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宣布企业环保信息将纳入信用数据库,已为5.33亿自然人建信用档案
从4月1日起,企业的环保信息将纳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这些信息将成为商业银行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违规造成污染的企业将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
2006年违规企业信息先入库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4月1日起,企业的环保信息将纳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据介绍,首先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的企业环保信息主要是,环保总局在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检查出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包括企业违法及其处罚以及处罚执行情况等。据悉,2006年国家环保局累计检查企业72万多家,立案查处违法排污案件28000多件,其中有3176家企业被取缔或关闭。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认为,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将会提高排污企业的环保违法代价,也可以防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环境违法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而带来的信贷风险。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透露,此后国家环保总局将每半月一次把数据传输给中国人民银行。待条件成熟后,各级环保部门日常环境执法信息,以及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环保先进奖励等其他企业环保信息也将逐步纳入征信系统,并展示在相关企业的信用报告中,供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审查企业贷款申请和对贷款客户进行后续管理时参考。
欠税欠费影响贷款申请“除了企业的环保信息,企业在质检局的检查中出现过产品质量问题、偷税漏税、有违法行为这些问题都将记录在案,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手机固定电话缴纳情况也将成为个人获得信贷资格的标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戴根有说。
据了解,央行正在与劳动保障部、建设部、质检总局、税务总局、海关和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机关协商,今后将把企业质量信息、欠税、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和劳动工资、法院判决未执行等信息,以及个人参加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电信费用信息也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目前,这些领域有的在制定具体方案,有的已进入实施阶段。
戴根有表示,根据央行规划,2007年将在各试点地区完成采集当地2/3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到2008年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中小企业的信用采集工作,在全社会共同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氛围。“无论任何人、任何企业在任何地方向任何银行借钱,都将纳入这个信用系统。”戴根有说。
征信标准近期出台在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的同时,人民银行已经着手征信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据戴根有介绍,2006年11月21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征信数据元及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五项征信业标准,这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征信业制定发布的第一批标准。
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定,不同信息系统对同一事件的统计并不相同。如对“贷款金额”,不同系统有不同的计量单位,有些是元,有些是万元;对企业名称的定义也不一致,在工商部门称“企业名称”,在金融机构称“借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在组织机构代码库称“组织机构名称”。对相同事物的不同描述使得系统对数据整合效率不高或无法整合,影响了征信系统的数据质量。即将颁布的征信数据元系列标准主要包括《征信数据元设计与管理》、《征信数据元个人征信数据元》两项标准。
而针对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出台的三项标准,对信用、信用评级及相关术语做了明确定义,对信用评级机构执业行为、内部制度、开展评级业务的原则和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央行表示,将用3-5年制定完善有关技术、业务、安全、管理等各类主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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