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绿韵博客  环境生态论坛  留言 今天是:
网站首页资讯文章供求生活NGO考试旅游下载图库
载入中…
相关文章
首个全国慈善信息平台于…
王振耀:中国慈善迈入公益…
公益创投:慈善与智慧的…
让每一平方米都飘扬慈善…
杨福梅:余生只为盲人奔…
慈善的钱怎样才能不打水…
美丽义卖捐资助学
慈福行动:用公司模式做…
中华慈善总会
难以承受的慈善成本
最新推荐最新热门
专题栏目
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NGO >> NGO信息台 >> NGO动态 >> 正文
高级搜索
现代慈善:必须规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公益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4 2:26:47 | 【字体:

  “八分斋”再次站到了舆论漩涡的风口浪尖。

  之所以说“再次”,是因为有个非同寻常的“首次”:两年前,大三女生陈易在网络上发出一封“卖身救母”信,很快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超过10万元的捐款。同时,来自各界的质疑将母女卷入漩涡。“八分斋”以独立调查人的身份将这个网络慈善口水战推向高潮。争执以陈易母亲的过世戛然而止。不久,陈易将捐款余额捐出,为这起风波画上了一个苦涩的句号。

  哪料一波刚平,一波又起。8月上旬,《南方都市报》报道的“郭小娟事件”又将“八分斋”带回了公众视野。这一次,“八分斋”的角色是募捐活动组织者,两次街头募捐为患脑瘤的山西女孩郭小娟筹得善款15万元。但是受助人结束手术后没有将余款转赠,而是带着10万元回到老家养病。“八分斋”带着媒体千里追善款,追到了郭小娟的山西老家……

  调查“卖身救母”的时候,“八分斋”就在各大媒体频频露脸,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中国民间慈善事业向着正规化的方向发展。而如今,倡导人们“用规范方式表达爱”的“八分斋”自己却栽在“不规范”的个人募捐上。

  一个天大的玩笑。

  我们不禁反问:规范化的慈善捐助,到底有多难?

  -本报记者程芬

  当爱心变成伤害,民间捐助何去何从?

  我觉得我这条命是大家的,但是我要做到有尊严,对吧?

  怎么让你没有尊严了呢?

  这件事情真的我觉得对和错,我很难说,这就是。

  你觉得从头到尾我害过你吗?

  不是说害。

  我害过你吗?

  我不想再说下去了。

  上面的对话,是电视节目呈现的“八分斋”追要善款时的情景。

  显然,“八分斋”很愤怒,郭小娟也很伤心。

  三个月以前,她还在暴雨中的募捐现场对摄像机说“那一刻很幸福”。而现在,面对纷至沓来的媒体,她茫然地表示:“所有美好的东西都被毁掉了。”

  令人遗憾的是,深受“爱的伤害”的,还大有人在。

  8月下旬的一个早晨,湖北省襄樊市总工会女工部部长周华玲刚上班,就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是一个贫困大学生的家长,说要把资助的钱退回来。

  这个电话的背景是:在襄樊市总工会和市女企业家协会共同推出的“金秋助学”活动中,3个资助人以受助学生不主动联系汇报情况、不懂感恩为由拒绝继续提供资助。

  “双方在感情上都受到了伤害”,周华玲面露无奈:“一场爱心活动得到这样的结局,没想到。”

  没想到。大家都没有想到。爱心就像一只易碎的玻璃杯,一点“意外”便让感动变作了伤害。

  问题出现在哪里?

  表面上看,“八分斋”和郭小娟反目为仇的关键,是前者“救穷不救急”,手术结束后被捐助人应该转赠剩余善款;而后者认为“救人救到底”,自己三个月以后还需要复查,要待完全康复以后方可交出这笔钱。

  “八分斋”虽然气势汹汹追款追到了郭小娟的老家,但是他却不能做到“理直气壮”。律师告诉他,这笔已经存入郭小娟银行账户的善款,就是郭小娟的个人财产,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更让“八分斋”尴尬的是,严格地说,他和网友自发组织的募捐活动本身就是违规的。他不仅没有权力和受助者签定协议,也无法对善款的使用进行监督。

  在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由网络等媒体发起社会的自发募捐活动仍会时有出现。对于公益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其中的公益媒体、网络,怎样才能让这种自发捐助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未来法律的完善尚需时日。”知名公益律师梁枫说,“在暂不苛求外部环境的同时,我们似乎更应该从自身着手,审慎从事,加强相关信息的审查、监管及流程的规范。凡事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也许才可以最大限度上把‘好事’做好。 ”

  没有尊严,公益捐助注定没有未来

  因为“郭小娟事件”,八分斋他们一直在开展的慈善捐助活动不得不暂时停了下来。有人说,郭小娟的行为给参与捐助活动的网友造成了很大伤害,也对以后的捐助活动产生了恶劣影响,“可说是间接剥夺了其他人求生的机会。”

  在捐助进行中,郭小娟多次表示愿意把余款捐出,还说过“病好了要参与此类活动,回报社会”的话。但是手术之后,在捐余款的事情上,她含糊起来。

  为什么她的态度,前后判若两人?仅仅是郭小娟不守信用、出尔反尔这么简单吗?

  从电视专题节目中,记者发现,郭小娟和八分斋等人的关系,在回深圳的第二天急转直下。这种转折,与一句表达不甚妥当的话有关。

  “下午,大哥跑过来跟我说,这笔钱你一分钱都拿不走。”郭小娟说:“你一分钱都拿不走!他以为我要带走这笔钱!对,如果我想带走,干嘛回深圳?直接回山西、隐姓埋名好了,谁都找不到我!”

  接下来,八分斋和郭小娟的老乡一直在争论给郭小娟留1万元还是3万元康复费用。

  他们的争论还没有结果,郭小娟就带着10万元存折踏上了开往老家山西省祁县的火车。上车后,她给八分斋发短信说,如果3个月后医生确认她的病不会复发,她就把剩余的善款捐出来。

  如果说在“郭小娟事件”中,“尊严”只是一个偶然的导火索,那么,对“感恩”事件的讨论更显示了受助人对“尊严”的渴望。

  襄樊市总工会九年资助了几百个学生,写给总工会的信就只有四封。去年,工会给每位学生和家长发了一封信,让他们多与女企业家沟通,多汇报思想和学习情况,还与女企业家协会一起煞费苦心地编排《感恩的心》,让大学生和企业家同台跳舞。

  周华玲说:“当时的情景挺感人的,但不知道学生融入到这种气氛中没有。”而襄樊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宋爱洁告诉央视记者:“50%的学生都低着头,感觉是一个耻辱的事情。”

  对受助大学生的采访印证了宋爱洁的分析。大二学生小方在“正面对镜头还是背面对镜头”这个问题上思考了数十分钟。他觉得“背面,太对不起资助自己的人了。”但是正面的话,又担心会被同学嘲笑。最后,在哥哥和妈妈的建议下,小方用一副“豁出去”的神态说:“算了吧,来正面,我顶得住。”

  女生小李则明确表示不希望自己的形象出现在电视上。她说,双方只在捐赠现场有一面之交,没有太多的了解,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给被资助者打电话,就怕他们误会又来要钱了。从开始慢慢地避讳,到后来一次又一次的放弃,就长时间没有写信打电话了。”

  问题出现在哪里呢?

  “这种捐助直接把个人和个人之间建立了一种联系,这两个人以前是素不相识的,突然之间要变成一种很热烈的关系是需要有过程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说:“慈善是好心,做好事,但是你不应该建立太直接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联系。”

  著名的媒体评论员梁宏达对贫困生未能主动联系捐助人的心态表示理解。“打个比方,如果我欠你的钱,在我还钱之前是不愿意见到你的。因为我觉得低你一等。另外,高校目前的风气是以花家长的钱为荣,贫困家庭是要被指点议论的,所以有人把贫穷当作一种耻辱。”

  襄樊律师协会负责人朱成慧是一个有7年捐助历史的资助者,基本没有保持联系的受助者,她自己也没有主动跟孩子们联系。开始,她“觉得我有一个知情权,他们有义务跟我说。”后来,她的态度有了一些改变:“双方应该建立在一个平等的基础上,我应该从主观上去检查自己。还希望学生能坦然接受捐助,同时说声谢谢。”

  现代慈善不必“面对面”

  “金秋助学”采取一对一的帮扶形式,工会只是搭桥。周华玲说,“帮不帮助,企业家自己说了算,工会无权干涉。 ”

  按照这种解释,“金秋助学”的本质仍然是个人对个人的慈善模式。

  “个人对个人的慈善行为成本大、风险高。”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社会政策研究所主任杨团说,不管是感恩事件、小娟事件,还是重庆万州李富华和山东青岛王明殿被索捐的事件,都说明了这个问题。

  “因为对受捐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对资金进行管理、对受捐人接受捐赠以后的行为的监督,都是仅凭个人之力很难做到的。所以,要成立NGO组织,要用组织化、制度化的方式来化解成本。”杨团说。

  社会对重症病人的救助,常常面临“八分斋”式的尴尬,即善款如何监管、余款归谁所有。

  成都晚报记者傅艳为这类救助开创了一条可供推广的经验。2005年,傅艳采写的《8岁女孩安排自己后事》引起全球关注,多位读者咨询文中小女孩佘艳的捐款方式。傅艳没有使用孩子家长的个人账户,而是让爱心人士将款项汇到成都市红十字会“儿童白血病专项救助资金”的账号上,汇款人只须注明“佘艳专项救助资金”。

  10余天时间,“佘艳专项救助资金”收到的捐款超过70万元。后来佘艳因病去世,剩余近60万元转给了10个已濒临死亡的贫困重病孩子,这些孩子都获得了新生的机会。

  不久,傅艳成立工作室并通过成都慈善会设立“傅艳工作室专项账号”。到2006年11月,傅艳就通过工作室募集近200万元善款,挽救了40多个贫困白血病儿童的生命。这项工程还在持续进行着,范围也在根据需要扩大,还促使成都市有关部门为近200万少年儿童搭建起了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理想的捐助形态是高度组织化的捐赠。”著名新闻评论员梁宏达认为,“捐完了钱,相信这个社会的诚信度,不问钱到哪里去了。受助者接到钱也不必管这个钱从哪里来。等我有能力了,再把这份爱心传递给其他人。”

  “不要只是盯着某几个政策的缺陷不放,为什么不想想如何另辟蹊径呢?”杨团建议人们抛弃“个人对个人”的“行善”方式,寻求“机构对个人”的捐助机制,同时戒掉“政策依赖症”。

  她说,现行法律还有很大的空间没有被利用起来。“比如,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200万元即可成立非公募基金会。只要能找到主管部门,几个人联合起来成立一个非公募基金会的难度实际上不是很大。”

  渴望组织,渴望规范

  “八分斋”和小娟的关系陷入僵局后,许多人责怪八分斋为什么要直接把钱存入郭小娟的账户而没成立一个合法的机构来管理善款的使用。

  “如果我们都整装待发,然后觉得万事俱备,那算了,很多人都已经死掉了。”多年来已经习惯了松散、自由的慈善活动的“八分斋”一面反思,一面也觉冤枉。

  实际上,早在陈易“卖身救母”风波后,他就曾感叹希望有一个机构,对民间个人捐款进行监管,定期公布账目,最大化地透明化公开化,“这样当事人就不会再受到类似伤害了。”

  而实际情况是,中国目前的民间慈善机构非常弱小。截至2004年底,中国慈善机构获得捐助总额约50亿元人民币,仅相当于中国2004年GDP的0.05%,而美国同类数字为2.17%,英国为0.88%,加拿大为0.77% 。

  八分斋在参与组织网络救助的时候,发现许多具体的问题没有办法解决。“比如,有的受助者得到的捐助超出了所需,而有的人却得不到足够的救济。在捐助者和受助者之间,没有一个中介组织起到蓄水池的作用,没有办法调节捐款以使捐赠到达最需要的人的手里。”

  很多人都明白,只有成立一个有合法地位的慈善机构,才能帮助更多的人。然而,成立一个机构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合法的收入来源,找到了一个业务主管单位,才能申请注册社团。

  婆婆难找。但是自发募捐屡屡碰壁后,八分斋已经在着手走“组织化”的救助道路。8月中旬,他一方面与南山飞狐以及众多媒体北上山西讨伐小娟,一方面向深圳民政局递交材料申请成立爱心特区慈善会。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