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佛山绿色生态河流的守护神

作者:黄慧诚 欧…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1854    更新时间:2016/12/15

佛山市千灯湖

 

◆黄慧诚 欧核

作为地处珠江三角洲中部河网区的城市,为有效整治水环境,广东省佛山市较早开展了“河长制”的探索,如今各级政府领导担任“河长”的制度已在全市广泛实施。境内西、北江水质长年稳定地达到Ⅲ类水标准,佛山市的母亲河“汾江”水质逐年变好,大部分指标已经达到Ⅳ类水标准;今年10月监测数据显示,第一批重点整治的42条内河涌,已有34条达到Ⅴ类水标准。“河长制”气候初成,已成为佛山市绿色生态河流的守护神。

□持续探索创新,推动“河长制”落地生根

佛山市地处珠江三角洲中部河网区,西江、北江分流的各水道贯穿其中,内河涌总长超过5000公里,河网密集。佛山是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城市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水环境保护的巨大压力,而水环境整治历来是佛山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治理好汾江河这条母亲河,佛山市考虑其跨区、跨镇(街),积极创新,制定并推出“涌长”责任制。“涌长”一词源于佛山很多河流都以“涌”命名,其含义与“河长”并无差别。2008年成立了汾江河(佛山水道)综合整治指挥部,由市委书记亲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担任执行总指挥。2009年4月,正式在汾江河流域16条河流实施“涌长”责任制,分管副市长亲自挂帅,担任汾江河“河长”,禅城、南海两区副区长担任段长,7个镇街行政负责人担任涌长,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发现有违规排污、倾倒垃圾、占用河道等破坏内河涌的现象,将追究河长、段长和涌长责任。经过艰苦整治,汾江河水质逐年变好、变清。2010年6月,汾江河上成功举办龙舟邀请赛,目前大部分指标已经达到Ⅳ类水标准。

佛山市逐步将汾江河“河长”的探索固化为制度考核体系。为全面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2013年6月,佛山市召开水环境治理工作督办现场会,要求针对全市227条主干内河涌分批制定“一河一策”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采取综合的治理工程及措施,确保河涌的水质达到相应目标要求。为督促做好重点河涌“一河一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佛山建立了“一河一策”重点河涌涌长责任制,明确了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确保目标实现;制定了《重点河涌涌长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涌长责任实施情况纳入到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2015年,在原涌长责任制基础上,佛山市还把河涌整治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延伸到村居,将河涌按所属行政村分段,由行政村负责人担任河涌分段的“段长”,层层落实河涌整治责任,实现河涌治理责任全覆盖,“河长制”已在佛山市全面落地生根。

□构建制度体系,“河长制”在阳光下运行

通过“河长制”清晰界定治水责任,河流整治单位由九龙治水向协同治水转变。佛山通过制度建设,积极探索职责清晰的“河长”责任制,夯实责任,确保履职到位。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涌长”,“涌长”对所管辖河涌一切事物全权负责,主要承担五方面责任:一是要组织实施和推动河涌整治工程项目,确保工程按整治方案实施并按时完成;二是对所管辖河涌加强截污管网的维护,以防因管网破损而出现污水渗漏,影响河涌治理效果;三是开展河涌保洁确保水面和两岸干净整洁;四是改善内河涌水质,加强对工业废水排放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控制污染和确保管网污水得到充分处理;五是做好河涌两岸绿化环境的美化和维护工作。

通过严格考核倒逼“涌长”履职到位,河流整治考核由定性任务向定量质量转变。佛山市利用由市长任主任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平台,每年下达河涌整治的目标和任务,“涌长”负责任务分解、落实资金、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同时定期巡查河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市环委办负责跟进工程进展,每月开展水质监测,用水质检验“涌长”履职成效。水质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价挂钩,结果纳入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排名靠后,且水质连续3个月没有改进甚至不升反降的镇(街),通报或者约谈相关责任人,责令向市环委会书面检讨,并向各级政府通报,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内水质没有改善甚至不升反降的河涌,对其“涌长”实行党政评优“一票否决”。河涌整治成效还与经济奖惩挂钩。市环委会建立考核金制度,河涌如果被挂牌督办,所在区、镇需上缴100万元环保考核金,按期完成整改通过验收并解除挂牌后,考核金全部返还;反之,考核金被扣罚纳入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金专门账户,作为市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统一管理。

通过社会监督实现“河长制”在阳光下运行,河流整治成效由政府评定向社会监督转变。目前,佛山市第一批42条和第二批90条重点整治河涌均已落实“涌长”责任制,每条河涌都确定了“涌长”,第三批95条河涌“涌长”正落实中,行政“涌长”遍布佛山河网的各个角落。在河涌人口密集区域设立永久性的“涌长”公示牌,把“涌长”名字、电话和所承担的职责以及市、区、镇各级部门联系电话对市民进行公示。所有公示牌统一版式,采用坚固的石材立牌,实现从政府盯着“涌长”转变为全社会共同盯着“涌长”的阳光监督。同时,佛山实行镇街水环境质量月度排名,坚持每月向社会公布镇街水环境质量和227条主干河涌的月度水质指数,整治成效是好是坏一目了然,让水质与涌长“面子”挂钩,进一步激发基层治水的积极性。此外,佛山市还在探索建立民间“涌长”,逐步聘请生活或工作在河涌边上的环保社会监督员,盯紧河涌治理进展,对河涌周边的环境治理成效和违法排污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参与重点河涌整治工作的检查、评估、验收。

□“河长制”如守护神,河流生态环境逐步好转

在佛山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推进下,“河长制”在佛山已落地生根。佛山市已初步建立起支撑“河长”有效履职的“河长制”体制机制。通过“河长”们的积极努力,佛山市的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一度黑臭不堪的佛山市母亲河汾江河,水质逐年变好,大部分指标已经达到Ⅳ类水标准,鱼虾回归,成为佛山的“绿色之源、财富之河、文化之流、人居之汇”。据今年10月监测数据显示,第一批42条“一河一策”内河涌,已有34条河涌达到五类水标准。

2016年10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调研佛山市水环境整治,充分肯定佛山市“河长制”实施成效,希望佛山市继续优化“河长制”体制机制,在河涌管理制度创新方面为全省探索经验。12月10日,佛山市发动市民评选出“佛山市十大最美河湖”,禅城区丰收涌、南海区千灯湖、顺德区逢简水乡等6河4湖名列其中,十大最美河湖是佛山河流治理的“美丽缩影”,集中展示了整治效果,它们共同的特质是:景美、水清、岸绿、河畅,呈现一派人水和谐、岸线亮丽的河湖滨水生态景观,市民的认同感和幸福感强烈。

佛山市“河长制”的探索之路起步早,已基本建立起考核体系,涌现了不少河涌综合整治样板,水环境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佛山市河网密布,水质尚未全面改善,治水仍任重道远。下一步,佛山市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继续深化“河长制”,对原有配套制度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并进一步强化水质评价、责任公开、监督考核、结果公开等,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让“河长制”落地生根后枝繁叶茂,守护好佛山市的一方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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