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绿韵博客  环境生态论坛  留言 今天是:
网站首页资讯文章供求生活NGO考试旅游下载图库
载入中…
相关文章
一个典型中国非政府组织…
政府NGO与企业联合扶贫成…
非政府组织上海经验:NP…
内蒙古阿拉善:企业家NG…
最新推荐最新热门
专题栏目
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NGO >> NGO信息台 >> NGO动态 >> 正文
高级搜索
我国引入国际非政府组织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作者:王立芳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31 22:58:40 | 【字体:

  新华网广西频道5月31日电(记者 王立芳)31日,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在广西南宁分别与国际计划、国际行动援助、世界宣明会等国际非政府组织(NGO)签订合作协议,以发挥NGO在我国社区主导型发展试点项目中的作用,探索NGO与政府合作开展扶贫工作的方式。

  为完善我国扶贫开发机制,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的效率,探索新的扶贫开发模式,国务院扶贫办将与世界银行合作实施“社区主导型发展试点项目”(CDD项目)。项目投资约4800万人民币,用于广西、四川、陕西、内蒙古四省(区)的60个重点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工作。31日,这一项目在广西南宁正式启动,进入实施阶段。

  为实施好这一试点项目,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分别与国际计划、国际行动援助、世界宣明会等国际非政府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就提高陕西省白水县、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及各项目乡(镇)、村工作人员和社区协助员实施CDD项目的能力,探索建立社区自我组织、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可持续机制,以及政府与NGO合作的有效模式等,进行合作。

  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蒋晓华说,政府与NGO共同承担同一项扶贫开发任务,分工协作,资源互补,相互促进,相互监督,政府仍然发挥主要作用,NGO发挥补充作用,这种思路和模式充分考虑了政府和NGO的特点和资源优势,具有很强的创新性。

  根据协议,国际计划、国际行动援助和世界宣明会将根据商定的计划,对试点县(旗)、乡、村相关的项目管理人员和社区协助员进行培训,包括参与式方法、财务管理、记账方法、项目操作程序和原则等;协助开展各项项目活动并解决社区必要的活动费用;协助试点县(旗)项目办对社区协助员的招聘和考核;监督县(旗)项目办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资金管理和支持服务的完成情况。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