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划出三条红线
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爱虎、通讯员沈水力)到203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68.9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国家规定要求;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国庆前夕,记者获悉省政府出台《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确立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
《意见》提出,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入河湖排污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水功能区监督,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意见》还确立了建立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健全监控体系、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投入机制、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等6项保障措施。
省政府办公厅还出台了相应《考核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负总责。考核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对年度或期末考核为优秀的,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我省是全国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7个试点省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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