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治污取得成效 污水集中处理率5年增加26.7%
一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陆续建成,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全省所有燃煤电厂和热能联产企业均建设了脱硫装置,削减了二氧化硫的排放量。经国家环境保护部核定,我省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状态。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十一五”期间,我省多方筹资40多亿元,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全省新建22家污水处理厂,所有市县政府所在城镇均建成了生活污水处理厂,成为全国第十个实现县县建污水处理厂的省份。全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从2005年的43.3%提高到目前的70%,5年增加了26.7%,同时大力推广人工湿地处理技术,有效处理了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5年间,我省共建成人工湿地处理设施34个,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2万吨,削减化学需氧量约860吨,改善了乡村生态环境质量;全省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63.8万吨。此外,我省还投资14.62亿元建设21个垃圾处理项目,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二氧化硫减排也有明显成效,全省所有燃煤电厂和热能联产企业均建设了脱硫装置,并安装了自动监控系统。
通过实施减排措施,大幅度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全省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基本得以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十一五”期间,我省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100%,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均在低水平线下波动。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通报了我省“十一五”及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评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显示,海口市、三亚市获优秀等级。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的市县(区)有16个(含洋浦开发区),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的是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记者侯小健通讯员王校彬实习生杨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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