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水 依法管水 依法用水

作者:李清林    文章来源:河北日报    点击数:983    更新时间:2010/10/27
  2011年1月1日,《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开始施行。这是河北水利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水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全省水利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水法实施办法》,是当前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责任。

  “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法律、法规都要靠人去遵守和执行。贯彻落实《水法实施办法》,关键在于强化全省社会法律的意识,形成政府部门严格执法、公众自觉守法的良好局面。为此,全省水利系统尤其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水法实施办法》,既要全面系统地认真研读每一章节、每一条款的内容,力求学通弄懂,又要结合当前水利发展改革的实际,下功夫研究依法推进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深钻细研,努力做到:加深对河北省情、水情的认识,更加自觉地坚持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加快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加深对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科学配置所面临严峻形势的认识,更加坚定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全省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加深对依据《水法实施办法》规范水事活动现实紧迫性的认识,更加严格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水利行业法制化的进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现代媒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水法实施办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使《水法实施办法》的普及教育进入企业、进入社区、进入农户、进入学校,在全省社会形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要区分层次分期分批组织水政执法队伍培训,认真总结过去水利执法经验和教训,全面梳理当前监督执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组织专业训练,着力提高水政队伍文明执法 、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有效执法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打造一支立场坚定、廉洁自律、公道正派,能打硬仗的水政执法队伍。

  《水法实施办法》是规范全省水事活动的基本法规。这部新法规,融入了新时期中央治水新方针,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对水利发展改革新要求,凸显了水利支撑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亟需破解的水资源、水生态环境面临的难题。贯彻落实《水法实施办法》,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着力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我省是资源型严重缺水省份,省人大出台的《水法实施办法》,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穿始终。目前,水利部已把我省列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先行先试省份,我们要以《水法实施办法》颁发施行为契机,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努力探索一条依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路子。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水利依法科学决策。从大的方面看,当前,受气候和地理位置影响,我省水资源条件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对水资源保障提出了一些新课题;人民群众对更多分享水利发展成果要求越来越强烈,等等。《水法实施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这些重大现实问题,对水资源规划、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管理都明确了相关的制度。要依法解决我省水资源一揽子问题,一个重要环节是,要根据水资源承受力和水环境的承载力,依法进行科学决策,从决策层面上解决水资源规划与配置、节约与保护和高效利用问题。三是要大力推进民生水利优先发展。《水法实施办法》对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灾减灾问题,对事关群众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饮用水源地保护问题,对事关农业稳产增产、农民节支增收有关农业节水灌溉问题,对事关群众生活幸福的水环境问题,都作出硬性规定。抓《水法实施办法》落实,一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着力推进民生水利大发展、快发展。四是抓紧制定和完善相配套的规章政策。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我省制定了一系列水利法规和规章,保障了水利事业健康发展。但有些法规和规章不适应《水法实施办法》的施行,需要进行梳理完善;有的方面的工作《水法实施办法》原则上给予了明确,在实际工作中需要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进行规范。因此,各级水利部门要把完善配套规章政策,作为推进贯彻落实《水法实施办法》的抓手,组织精干力量,结合本地区的实际需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按程序和要求建章立制,不断完善水利法规体系。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贯彻落实《水法实施办法》,要在各级人大和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努力探索并建立三种机制。建立执法责任机制。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各级有各级的责任,各部门有各部门的职能,我们要依据《水法实施办法》,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涉水事务执法中发挥主体作用,勇于负责,敢于担责,当好先锋,唱好主角。建立执法监督机制。水利执法工作,什么时候都要置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监督之下,都要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都要接受社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使执法的过程成为促进水利依法行政的过程,成为促进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建立执法问责机制。不作为和乱作为,是水利执法工作必须预防和根治的两大弊病。为此,水利执法要实行首问首办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力戒推诿扯皮,力戒拖拖拉拉,力戒赏罚不明。对执法活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要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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