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城乡饮用水现状及对健康的影响
2.2平面分布
1)浅层地下水:沧州市浅层水氟化物分布情况如下表 沧州市浅层地下水氟化物分布情况表
氟化物含量 (mg/L) | 面积 (km2) | 占总面积 (%) | 主要分布区 |
<1.0 | 11184 | 79.6 | 全区 |
>1.0~≤2.0 | 2768 | 19.7 | 任丘河间黄骅泊头 |
>2.0~≤4.0 | 80 | 0.6 | 东光张彦恒盐山常庄 |
>4.0 | 24 | 0.1 | 东光张彦恒 |
从上表统计可以看出,附合饮用水标准的面积占79.6%,且全区各县均有分布。>1.0~≤2.0mg/L的面积占19.7%,主要分布在任丘的东北部和河间的北部;献县城关以南及泊头与阜城交界处也有小面积分布,黄骅城关以北包括南大港农场分布面积较大,总计达2768平方公里。>2.0mg/L的只有东光县的张彦恒乡和盐山县的常庄乡有小面积分布。可见我区浅层不含氟量超标区域所占比重并不大。
2)深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井含氟量平面分布与浅井分布规律相反,除肃宁全县及河间、献县靠近肃宁的区域外含氟量小于1.0mg/L,其他县市含氟量都超标。从西到东含氟量从0.48mg/L增加到4.18mg/L,在吴桥、东光出现一个含氟量高值区。深层地下水氟化物含量区域差异较大,氟化物含量从西向东逐渐增大,具体分布是:肃宁、河间的兴村到行别营一带、献县的西部、任丘的鄚州乡氟化物含量小于1.0mg/L,符合地下水Ⅰ类水质标准,面积为1983 km2,占总面积的14.1%;任丘、河间、献县的其它地区氟化物含量在1.0mg/L~2.0mg/L之间,符合地下水Ⅳ类水质标准,面积为 1922 km2,占评价总面积的13.7%;其它地区的氟化物含量均在2.0mg/L以上,符合Ⅴ类水质标准,其中氟化物含量在2.0~4.0mg/L的区域面积为3965 km2,占总面积的28.2%,氟化物含量在4.0~5.0mg/L的区域面积为 5383 km 2,占总面积的38.3%,氟化物含量在5.0mg/L以上的区域面积为803 km2,占评价总面积的5.7%,主要分布在东光以及南皮县的寨子一带。
3 高氟水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
氟化物是人体必需的一种元素,对人体的适宜浓度是0.5mg/L~1.0mg/L。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氟化物含量不超过1.0mg/L。农田灌溉用水标准一般地区为≤3.0mg/L,高氟区应≤2.0mg/L。
3.1氟过量的毒性作用
长期过量摄入氟会引起机体慢性中毒,氟的慢性中毒主要发生于高氟地区,因长期通过饮水摄入过量的氟,引起骨质异常致密、硬化,出现斑釉牙、四肢或脊柱疼痛与变形的一种慢性骨骼疾患,称为氟骨病。
3.2含氟量与氟斑牙患病率关系
氟化物对于氟骨病区的我区人民来说是个比较敏感的问题,根据本次普查结果,根据河北省1982年对2100名中小学生调查其氟斑牙患病率与饮用含氟蛳成正比例关系,如下图,从图可以看出,在含氟量小于1.5mg/L时患病率较低,而大于1.5mg/L以后呈直线上升,说明氟班牙患病率随饮水含氟量的增高而加重,至6mg/L时已达100%。
饮用含氟量与氟斑牙患病率关系
3.3含氟量与氟骨病患病率关系
对氟骨病的患病率共调查452人,结果显示其饮用水含氟量与氟骨症的患病率呈相关关系。如下图,可以看出,饮水含氟量在1~2mg/L时,患病率较低,仅为3%,尔后随着含量的增加而迅速上升,当含量达8mg/L 时其患病率近乎50%。 含氟量与氟骨病患病率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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