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之浚:树立科学的生态观
实现生态文明需要我们从认识上树立科学生态观,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升生态自觉意识。科学的生态观的主旨是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从历史沿革来看,人类经历了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命中心主义”,再到“生态中心主义”三个阶段。
人类中心主义生态观认为,人类是世界存在最高目标,人类的价值是最崇高的且是唯一的,其他物种的价值只有在人类使用它们的时候才表现出来,也就是它们自身并没有价值。因而一切从人类的利益出发,维护人的价值和权利就成为人类活动的最根本的出发点或最终价值依据,按照这样的出发点和价值标准来衡量人的行为,只是看它能否给人类带来好处,至于是否伤害了其它物种均可不予理睬。人类经过多年的努力,将生态视野范围逐渐自人类扩展至非人类,即所谓对自然界的生物体给予道德考虑,此类学说通称为生命中心主义,认为所有生命都有价值,特别是动物,判别善恶应以是否伤害生命为标准的,导致生物痛苦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后来,生态观又有了新的发展,产生了生态中心主义的主张,认为天下万物都是有价值的,包括无生命的岩石等,生态系统是一个整体,休戚与共,对局部或个体的破坏就是对整体的伤害,不能够为了局部的利益伤害整体。
各个生态观从不同的视角思考生态文明的问题,既有合理的因素,又有不足的方面。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生态观以人类利益为标准,高扬对人类包括子孙后代利益的关心,高扬人类理性和智慧,信仰人类的伟大潜力,发挥人类的主动性和创造积极性,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人类中心主义大多只承认人类价值,否认自然价值,这在理论上有不完善之处。生命中心主义的生态观推崇尊重生命,信奉生物平等主义,这是一种高尚的道德境界。这种理论认识对于人类的道德完善是必要的,但是这种生命中心主义世界观缺乏可操作性。生态中心主义以生物共同体的健全为标准,它认为判断一件事情时,如果有助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和美丽,那就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生态中心主义基于生态系统整体性观点,对人类道德提供了一种科学的整体论思维,但是它的物种和生态系统优先的道德原则,同样带有太多信仰成分。
目前,人类中心主义生态观的影响相对更大、更深,因而形成了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污染的传统生产消费范式,结果导致了资源严重枯竭、环境恶化和生态灾难频繁发生。在人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之后,开始从环境污染的末端着手治理,依靠行政、法律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并用,短期内的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使环境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从长期来看,这种末端治理的方式不能从根本上缓和与遏止资源日趋枯竭的进程,人与自然的矛盾仍然日益突出。为了使地球上现有为人类所认识的资源能够被使用更长的时间,将地球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繁衍、文明进步的无限性协调统一起来,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应运而生。
生态文明理念并不是简单地等同于生态中心主义,它要求不同的生态观从分立走向整合,建立以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的新的生态观,这应该是一种开放的、统一的、包容的理论,它需要科学与人文的整合与提升。上述三大生态观存在整合的基础,又具有各自的合理成分。在这样的条件下,发挥不同理论的优势,综合它们合理的内核,建立一种同时包含人类中心主义、生命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合理成分,弥补其不完善的方面,形成既开放又统一的科学生态观,是必要的和可能的。
生态文明理念所具有的生态观,应该是兼容平衡与发展两种取向,既符合人类利益,又符合生态规律的要求。也就是说,人类行为既要有益于维护生态平衡,维护地球基本生态过程,保护生物多样性;又要有益于维护人类利益,益于人类生存,改善人类生活质量。它强调“生态价值”的全面回归,主张在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向生态化转向,主张遵循和正确运用生态规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作者简介:冯之浚,教授,博导,2008年3月受聘为国务院参事,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名誉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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