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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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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
作者:国家环境…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2


  二、部分重点城市“城考”工作重大进展
  北京
  实施控制大气污染第十一阶段措施:首都钢铁总公司的调整搬迁工作、中电国华北京热电分公司脱氮工程等污染防治工程正式启动;于2005年7月1日在全国率先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Ⅲ阶段标准的油品,于12月30日对轻型汽车提前实行了国家第Ⅲ阶段排放标准。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很大进展。远郊区县城镇地区垃圾和污水处理系统基本建成;两座日处理能力60吨的医疗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均已建成,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率为73.6%,比上年提高了16.93个百分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超过10个百分点。北京市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4个直辖市中为最高,达到42%。
  天津
  积极推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2005年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创模调研、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全面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市共完成473台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设备改燃和拆除并网工作,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98天,占全年天数的81.6%;完成塘沽区碱渣山治理项目,获得“2005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1.06%,比上年提高了10多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3%,比上年提高了14.82个百分点;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4个直辖市中提高得最快,提高了4.59个百分点,达到了38.58%。
  上海
  环保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2005年环保投入达到281亿元,占同期GDP的3.07%。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8.2%,连续3年稳定在85%以上;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基本完成;全市新建公共绿地1000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7%,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1平方米;工业区改造取得突破,吴淞工业区实现整治目标,环境质量达到国内同类工业区的先进水平,桃浦工业区消除了恶臭污染,中心城区96家污染企业完成结构调整。
  重庆
  2005年,重庆市以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和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为重点,通过实施“蓝天行动”,使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有较大的改善,主城区全年空气质量好于Ⅱ级的天数为266天,占全年总天数的72.9%,比上年增加6.5个百分点。库区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各断面水质均满足Ⅲ类标准,全市61个饮用水源地水质满足饮用水源地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达96.7%,比上年上升了7.2个百分点,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1.17%,比上年提高了5.97个百分点。
  石家庄(河北)
  投资8.8亿元完成了9个热源热网建设项目,全年新增供热面积350万平方米;拆除市区70台分散采暖燃煤锅炉,全年推广优质低硫煤460万吨;投入5092万元对431家建材企业进行了整治,关闭建材企业18家,关停水泥立窑生产线两条,爆破拆除水泥立窑生产线1条,对160家企业采取了停产治理措施,共削减粉尘排放量约1万吨;投入130万元建成了4条“简易工况法”检测线,为10.4万辆排气合格车辆发放了环保达标标志。通过综合整治,2005年空气污染综合指数较上年度下降13.3%,二氧化硫空气浓度首次达到二级标准。
  保定(河北)
  加大煤烟污染控制力度,通过开展对不符合要求的锅炉进行改造、封停,取缔燃煤锅炉、露天烧烤等措施,全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降低了3.6%,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降低了18%,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降低了17%,城市Ⅱ级空气质量天数达到308天。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污染控制区的监督管理,2005年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推广集中供热和天然气东续工程,全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平均达到73.2%。
  唐山(河北)
  加强规划,完成了《唐山市大气环境容量研究》、《唐山市环境质量达标规划》等工作。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空气环境质量Ⅱ级及好于Ⅱ级的天数达到316天,比上年增长了39天。通过持续对大气、水、噪声进行综合整治,8项环境质量指标和11项管理指标全部达到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标准,已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
  太原(山西)
  以创建省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深入开展能源结构调整和污染控制工作。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10.7亿元,工业企业达标治理任务完成达标率达到99.7%;制定《太原市洁净型煤标准》,通过对市区燃煤锅炉的更新、改造、拆除,市区常年运行锅炉清洁燃料和洁净燃料使用率达到90%以上。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年完成投资11.3亿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80%。太原市加快绿化建设工作步伐,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1%,被省政府命名为山西省园林城市。
  阳泉(山西)
  为改善市区空气污染严重的局面,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通过开展电力行业烟气脱硫等污染治理工程、以及城镇集中供热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等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市区大气环境Ⅱ级及好于Ⅱ级的天数达到225天,比2004年增加了103天。
  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使部分矿区居民的生活污水进入管网城市,同时不断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改进,提高处理能力,目前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4.5%。
  长治(山西)
  市政府对改善城市空气污染严重的状况十分重视,投资9846万元完成市区集中供热二期工程,使全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2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到了44.53%。预计热电联供工程完工后,市区集中供热率可达90%以上。
  顺利完成了山西省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提出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战略目标,编制了创模工作方案。
  大同(山西)
  为了有效解决空气污染严重的问题,大同市对市区餐饮、洗浴业锅炉实施“煤改气”工程,完成了243台锅炉的改造治理任务,并取缔了120台不合格锅炉;开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使全市热电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同时大力整治饭店油烟污染和汽车尾气污染,城市空气质量有了较大改观。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1.08亿元的东郊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于2005年11月28日顺利竣工;完成了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搬迁,解决了全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问题。
  呼和浩特(内蒙古)
  市委、市政府做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决定。投资近10亿元进行城市河流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厂建设,使城市水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大力开展大气污染控制工作,拆除燃煤锅炉211台,91家单位完成155台采暖锅炉的限期治理任务,新建5条工况法检测线;积极开展集中供热和天然气改造工作,目前全市燃气用户已达到16.7万户,152台锅炉使用天然气,采暖面积达到200多万平方米。通过以上措施,目前城市空气Ⅱ级及好于Ⅱ级的天数达311天。
  沈阳(辽宁)
  以巩固创模成果、运筹启动生态城市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已经完成生态建设总体规划,开展生态城市建设,新增水面积3.91公顷,新增绿地面积15平方公里,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8.9%,成为全国第二个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8座,污水处理率达到71%;启动处理能力15吨/日的新民医疗垃圾焚烧厂,城区医疗垃圾达到100%无害化处置,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本溪(辽宁)
  对本溪钢厂、本溪水泥厂等重点污染源治理取得成效,年削减二氧化硫6000吨、烟粉尘11824吨,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为0.058mg/m3,符合国家空气质量Ⅱ级标准,全市Ⅱ级及好于Ⅱ级的天数为277天,比上年增加了9.2个百分点。
  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排污企业902家(次),立案查处70多户,依法处罚违法企业30余家,取缔了一些“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绝大部分违法生产的小矿山、小煤窑被关停。
  长春(吉林)
  继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5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热化率75%;综合气化率达到95.9%,空气环境质量Ⅱ级和好于Ⅱ级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93.2%。
  完成了南湖引水工程、伊通河19公里污水管线清淤和维修改造工程、溪园还湖造园工程、吉顺明沟改造工程等综合整治工程,城区地表水体污染状况有所改善,4个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监测点位水体水质,全部达到相应水质标准。
  哈尔滨(黑龙江)
  沉着应对科学处理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开展水污染后续影响课题研究,并加强对沿江企业的环境监察,保障了社会稳定和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完成一批集中供热工程,新增集中供热面积83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8%;文昌污水处理厂二期的污水二级处理工程投入使用;日处理1200吨的生活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投入运行。
  牡丹江(黑龙江)
  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对大气污染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采取锅炉并网,推广民用型煤等措施,解决低空面源污染,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全市好于国家Ⅱ级标准以上天数已累计达到309天,比2004年同期增加了25天。
  针对市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一江、两河、一区”为重点的整治思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治理牡丹江市区饮用水源地环境实施方案》。通过对各项措施的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取得突破,水质达标率为100%,无超标项目。
  南京(江苏)
  以保护长江饮用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和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对长江大胜关城镇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实施综合整治方案,3月1日大胜关夹江水域实现禁航,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陆域地区清理取缔或停产搬迁黄砂堆场、加油站等各类工业企业52家,拆迁村民107户,水域停运4个装卸码头,初步呈现出一个具有良好生态环境的饮用水源保护区。
  投资25亿元基本完成外秦淮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使外秦淮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加之内秦淮河东水关河道改造整治工程、玄武湖生态补水与绿藻治理等措施的实施,使城市主要河湖水质保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
  徐州(江苏)
  开展了省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活动,年内通过了国家园林城市和省文明城市的验收。通过多城同创,带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拆除市区燃煤设施324台,实施集中供热或使用管道煤气、液化气、轻油、电等清洁能源;市区环境空气质量Ⅱ级及好于Ⅱ级天数由2004年的220天提高到310天。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徐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投资2800万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投资1.8亿元的雁群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也已建成并于2005年2月投入使用。
  湖州(浙江)
  以创模为平台,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了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和治污设施社会化运营,使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005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Ⅱ级及好于Ⅱ级的天数达到330天,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51%。全市四大水系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水标准,市区城市河道水质满足水功能要求。
  合肥(安徽)
  围绕创模工作,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已通过了省环保局组织的考核验收。
  加强水污染防治,特别是对巢湖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和污染物的监控。促进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龚响塘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已开始安装设备;肥东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基本竣工。
  推进城市能源结构转换,全年燃气工程建设投资1.90亿元,天然气用户已超过20万户,部分公交车、出租车和工业企业开始使用天然气;全市汽车强制使用乙醇汽油,大大减轻了环境污染。
  马鞍山(安徽)
  环境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投资3000多万元的向山垃圾场无害化建设全面建完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日处理两万吨的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运行,同时加强了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管理,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75.99%。
  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通过开展一批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同时开展了禁燃区炉窑整治工作,禁燃区内当年拆除和改造燃煤43台,整治成果显著。
  福州(福建)
  投入30.84亿元环保资金,继续实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3年持续改进计划。以闽江流域整治为重点,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99.85%、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仍然保持100%;加大市区内河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70.48%;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全市燃气普及率达92.5%;积极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监督执法,工业重点行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泉州(福建)
  实施创模六大工程,已通过省预验收和国家技术核查。2005年通过“国家园林城市”验收。
  市区宝州污水厂二期(10万吨/日)投入运行,晋江垃圾焚烧发电厂(750吨/日)竣工并网发电,所辖其他县(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展顺利。
  建立流域上下游水资源补偿机制,并出台相关管理规定,2005年项目已落实2000万元资金。
  南昌(江西)
  市政府组织召开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百日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批转实施《赣江(南昌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加大赣江(南昌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及“八湖两河”治理力度,积极推进引水活化工程,梅湖水体活化工程已取得初步成效。
  加强污染防治,整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污染源,对省市属41家企事业单位下达整改计划,完成54台锅炉的整改。全面推行“六小”行业开业许可联审制,严格规范“六小”行业条件,要求新开的“六小”单位必须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满足相关的条件。
  九江(江西)
  全面推进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启动了城区龙开河疏浚工程,城市防洪工程,继续开展鄱阳湖二期治理工程。
  以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抓手,建成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城市噪声自动监测显示系统、鄱阳湖水质自动监测站等自动监测系统,同时对原长江段、鄱阳湖蛤蟆石水质自动监测站进行维护和改造。
  济南(山东)
  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依托,加大了环保投资力度,城市的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观,所辖各县区先后建成5座污水处理厂。建立了GIS、GPS和WEB医疗废物管理系统,初步实现对医疗废物的动态化管理。新增供热面积26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了46%。
  加强了对燃煤单位锅炉的监督管理,实现了对31家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淘汰市区烟控区范围内6吨燃煤锅炉23台,关停了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水泥立窑生产线。
  青岛(山东)
  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了覆盖胶东半岛的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开工建设了麦岛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以及上马、沙子口、姜山等污水处理厂。
  成功地对历史遗留的铬渣进行资源化利用,为彻底解决铬渣污染问题找到了有效途径。
  城市整体环境管理水平得到很大提升,所辖胶南市和莱西市获得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崂山区、黄岛区、即墨市、莱西市、平度市通过国家生态示范区的考核验收,营海镇等4镇通过全国环境优美镇的考核验收。
  枣庄(山东)
  在全省率先完成生态区(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2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
  废水排放企业全部执行一级排放标准,对31家水污染企业实施了再提高工程和深度治理,全面完成了对环境敏感区的5家重污染企业(生产线)的关停工作。
  投资3.58亿元对全市12家电力企业的34台锅炉进行脱硫治理等措施,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市空气优良天数达328天,各项指标年均值全面达到国家空气质量Ⅱ级标准。
  郑州(河南)
  以创模为抓手,提高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水平。
  工业污染防治进一步深化,全市集中力量对违反国家、省产业政策的206家重污染企业和237条生产线予以关闭。《郑州市大气污染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议批准实施。
  通过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全市已有639家医疗机构纳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8.6%。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生态建设,全年对34家企业实施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农村能源进行改造,建设户用沼气池两万个,节能2.3万吨标煤,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洛阳(河南)
  通过采取对重点污染源实行分级管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取缔、淘汰落后的燃烧方式和生产工艺;加强对市区燃煤质量的控制;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和集中供热工程等综合措施,全方位控制大气污染,使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市区空气达到及好于Ⅱ级的天数为265天,比去年增加109天。
  全面启动瀍河、秦岭防洪渠、大明渠综合治理工作,通过拆除违章建筑物,对沿岸污水进行截流,对渠道进行清淤,修正河道、护坡、植绿,修建沿河绿地广场、沿岸实施美化绿化等,“一河两渠”周边环境已大有改善。
  焦作(河南)
  加强城市综合整治力度,组织实施了《焦作市流域水、城区地下水和大气三个污染整治攻坚方案》和工业污染源深化治理全面达标、扬尘污染防治、清洁能源推广、煤质管制、集中供热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等“六大工程”。2005年全市共投入环保治理资金约8亿元,完成治理项目222个,关闭小型污染企业11家,淘汰落后工艺装备项目25个,搬迁污染项目6个,关闭燃煤锅炉197台。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大大改善了以往空气污染严重的状况,2005年优良天数上升到286天,比2004年增加50天,工业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接近100%,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上升到99.9%。
  三门峡(河南)
  继续开展市政府提出的“锅炉脱硫除尘、燃煤散烧集中整治、扬尘整治、机动车尾气整治、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电厂脱硫”六个专项行动,实施“城市污水处理、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垃圾处理、创建园林城市、环境宣传教育”六大工程。
  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与去年相比有了一定的改善,2005年空气质量Ⅱ级及以上天数299天,比2004年全年增加79天,达标率为81%,顺利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得到了有效控制。
  武汉(湖北)
  加强项目的审批工作,依法否决了美格洁净废油处理公司、桐湖农场表面工艺园等60个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
  严格对污染源的监管,建成120多家重点排污单位、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在线监控设施。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共检查企业4500多家,立案查处1059家(包括噪声扰民企业898家)。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94%,人均公共绿地9.22平方米,森林覆盖率21.38%。完成“汉阳地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技术与综合示范”国家863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墨水湖、南太子湖等六湖连通工程,汉阳六湖与长江、汉江之间的动态水网初显雏形。
  株洲(湖南)
  在解决空气污染严重的过程中,株洲市大力开展产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对市区污染较严重的企业实施退二进三,目前已有21家单位完成退二进三。此外加强了综合整治力度,城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全年市区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298天,比去年增加101天。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龙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入试运行,日处理能力为8吨的株洲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也已顺利建成。
  湘江株洲段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汞、镉等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基本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
  岳阳(湖南)
  作为为民办实事的18项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全部竣工,完成总投资8466.8万元,在削减污染物排放的同时,解决了因超标排污引起的市民投诉问题。
  开展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关闭了库区、渠边5个有污染的小企业;投入资金500多万元,改造了库区月田镇的排污系统,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月田镇与毛田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消除了污染隐患。同时开展库区周边退耕还林工程等生态环境活动,使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
  广州(广东)
  环境整治成效显著。在水环境整治方面,开展了9个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整治力度,编制实施了《广州市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方案》,核发了134家水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严格执法,责令396家违法排污企业关停。通过以上措施,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6.13%,比去年增加了4.21个百分点,有两家企业获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珠江前航道实现全面截污;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
  湛江(广东)
  湛江市2005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成效显著。建成冯村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填埋区,霞山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建成天然气储配站,市区开始规模化使用天然气。动工建设湛江电厂脱硫工程,建成后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000吨。
  2005年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600多宗,其中立案处理70宗,现场处理415宗。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532家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取缔了59家小炼油厂、小玻璃厂、小造纸厂、小电镀厂、非法医疗废物加工场、铁矿砂非法开采点等违法排污企业,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南宁(广西)
  多渠道筹措资金,保持环境保护高投入,特别是对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全年环保投资指数达到2.34%,建设了一批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结合市区工业结构调整,在广西率先全面推广清洁煤使用,改善了市区空气质量,2005年市区好于Ⅰ级标准的天数比上年增加了45天。
  以生态优先为指导,创新城市绿化新模式,以大树种植为手笔,搭建了城市绿化新平台,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8.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58%,绿地率达到33.0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并获得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柳州(广西)
  将“碧水蓝天”工程列为市政府2005年度为民办45件实事之一,全面启动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包括城市河道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业废水治理等;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如重点污染源的脱硫脱硝工程、能源结构调整等。“碧水蓝天”现已全面完成并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在全广西率先实行重大污染源公示制度,全年两次对12家重点企业的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缴纳排污费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等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扩大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引起巨大社会反响,有效促进排污单位加强环境管理工作。
  海口(海南)
  划定了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全面推广清洁能源,要求管道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2005年6月30日前使用清洁能源;对公交、出租车实施“油改气”工程。目前,全市二次能源(电力和石油)已占总能源的95%以上,城市气化率为96.5%。
  划定水源地保护区,保障市民饮水安全。11月25日省人大通过了《海口市龙塘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为强化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自贡(四川)
  全面开展了深化创建优良人居环境及生态流域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共列出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流域治理项目93项,其中工业污染治理45项,城市生活污染治理12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项,到年底全面完成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6.78%;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6万平方米;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并正式投入运行;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近500件、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全部及时办理,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攀枝花(四川)
  加强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和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所辖两县三区全部成立了独立的政府环保机构,具备了执法主体资格,其中西区和盐边县还成立了环境监察大队,环境执法能力大大增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较2004年增加132%,工业污染治理投资较2004年增加171%。
  为改善城市空气污染严重的状况,强化对污染源排放,特别是无组织排放源的治理力度,完成各级政府下达的限期污染治理项目190个,其中关闭污染严重或治理无望的企业和项目100个。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优良率较2004年提高了37.9个百分点,其中主要污染物PM10较2004年下降0.054毫克/立方米。
  宜宾(四川)
  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宜宾天原、建中热电厂等5户2005年省政府重点督察的大气污染企业,已全部完成治理,进入试运行阶段。黄电烟气脱硫工程的主体工程脱硫塔已于12月19日封顶,完成了国家、省、市要求的治理进度;豆电烟气脱硫工程于2005年11月28日开始土建施工。城区空气质量有了较大改善,全年空气污染综合指数(API)为78,空气质量总体级别为Ⅱ级(良),全年达到Ⅱ级的天数为140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83.39%。
  贵阳(贵州)
  加强对城市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了主要饮用水源“红枫湖、百花湖”水域内取缔投饵养殖工作,目前红枫湖、百花湖水域内55户共计937口网箱和3家固定式温流水投饵养殖场全部拆除完毕。
  加大城市燃气、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市绿化广场等基础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花溪污水处理厂及二桥污水处理厂已投入使用;完成城区煤气输配管道安装及改造城市燃气工程建设项目40项;积极筹建全省危险废物和贵阳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
  昆明(云南)
  湖泊治理取得成效,滇池西岸截污治污工程已完成90%,枧槽河、大清河综合整治主体工程、东风坝及老干塘水域退塘还湖综合整治工程已竣工。启动了滇池北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开工建设船房河、乌龙河截污综合治理等工程。滇池水质主要污染物浓度稳中有降,外海水质达Ⅴ类;阳宗海水质连续4年保持在Ⅱ类。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专项行动,立案查处违法企业288家;实施以“禁煤”、“禁白”为重点的整治城市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玉溪(云南)
  加快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取得了较大突破:完成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任务,目前运行率在50%左右。污水处理厂的建成运行,有效地改善了玉溪大河的水质,玉溪大河的水质达标率由上年的83.3%上升到95.85%。此外,玉溪市投资1000多万元,建成总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的日处理5吨的玉溪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
  拉萨(西藏)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办理排污许可证2240多户;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娱乐场所噪声污染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的环境监察工作力度,共受理群众投诉297起;全市“禁白”工作取得良好成效,颁布了《拉萨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动车尾气的检测与治理,完成了拉萨市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和委托监测工作。
  西安(陕西)
  完成环保投资31.71亿元,环境保护投资指数为2.50%。继续拆改燃煤锅炉、推行集中供热、清洁能源使用;加强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管;加强对餐饮业油烟和炭火烧烤监督检查等工作,全年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Ⅱ级的天数为290天,比上年增加了30天,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投资2800万元,建成并运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使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上升到93.36%。
  全面启动渭河水系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全年关停造纸企业12家,减排污水800万吨,减排COD1300吨。
  咸阳(陕西)
  实施蓝天工程和开展了以“拆烟筒、割尾巴、治油烟、防扬尘”为内容的4项环保“扫黑”行动,通过拆除燃煤锅炉,取缔关闭污染严重的白灰窑,对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进行强制治理,使城市空气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2005年市区空气质量Ⅱ级和好于Ⅱ级的天数达到295天,创历史最好水平。
  对渭河咸阳段、沣河进行全面综合治理,渭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05年完成投资2.5亿元,水工部分已经建成拦坝蓄水,增加水面120公顷,沿岸景观建设正在加紧实施。
  兰州(甘肃)
  全市环保投入8.02亿元,占GDP的1.41%,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为5.67亿元,占环保投入的70.7%。一批重大工程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日处理污水20万吨的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建成,被誉为我国黄河双管第一顶的污水管道穿越黄河工程顺利顶通,两条污水管道今后将把七里河区每天产生的12万吨污水送到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实施清洁能源改造“123计划”(一年完成公交车天然气改造,两年完成出租车天然气改造,三年完成除大型集中联片供热锅炉之外的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38天,比2004年增加了33天。
  金昌(甘肃)
  将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区域循环经济相结合,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发布了《关于加强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的通告》,编制《金昌市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规划》。
  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市区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分别下降了42.86%和13.22%,市区达Ⅱ级及Ⅱ级以上空气质量天数达到247天,比上年增加94天。
  西宁(青海)
  颁布实施了《西宁市建设项目审批公众参与实施办法》和《西宁市污染事故防范及处理办法》,制定并印发了《西宁市环境保护局防治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深入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高(中)考期间控噪”、“烟尘”、“十五小”、“新五小”等一系列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88家,责令限期整改17家企业,行政处罚9家企业,现场警告28家企业,打击查处并取缔土法炼金企业15家。
  银川(宁夏)
  银川市通过加大清洁能源行动力度,强化污染控制,积极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2005年新增天然气供热面积207万平方米,新增加集中供热面积约70万平方米。在煤炭消耗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全市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2005年全市空气质量Ⅱ级及好于Ⅱ级以上的天数为322天,大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均首次达到国家Ⅱ级标准。
  乌鲁木齐(新疆)
  利用贷款大力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了南区热网工程建设,全市形成集中供热面积3600余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保持在60%以上。继续推进分散小锅炉的拆并改造,消除了城市中心区域的污染源。
  积极推进天然气入户工程,普及居民生活优质用气,全市新增清洁能源供暖面积97万平方米;在城区积极推进洁净煤使用;加大了清洁能源汽车改造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2005年空气质量级别为Ⅱ级和好于Ⅱ级的天数已达到256天,其中Ⅰ级的天数已达到13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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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城市环境出现三大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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