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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 | ||||||||
广东对两区实施区域限批 | ||||||||
http://www.eedu.org.cn 作者:钟奇振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4 | ||||||||
本报讯 广东省环保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对清远市清城区和茂名市茂南区实施区域限批的有关情况。 据悉,清远市清城区由于区内大燕河水质长期达不到功能区划要求,乐排河水质为劣Ⅴ类,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已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污染严重,对下游饮用水源构成较大的安全隐患。 广东省环保局在2007年2月下达区域限批通知,暂停清城区范围内的电镀、印染、制革、造纸、禽畜养殖等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根据区域限批要求,清远市暂停了大燕河、乐排河流域的电镀、印染等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停了乐排河流域9家电镀厂,整治了大燕河上游的3家皮革厂。目前,大燕河、乐排河水质已达到Ⅳ类水质标准。 茂名市茂南区由于小东江茂南区河段水质为劣Ⅴ类,不能满足功能区划的要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了环境承载能力。 广东省环保局决定从今年6月1日,暂停茂名市茂南区范围内的电镀、印染、制革、造纸、大型禽畜养殖等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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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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