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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认定郑州祖龙违法 要求停工听候处理 | ||||||||
http://www.eedu.org.cn 作者:武卫政、… 资讯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3 | ||||||||
中新网4月3日电 备受各界关注的河南新郑“华夏第一祖龙”事件,引起中国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人民日报报道,目前,有关处理意见已经出台。国家环保总局认为该项目是典型的“未批先建”,必须停工听候处理。国家林业局则要求始祖山总体规划批复前,不得兴建永久性设施。 4月2日,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已认定“祖龙”为环保违法项目,要求工程必须停工,听候处理。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巡视员牟广丰表示,经总局派到“祖龙”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调查后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未批先建”(即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就动工建设)的环境违法项目。牟广丰说,像“祖龙”这样的建设项目,首先应通过土地、环保等方面的审批,然后再由决策部门批复。而从了解的情况看,该项目在没有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就由新郑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了。这样的审批程序,是与国家规定相悖的。 同一天,记者从国家林业局获悉,对“祖龙”项目已出台明确处理意见。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始祖山自批准为国家森林公园以来,一直处于多头管理的状况,涉及部门、单位较多,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协调解决被长期搁置,这是造成“祖龙”项目违规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已明确三条处理意见。 一是国家森林公园中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在河南省林业厅对始祖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未正式批复前,不得兴建任何永久性设施。 二是对项目前期违规建设问题进行处理。鉴于“华夏祖龙”项目前期施工发生在森林公园建立之前,当时所占用土地在新郑市土地利用规划中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施工中未出现采伐林木问题,森林公园建立以后没有出现新的占地行为,新郑市林业局应积极配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并切实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设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三是建立职能完整统一的始祖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为从根本上解决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促进始祖山区资源保护和旅游产业的协调健康发展,河南省林业厅要积极督促新郑市人民政府尽快整合、理顺管理体制,建立职能完整统一的始祖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 另据了解,郑州市政府办公厅也于4月2日下午召集市土地、环保、旅游、林业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举行专门会议,通报新郑市“祖龙”工程的相关情况,并对如何处理“祖龙”进行了初步研讨。 报道称,“华夏第一祖龙”事件近来成了网络上的热门话题。某著名网站的调查显示,有九成网友对建造“祖龙”持反对态度。(武卫政、刘毅、曹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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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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