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境文化与法治德治
环境文化的理念,需要通过相应的法律和道德体系来实现。
“道德”与“道法”这两个概念,分别出于孔子说的“志于道,据于德”和老子说的“道法自然”。所谓“道德”,指“德”出于“道”,人的伦理规范出自天道的自然法则。所谓“道法”,指“法”出于“道”,社会法律规则出自天道的自然法则。“法网恢恢”,建立在“天网恢恢”的基础上。“德”指的是管理者通过自我克制办好公共事务,被管理者自觉遵循自然法则;“法”指的是对侵犯自然法则而危害群体延续的行为进行惩罚。
环境文化即是遵循自然法则维护群体延续的文化,从环境文化的角度看待“德”,是将自然法则视为我们自觉行为的准则。从环境文化的角度看待“法”,就要坚决维护自然法则不受侵害。法律与道德如鸟之双翼,缺一不可。道德是法律的基础,防备犯罪行为于前;法律是道德的保障,惩罚犯罪行为于后。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法律是通过惩治来警示人,人们担心受惩处而不做违法的事。道德是通过是非荣辱来引导人,人们出于自觉而不耻于做坏事。社会不能没有法律,更不能没有道德。即便在西方,他们的法律体系也是从基督教道德体系里产生的。
经过多年的努力,截止到目前我国制定颁布了9部环境保护法律,10多部与环境相关的资源保护法律,30多项环境法规,466项环境标准。2002年,国家又颁布了两部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即《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从我国环境法制的现状看,无论是新法律还是正在修订的法律,都吸纳了环境文化的基本理念。例如《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立法目的,就是“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但是目前,我们环境法律的实施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严重现象,原因之一就是环境法律缺少足够的环境道德文化的支撑。
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经济愈按传统生产方式发展,资源消耗就愈大,污染就愈严重。但日本的人口资源压力更大,为什么环保搞得比我们好得多呢?这不是有没有经济实力的问题,而是人口的环境文化素质问题。这素质的差距,表现在公民能否自觉呼应政府的行政命令。为便于垃圾回收利用,政府在城市中设立了许多垃圾分类箱,但形同虚设;为不要乱扔废物和随地吐痰,政府颁布了许多法规,但就是屡禁不绝。公民与政府行政的相呼应,来源于国家文化价值观念以及行政人员的以身作则。人的行为受制于社会文化氛围。环境文化会将先进的文化行为变为全社会大多数人良好的生活习惯,良好的生活习惯将转化为全社会的道德共识,道德共识将演化成为一系列法律规则。可见,德治与法治的关系密不可分。环境文化的发展,必将为我国国民素质的提高,为我国法治和德治的建设奠定重要的文化基础,使我们能在一个更高层次上弘扬中华民族精神。
四、环境文化与政治文明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社会平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更需要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理念,而发展绿色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符合马克思赋予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率极其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环境文化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生产力,所倡导的将中华传统文化与世界生态工业文明相结合的生态文明,所倡导的以“执政为民”为宗旨的环保工作,正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我们事业中的最高体现。
在自然生命系统复杂的生态网络中,各种生命形式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中国道家用阴阳对立平衡来说明宇宙运行的自然法则。宇宙自然的秩序,建立在万物平等互动、对立平衡、相互约束的自然法则之上。老子说:“祸莫大于无敌。”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没有约束是最大的祸患”。社会主义民主,是人与人平等的政治权利(众生平等),是人与人相互约束的政治运行机制(对立平衡),说到底,就是人民的当家作主,就是人民的监督参与。
社会主义民主要求人民对环境问题必须有知情权,人民有权知道所发生的环境危机;社会主义民主要求人民对环境问题必须有监督权,尤其是有权监督那些影响环境的政府公共项目;社会主义民主要求人民对环境问题有参与权,特别要参与那些涉及环境安全的战略决策。在今天看来,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形式,就是政府保护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保卫人民的基本人权,动员鼓舞全体人民平等地参与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来,实现“社会参与、政府领导、人民监督”的目标。没有民主,没有民众的参与,环保只会变成少数人的事而终将一事无成。因此,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建立起透明、公开的约束机制,必须建立起舆论、建议的通畅渠道,使一切破坏环境的行为受到监督,使一切行为主体(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部门,是个人还是集体)都只能活动于自然法则和社会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发展环境文化,将使经济、社会、环境有效结合,形成对政府、企业业绩的综合考核标准。我们不仅要看经济增长的业绩,还要看环境保护的效益;不仅要看收入增长的速度,还要看社会分配的公平性;不仅要看干了多少实事,还要综合评价这些实事的环境价值、社会价值和国家安全价值;不仅要看个人自由的权利是否得到保护,还要看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是否与权利对应平衡。发展环境文化,就是发展遵循“自然法则”的文化,就是发展众生平等的文化,就是发展对立平衡、相互约束、和谐共存的文化,就是发展使每个人的权利与责任统一起来的文化。发展环境文化,将为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制度演进奠定重要的文化基础。
江泽民同志指出:“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强、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胡锦涛同志指出,“发展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政治、文化相协调的发展,是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中国必须发展新型工业经济,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经济持续增长要依赖绿色技术,环境保护要依赖绿色化的法律和道德,社会发展要依赖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我们的文化要革新,经济要变革,政治要改革。为了真正实现生态工业文明,我们必须全力推进环境文化,必须使经济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必须全力推进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必须全力以赴地建设绿色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中国,这是我们责无旁贷的历史重任。
五、环境文化与民族精神
中国山地占全国总面积三分之二。自东向西的三大阶梯缔造了主要江河西水东流的基本态势,汹涌澎湃的江河之水把中华民族紧紧相联,这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孕育了黄河文化、长江文化乃至中华文化,形成了大中华特有的民族性格与伦理体系。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弘扬环境文化,便是对中华民族大好河山的挚爱,便是对中华民族地理环境统一性的认同,便是对中华民族团结稳定的奉献。
中华民族的统一以文化的统一为基础,中华民族文化的整合是民族国家整合的重要前提。文化的混乱必导致心灵的混乱,心灵的混乱必造成社会的动荡。中国历史上,文化的混乱和冲突,总与国家的混乱相伴相生。几千年历史告诉我们,每次大规模文化冲突之后,中华民族文化总能兼容并蓄,将冲突的各方文化整合为一个更为博大精深的文化体系,形成更为恢宏深厚的民族精神,从而使大中华江山一统、国泰民安。如春秋战国的混乱导致了恢恢大汉,魏晋南北朝的混乱又塑造了泱泱大唐,近代的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百年冲突更诞生了不畏强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数仁人志士为整合东西方文化,为建设中华新文化、为人类新文明的兴起而殚精竭虑,死而后已。
中华传统文化的内在精神与当今世界方兴未艾的环境文化惊人地吻合。众所周知,中华传统文化从来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信道法自然,遵循自然法则,追求天人合一,信奉众生平等,关注生命的安全和文明的延续。以此精神为基础,中国传统的哲学宗教、文学艺术、医学养生、棋艺茶道,无不展现着人与自然的亲合关系,无不表现着深刻睿智的生态文明,无不浸润着天地人文的和谐美感。纵观世界,俯仰古今,数千年来,世界不少文明古国,都曾有兴盛一时的文明,但终因破坏了自然,文明也就到了尽头。唯有中华民族同根同种同文完整地保留下来,延绵不绝。
伟大的民族都有伟大的文化风格。中国传统文化兼具独立性与融通性,对内聚合社会,对外吸纳文明。胡锦涛同志指出:“历史充分表明,加强各种文明的交流,有利于激发整个人类的创新活力。”因此,我们谈中华文明的复兴,不是指机械地恢复到传统的自然经济和儒、释、道、法的文化传统,不是固步自封,不是排斥外来文化,而是指中华传统文化与世界生态工业文明相结合,并在此基础上获得新生。生态文明是人类未来的新文明形态,中华民族的奋发图强在于超越与创新。《诗经》上说:“周虽旧邦,其命惟新。”继承传统,改革维新,是我们的使命。
中华民族是个处处谈文化学文化的民族。环境文化所倡导的生态文明,必须从全社会的各个层面予以推动。古人云:“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之难作于易,天下之大作于细。”大事业的基础,体现于无数的小事与细作之中:从森林公园到宗教场所,从街头雕塑到厕所文明,从公益娱乐到社区卫生,从幼儿启蒙到大学环教,从禁止随地吐痰到义务植树,从绿色标签到绿色技术,从尊重历史到修复遗产……全社会所有层面都可以成为我们倡导弘扬环境文化的领域。我们要用一系列手段去宣传、动员、组织环境文化的多种活动,要营造全民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要将全社会环境文化的共识演化成人人皆守的规范准则。
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千百年来曾是世界上综合国力最强的国家,曾是对人类文明发展作出最大贡献的国家。今天,我们必须抓住人类文明转型的机遇,发展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超越传统工业文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循环经济,转换资源结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进程,将中国再次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的国家,从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彻底改变传统工业文明主导下的不合理的全球经济、政治、文化秩序,为绿色的、和平的、自由的、民主的、可持续发展的全球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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