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地下水安全防控保障体系 重点是保护"双源"
日前发布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下文简称《规划》)是我国首次对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作出的总体部署,也是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第一部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环境污染防治已经初步实现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开始进入防治并举、系统管理的新阶段。
重点是保护“双源”
全国地下水超采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严重超采面积达7.2万平方公里,地下水资源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地下水是我国重要的供水水源。目前,我国地下水开采总量已占总供水量的18%,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来自地下水。“但总体上看,我国地下水水源水质达标状况堪忧,天然背景偏高、农田径流和农村生活污染等原因导致地下水型水源水质达标水平较低。”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说。据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于琪洋介绍,全国地下水超采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严重超采面积达7.2万平方公里,地下水资源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赵华林表示,保护好地下水资源,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子孙后代生存安全。《规划》紧紧扭住“双源”(饮用水水源和污染源),以保护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和严防各类污染源为重点,要求有关单位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严控城镇污染、工业污染、土壤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地下水污染源,隔断地下水污染途径;要求工业危险废物堆放场、垃圾填埋场和重点石油化工企业应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实施综合防治,降低污染负荷,防范环境风险;要求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等。
《规划》还提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水资源费与生态补偿机制,限期对加油站地下油罐等污染行业及水处理工艺进行技术升级。《规划》明确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这为防治工作提供了最有力的体制保障,下一步地下水污染防治将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赵华林强调。
防控并举 系统推进
将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开展修复试点工作
《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从区域和污染源两个层面,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赵华林介绍,为了实现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部门提出了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方案,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我国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在调查评估基础上,我们将提出顶层设计方案,划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区、防控区和一般保护区,在此基础上采取严格的措施,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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