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建节水型社会
中新社广州8月3日电 (奚婉婷)广东虽然水资源丰富,但仍有不少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资源性缺水或工程性缺水,所以尽管是丰水区,广东仍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
以上是记者从3日举办的广东省水资源工作会议上获得的信息。据了解,广东近年来年平均降水量达1771毫米,年平均水资源总量达1830亿立方米,同时拥有丰富的过境客水,是典型的丰水区。
然而,广东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指出,广东过境水资源主要集中在西江并以洪水形式出现,而粤东、粤西诸河,河短流急,粤北石灰岩地区岩溶发育,水资源利用困难。比如,珠三角东部供水不足,深圳是中国七大缺水城市之一,而粤西雷州半岛干旱严重,生产生活用水不足。
同时,广东水质性缺水问题也比较突出。水资源保护形势非常严峻,全省水库富营养化问题每年增加。流入广东的省界河流水质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部分河流或河段水质出现恶化,珠江三角洲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用水需求大,但由于水质问题严重,出现“守着大江没水喝”的尴尬局面。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去年底,广东率先在中国出台《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三条红线”。到2015年,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80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2.4亿立方米以内,工业和生活用水控制在258亿立方米以内;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现状降低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8%以上。
今年2月6日,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下称《考核办法》),与《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相配套,构成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重要依据,初步形成了水资源管理和考核体系,成为突破水资源瓶颈制约的重大举措。《办法》要求从2012年起,对2011~2015年各地级以上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制度有关指标进行考核,采取年度自查、中期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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