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保护“武汉共识”:推进水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

作者:俞俭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1011    更新时间:2011/12/23

  新华网武汉12月22日电(记者 俞俭)珍爱生命之水、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废止“以罚代治”,确立“不达标不准排”准则、以法律形式保护饮用水水源质量……这是22日举行的2011生态文明武汉策会达成的水生态保护“武汉共识”。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会长陈宗兴出席并讲话。

  生态文明武汉策会以“水生态保护与利用”为主题,30余位水生态研究、水资源领域的专家学者当日聚集“江城”,共商水域生态保护大计。

  陈宗兴表示,面对当前我国水资源的严峻形势,亟需依据生态文明的理念和要求,扎实推进水生态建设和水资源保护,切实保障国家的水资源安全。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年人均拥有水资源只有世界平均值的1/4。在全国660多个城市中,有400多个缺水,其中108个为严重缺水城市。同时,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年际变化较大,汛期水多、旱期水少;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降水分布不均衡,许多地区水、旱害较为频繁。

  水生态保护“武汉共识”指出,水污染和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破坏了水生态系统,保护不可或缺的水资源已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任务。要切实建立健全流域协调机制、区域联动机制及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理清水域管理行政体制,避免多头管水,加强和完善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推进流域层面的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

  “武汉共识”还强调,积极鼓励公众参与,提高全民的节水意识,自觉参加保护水生态环境的工作。动员社会舆论监督一切破坏和损害水生态环境的行为,形成无形的保护屏障。促进人水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应将长江生态文明策会制度化,每年举办一次,汇聚全球智力精英和人力资源,使之成为推进包括水生态保护与利用事业在内的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开放性论坛。

  2011生态文明武汉策会由武汉市两型社会办公室、长江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和武汉市水务局共同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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