后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但是如果有一项审批没有通过,这个项目就不能再进行下去。也就是所谓的“一票否决”。

    赵珂介绍,目前各个地方开始进行环保行政许可听证。今年8月13日,北京市环保局召开北京电力公司高压线工程环保行政许可听证会,这是北京第一次就建设项目举行环保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上,双方最主要的争论围绕在高压线路产生的电磁辐射是否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沿线居民、单位代表认为,220千伏高压线产生的电磁辐射,会对40米至300米范围内的居民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工程建设方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公司则认为,该项目符合《城市电力规划规范》的相关规定。

    赵珂介绍,经过听证会以后,北京市环保局还是批了那个项目,因为环评所参照的国际标准是550千伏,市环保局认为项目可以达标,所以在环保方面不存在问题。但是,实际上这个问题在科学上还存在争议。最后高压线沿路居民到法院告了北京市规划委,参加行政复议的是北京市环保局,到目前为止,行政复议结果还没有出来,工程就没有再进行下去。

    赵珂认为,行政许可的听证办法主要针对的是程序问题,我们讲程序公正是结果公正的必经途径,程序不公正,必然结果不公正,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主要是规定一个合乎标准的程序,来保证结果。

    发改委:不放弃重大水电项目开发

    在日前举行的联合国水电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表示,中国充分重视反对声音,但不会因此放弃重大水电项目的开发。

    张国宝在演讲中说,20世纪90年代以来,围绕三峡工程的建设也引起了不少争论。一些组织和人士关注水电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提出了很多意见,这些意见使水电建设者在设计和建设中更加注重环保,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使水电建设方案更加完善。

    张国宝表示,未来20年,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利用好丰富的水能资源是中国能源政策的必然选择。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介绍说,发达国家在上世纪已经完成了80%的水电开发,而中国目前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还不到25%。如今,发达国家的注意力已转移到对水电的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他说,如果按照发达国家现在的标准,今天的中国就什么都别干了。

    “失误不得,也耽误不得。”徐锭明说,中国水电发展既要注意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也要考虑到我国水电发展的特殊阶段和实际情况。

    2003年8月,由云南省怒江州完成的《怒江中下游流域水电规划报告》通过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持评审。该报告规划在怒江中下游开发总装机容量达2132万千瓦的水电,包括了怒江中下游松塔、丙中洛、马吉、鹿马登、福贡、碧江、亚碧罗、泸水、六库、石头寨、赛格、岩桑树和光坡两库十三级梯级的开发方案。这意味着从源头到流出中国尚无一处工程的“处女江”怒江,也被列入开发规划当中。一时间,引发了一场“给子孙留一条原生态河流”,还是“给怒江人民一条出路”的大争论,怒江的命运引起人们的关注。

    温家宝总理曾批示,怒江13级水坝开发规划要“慎重研究,科学决策”。怒江水电开发一度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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