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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坚:从自然灾害看国家生态调控体系建设重要性
http://www.eedu.org.cn    作者:李志坚    文章来源:红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7

 


  三、生态调控:不落窠臼的治本之策


  在不到300年的历史“瞬间”,传统工业文明的经济增长模式造成的资源问题和生态问题把人类置于困境之中。虽然自然灾害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和损失,制约了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但它并非不能了解和预防。从不断增长的自然灾害对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危害,以及导致这一危害的根本原因——国家生态调控体系的人为破坏的历史事实中,我们不能不认识到,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建立国家生态调控体系,已成为势在必行的事情。防治自然灾害,关键不在建立灾害快速反应和救援机制,不在高科技的救灾行动。只有实施积极的生态调控,减少对生态的破坏,才能在宏观上起到积极调控作用,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部治理方法。


  一是要调思路。关键就是明确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思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新的形势下,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开发利用环境自然资源。据有关预测,当前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在短期内很难逆转,2020年前我国还不能完全遏制环境质量的“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趋势。况且植树、植被覆盖率提高并不能代表生态系统的恢复。水土保持、植被恢复、荒漠治理、海岸整治等生态调控则是需要持续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完成的千秋大业。有鉴于此,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在重视今天发展的同时,为子孙后代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会。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并将人口政策重点逐步转移到提高人口素质上来;建立资源节约型的国民经济体系,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加资源、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进口,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切实保护环境,以环境友好为导向调整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重视技术进步,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产业、产品和工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从而实现在统筹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的良性循环,积极防御自然灾害,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是要调机制。就是要通过制度、机制的创新,调控、保护生态环境。建立综合决策和协调机制,把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切实纳入各级政府的计划规划中,加强集成,防止追求部门利益最大化而使国家利益“次优化”;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中纳入资源环境因素,避免单纯追求增长速度而使生态环境成为经济政绩比赛的牺牲者。调整各项政策中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对国家的产业政策和重大行动进行可持续发展评估。按照市场规律,以最小的资源环境投入发展经济,以最小的经济成本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利用价格杠杆,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应用适用技术,集中解决关系人民健康的污染源治理、农产品污染严重等问题。


  三是要调措施。即通过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加强环境教育,提高环境意识。解放以来,我国已制定了6部环境保护法规、8部资源保护法,同时也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法规。但是由于执法不严,群众法制观念淡漠,资源环境破坏屡屡发生。因此,必须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对执法的监督,以便坚决制止毁林开荒、陡坡开垦以及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同时要通过加大宣传,切实提高公众参与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是要调路径。防治自然灾害,就是要运用系统论的观点,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实行工程性措施与生态性措施相结合,救灾与避灾相结合,变“灾害”为“无害”,在路径选择上要打破常规,寻求跨越式发展。主要是“调、植、蓄、治、用”五个字,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走出一条生态调控、综合减灾之路,在创新中改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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