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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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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
作者:国家环境…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2

  一、综述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制度是以量化的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城市政府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取得成效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城考”考核的对象是城市人民政府。《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集中反映全国城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
  2005年,全国城镇人口5.62亿,城市化率达43%。为推进城市环境保护工作,2005年全国城市环境管理工作围绕1个基本原则,体现3个主要特点:
  围绕1个基本原则:曾培炎副总理在2005年“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市长峰会”上的重要讲话曾指出:保护环境是城市市长义不容辞的责任,市长是城市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市长应该成为热爱环境、重视环境保护的环保市长。在我们国家660多个城市中,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在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方面,走在了全国城市的前列。我希望对个别破坏环境、环境保护不好的城市,就像世界卫生组织评价环境质量最差城市一样,对这些城市进行公报。为此,我国城市环境管理工作将“抓两头,带中间”作为1个基本原则。
  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来讲,创模重在树立先进,“城考”重在警示落后(抓两头)。从省级来讲,全力推动各省级环保部门开展“城考”工作,充分发挥省级环保部门的作用,加强分类指导,用好“城考”这个抓手,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促进全国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水平逐步提高(带中间)。
  体现3个主要特点:一是提高“城考”数据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通过会审、专家审核、抽查和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对重点城市“城考”结果严格审查;二是充分发挥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在“城考”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文件指导、信息交流、监督检查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全面推动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认真开展“城考”工作;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通过新闻媒体舆论宣传,鼓励先进,警示落后,加强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意识,推进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
  2005年,全国参加“城考”的城市数量已达509个,其中地级以上城市(含直辖市)293个,县级市216个。
  1.各省、自治区“城考”工作评价
  2005年,各省、自治区环保局(厅)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对“城考”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各城市开展“城考”工作,采取切合地方实际的方法和措施,力求客观、全面反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其中,黑龙江、河北、江苏、福建、山东、四川、云南、湖南、广东、广西等10省(自治区)“城考”工作综合评价较好,组织工作扎实认真,材料报送及时规范,“城考”工作已全面推开,影响广泛,对推动城市环境管理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其他省也在积极努力,“城考”工作水平正在不断提高,并各有特色。
  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将“城考”纳入省政府工作议事议程,并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启动了四川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世行贷款项目,全面增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等省(自治区)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城考”结果,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增强了各级城市政府对城市环境问题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视。黑龙江、辽宁、广东、江苏、山东等省将“城考”工作与省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推进“城考”工作。河北、福建、山东、湖北、湖南、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对辖区内的考核城市采取先分组交叉审核,然后再进行会审,并辅以现场核查和专家质询等方式。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河南、江西、陕西、贵州、海南、新疆等省(自治区)按照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对抽查的重点城市部分“城考”指标进行认真核实。四川省环保局还专门成立了城市处,广西环保局设立专岗专人负责“城考”工作,每年拨出专门经费用于考核,加强“城考”力量。
  2.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
  “城考”促进了各省、自治区所辖城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05年,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城市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受到了多数城市政府的重视,环保投入进一步增加,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综合防治污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国城市环境质量总体上有所改善,部分城市的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005年,海南、广东、福建、山东、新疆等省(自治区)在保持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方面的“城考”成绩较好,山西、贵州、内蒙古、广东、新疆等省(自治区)进步较大。江苏、浙江、海南、河北、福建等省区在城市污染控制方面的“城考”成绩较好,贵州、四川、内蒙古、陕西、湖北等省区进步较大。山东、江苏、广东、河北、福建等省(自治区)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城考”成绩较好,四川、甘肃、陕西、新疆、青海等省(自治区)进步比较大。
  ——城市空气质量:
  根据全国522个城市(含县)环境监测数据,全国城市空气质量达到Ⅰ级标准的城市有22个,占4.2%;达到Ⅱ级标准的城市有293个,占56.1%;达到Ⅲ级标准的城市有152个,占29.1%;劣于Ⅲ级的城市有55个(含县),占10.6%。与上年相比,城市环境质量优于Ⅱ级的城市比例增加了12.6个百分点,劣于Ⅲ级的城市的比例减少了9.9个百分点,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但是,全国城市的空气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山西、新疆、甘肃、宁夏、河北、陕西、内蒙古、四川、贵州等省(自治区)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城市较多。在全国43个城市空气质量劣于Ⅲ级的城市(不含县)中,山西省占了16个。
  全国43个城市空气质量劣于Ⅲ级的城市(不含县)名单见附表。
  ——城市水环境:
  根据2005年全国509个“城考”城市的“城考结果”:
  全国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平均比上年提高了0.95个百分点;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比上年提高了3.7个百分点。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
  根据2005年全国509个“城考”城市的“城考结果”:
  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29.44%,其中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60%的城市201个,占39.49%,比上年提高了11.4个百分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的城市比上年减少了16个。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为59.71%,比上年提高了2.36个百分点,其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的城市274个,占53.83%,比上年提高了3.34个百分点,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的城市比上年减少了30个。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特指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装置)为67.30%,比上年提高了6.86个百分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为0的城市比上年减少了27个。
  但是,2005年,全国城市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仍然突出。其中,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西、贵州、安徽、新疆、广西、云南、甘肃、内蒙古、陕西等省(自治区)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的城市有178个,占“城考”城市总数34.8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的城市有130个,占“城考”城市总数25.59%;地级以上城市(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为0的城市有80个。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为35.06%,比上年提高了0.85个百分点,其中151个城市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40%(含)以上,占29.67%,但也有24个城市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20%以下,占4.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较低的城市有:二连浩特(内蒙古)、鄂尔多斯(内蒙古)、乌兰察布(内蒙古)、玉门(甘肃)、五大连池(黑龙江)、永城(河南)、吴忠(宁夏)、珲春(吉林)、龙泉(浙江)、长葛(河南)。
  ——污染防治:
  根据2005年全国509个“城考”城市的“城考”结果:
  全国城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99%,比上年提高了3.21百分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平均为88.07%,烟尘排放达标率平均为87.58%,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平均为85.31%,粉尘排放达标率平均为83.15%。
  全国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平均为2.18%。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较低的城市(均低于0.6%)有:华阴(陕西)、安达(黑龙江)、北宁(辽宁)、北票(辽宁)、贺州(广西)、南阳(河南)、凤城(辽宁)、昭通(云南)、阜阳(安徽)、富锦(黑龙江)。
  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城考”得分大多在省内排序位列前茅;中小城市得分相对偏低,排序落后,主要原因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和城市环境管理水平较低,尤其是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在全国近300个地级城市“城考”结果中,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对最差(即有5项以上“城考”指标在全国地级城市中排名居后,也在该省“城考”排名靠后)的6个城市是:
  内蒙古乌海、云南昭通、广西河池、甘肃陇南、江西萍乡、陕西商洛。
  内蒙古乌海:环境空气质量超Ⅲ级(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工业烟尘达标率6.4%、二氧化硫达标率0.75%、工业粉尘达标率1.13%;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为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17%。
  云南昭通:环保投资指数0.5%;环境空气质量超Ⅲ级;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为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工业烟尘达标率50%。
  广西河池:环境空气质量Ⅲ级(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为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50%;城市水域功能区达标率0;二氧化硫达标率47%;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22%;
  甘肃陇南:环保投资指数0.6%;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为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工业废水达标率14%;工业烟尘达标率0、二氧化硫达标率0、工业粉尘达标率0;
  江西萍乡: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为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69%;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3;工业烟尘达标率33.2%;工业粉尘达标率21.6%。
  陕西商洛:环境空气质量超Ⅲ级;环保投资指数1%;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为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工业废水达标率58%;工业烟尘达标率2.4%、二氧化硫达标率2.6%、工业粉尘达标率5.7%。
  3.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1)直辖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2005年,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4个直辖市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均取得进展。与上年比较,4个直辖市PM10平均年日均值下降了0.011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年日均值下降0.008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年日均值下降了0.0068毫克/立方米,但环境空气污染形势仍然严峻。4个直辖市中,PM10年日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的有北京、重庆、天津;二氧化硫年日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的有上海、重庆、天津。
  4个直辖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进展。其中,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60.84%,比上年提高了7.88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为88.48%,比上年提高了6.49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为37.27%,比上年增加了1.19个百分点。
  (2)其他国家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2005年,除4个直辖市及拉萨以外的108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大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平均年日均值为0.101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了0.01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55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了0.00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均值浓度为0.034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了0.004毫克/立方米。总体上,全国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并呈好转趋势,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污染有所缓解。
  2005年,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劣于Ⅲ级的7个城市是:山西大同、阳泉、临汾;四川宜宾;甘肃兰州、金昌;新疆乌鲁木齐。
  2005年,全国108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浓度超过国家Ⅱ级标准(年均值大于0.1毫克/立方米)的城市有51个,占47.2%。年日均值浓度较低(质量较好)的城市有:桂林(广西)、海口(海南)、北海(广西)、珠海(广东)、汕头(广东)、湛江(广东)、日照(山东)、烟台(山东)、九江(江西)、柳州(广西)、深圳(广东)、厦门(福建)、克拉玛依(新疆)等。年日均值浓度较高(质量较差)的城市有:本溪(辽宁)、临汾(山西)、攀枝花(四川)、兰州(甘肃)、大同(山西)、平顶山(河南)、渭南(陕西)、岳阳(湖南)、太原(山西)、包头(内蒙古)等。
  2005年,全国108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年均值大于0.06毫克/立方米)的城市有33个,占30.56%。年日均值浓度较低(质量较好)的城市有:北海(广西)、海口(海南)、湛江(广东)、齐齐哈尔(黑龙江)、福州(福建)、芜湖(安徽)、合肥(安徽)、汕头(广东)、珠海(广东)、吉林(吉林)、日照(山东)、深圳(广东)等;年日均值浓度较高(质量较差)的城市有:临汾(山西)、阳泉(山西)、乌鲁木齐(新疆)、金昌(甘肃)、遵义(贵州)、赤峰(内蒙古)、大同(山西)、株洲(湖南)、德阳(四川)、石嘴山(宁夏)等。
  2005年,全国108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二氧化氮年日均值浓度较低(质量较好)的城市有:北海(广西)、玉溪(云南)、海口(海南)、泉州(福建)、张家界(湖南)、贵阳(贵州)、太原(山西)、湛江(广东)、镇江(江苏)、遵义(贵州)等;年日均值浓度较高(质量较差)的城市有:广州(广东)、宁波(浙江)、温州(浙江)、杭州(浙江)、哈尔滨(黑龙江)、乌鲁木齐(新疆)、南京(江苏)、临汾(山西)、阳泉(山西)、成都(四川)等。
  与上一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有较明显降低的城市是锦州(辽宁)、本溪(辽宁)、抚顺(辽宁)、株洲(湖南)、攀枝花(四川)、长治(山西)、宜昌(湖北)、洛阳(河南)、济南(山东)等;二氧化硫浓度明显降低的城市是金昌(甘肃)、宜宾(四川)、宜昌(湖北)、三门峡(河南)、阳泉(山西)、大同(山西)、焦作(河南)、临汾(山西)、洛阳(河南)等,二氧化氮浓度明显降低的城市是深圳(广东)、焦作(河南)、镇江(江苏)、长治(山西)、济南(山东)、大同(山西)、汕头(广东)、咸阳(陕西)、湖州(浙江)等。
  2005年,全国108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年平均值分别为54.46dB(A)和68.29dB(A),与上年相比,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分别下降了0.4dB(A)和0.67dB(A)。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6.92%,比上年提高了0.04个百分点。
  2005年,全国108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平均为2.21%,比2004年下降了0.09个百分点。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分别达到85.32%、52.33%、和81.16%,与2004年相比分别提高了13.65个百分点、5.81个百分点和2.38个百分点。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明显提高(上升幅度超过30个百分点)的城市有:德阳(四川)、马鞍山(安徽)、锦州(辽宁)、南昌(江西)、石嘴山(宁夏)、遵义(贵州)、大同(山西)、铜川(陕西)、三门峡(河南)、淄博(山东)等。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明显提高(上升幅度超过30个百分点)的城市有泸州(四川)、渭南(陕西)、西宁(青海)、咸阳(陕西)、赤峰(内蒙古)、南充(四川)、宝鸡(陕西)、长治(山西)等。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水平提高较快的城市有常德(湖南)、邯郸(河北)、柳州(广西)、攀枝花(四川)、自贡(四川)、铜川(陕西)、烟台(山东)等。
  2005年,国家环境保重点城市中,一些城市的环境保护投资明显不足,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相当薄弱,亟待加强。
  金昌(甘肃)、曲靖(云南)、宜宾(四川)、九江(江西)、牡丹江(黑龙江)、芜湖(安徽)、北海(广西)等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韶关(4.23%、广东)和柳州(9.55%、广西)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小于10%。
  金昌(甘肃)、锦州(辽宁)、哈尔滨(黑龙江)、荆州(湖北)、乌鲁木齐(新疆)、咸阳(陕西)、韶关(广东)、本溪(辽宁)、汕头(广东)等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足60%;本溪(辽宁)、抚顺(辽宁)、阳泉(山西)、临汾(山西)、大同(山西)、延安(陕西)等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
  湘潭(湖南)、安阳(河南)、银川(青海)等3个城市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低于50%;赤峰(内蒙古)、金昌(甘肃)、锦州(辽宁)、南充(四川)、曲靖(云南)、渭南(陕西)、延安(陕西)、宜宾(四川)、枣庄(山东)等城市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为0。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低于30%的城市有金昌(甘肃)、赤峰(内蒙古)、银川(宁夏)、张家界(湖南)、渭南(陕西)、乌鲁木齐(新疆)、临汾(山西)、西宁(青海)、呼和浩特(内蒙古)、昆明(云南)、曲靖(云南)、阳泉(山西)、哈尔滨(黑龙江)。
  另外,由于机动车污染,一些城市的二氧化氮年日均值浓度有所升高,其中,常州(江苏)、克拉玛依(新疆)、宁波(浙江)、铜川(陕西)、合肥(安徽)、南通(江苏)、厦门(福建)、潍坊(山东)、宝鸡(陕西)、邯郸(河北)等城市有上升(上升幅度超过0.005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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