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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何决定碳强度下降40%-45%

发布日期:2010/9/7 20:01:44 作者:陈晓晨 出处:第一财经日报

  2009年11月,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之前,中国政府宣布,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称“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这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并将对今后1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宏观经济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这一指标总体上得到了国际舆论的广泛赞许,当时被认为是我国推动气候谈判的一个积极姿态。

  不过,并非所有人都表示认可。不断有人评论或直接对我国相关人士表示,这一目标还应该再提高,“越高越好”。甚至有外行评论认为,碳强度是“数字游戏”,应换算成碳排放总量。

  总之,这一目标的巨大影响力,以及种种不同声音,都促使我们对这一数字进行一次深入考察。

  首先,碳强度属于相对减排目标。相对减排符合国际法。根据《京都议定书》,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有强制性、按照绝对量减排的义务,而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提供资金与技术的情况下实施自主减缓排放的行动。事实上,我国的自主减缓行动并未得到发达国家的大规模资金与技术支持,降低碳强度主要靠我国自身的努力。

  中国目前已进入重化工业阶段,碳排放总量增长短期内无法避免。事实上,纵览其他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它们不仅绝对排放量急剧增加,而且碳强度也显著上升。让数字说话,以近邻日本为例,1960年至1974年工业化阶段,单位GDP能源强度共增长23%。现在,我国已进入重化工业阶段,但不仅不能增加、反而要降低碳强度。

  我国目前仍有超过1亿人日均生活支出低于1美元,扶贫开发、增加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仍将是优先任务。此外,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这在短期内无法根本改变,煤炭比其他能源排放更高。

  事实上,我国的举措也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类似。以2005年为基年,到2020年,印度承诺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20%~25%,巴西承诺比“照常排放”情境下降36%~38%,印尼承诺比“照常排放”情境下降26%~41%。这些都属于相对减排。

  其次,40%~45%这一数字,其出炉经过了反复论证,参与研究的机构包括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国家气候中心、社科院、清华大学等。这些机构根据不同模型,设计出不同方案,从20%到45%都有。当时,笔者听到的预测以40%居多。最后,中国政府采纳了比较高的指标,即40%~45%——这甚至高于一些环保机构的预期。

  值得一提的是,有一种质疑认为,中国既然能在2005~2010年的五年间实现碳强度降低约20%,那么到2020年就应该降低60%。这本是一个低级的算术错误,但却不知为何流传甚广。假设“每五年碳强度降低20%”成立,以2005年为基年,2010年碳强度降为2005年的80%,2015年降为64%,2020年降为51.2%,下降幅度为48.8%。上述错误,是混淆基年之故。

  况且,“每五年碳强度降低20%”假设并不成立。从1990年到2005年,我国的碳强度已经下降了45.3%,这消耗了继续下降的空间。根据效益递减规律,这一趋势未来10年间很难复制,因为各类低成本措施(如关停小煤窑等)潜力已挖掘殆尽,降低碳强度的困难将越来越大。有专家建议,“十二五”期间碳强度将降低18%,低于此前的20%——这仍然要付出艰苦努力。

  节能减排必然要损耗GDP和财政收入,但力度必须有所控制,不能不计代价地减排。碳强度下降幅度需要与GDP增速统筹考虑。

  有研究团队认为,将2005~2020年年均GDP增幅设定为8%~9%比较合理。这一增速既能完成2020年GDP比2000年翻两番的既定目标,又能控制碳排放增长。而GDP增速过低或过高时碳强度都相对较高,出现能源浪费现象。

  在GDP年均增速9%、碳强度降低45%的情境下,我国2020年GDP将是2005年的3.64倍,2020年总排放量将是2005年的2倍。而如果复制日本15年间能源强度增长23%的经验,2020年总排放量将是2005年的4.48倍。从4.48倍到2倍的比较看,这已经是我国对减排作出的巨大贡献。

  节能减排,其实减的都是纳税人的收入,减的都是白花花的银子。根据人民大学教授邹骥的研究,2020年碳强度降低40%,GDP将损失3384亿美元,年均损失0.64%;降低45%,GDP将损失5862亿美元,年均损失1.11%。

  如果碳强度降低幅度超过50%、达到60%甚至更多,那么减排成本将呈几何级数上升,不仅将严重损害居民收入与就业,而且将延缓我国工业化进度,也不利于可持续减排。如此“减排”显然是低效、得不偿失的。

  同时,亦可参考我国2020年的若干规划,包括水电装机3亿千瓦、核电装机7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利用量1.5亿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天然气占总能源消费比重达10%等。这些都可以折算成碳强度,印证40%~45%的碳强度目标。

  当然,笔者希望我国不仅能够实现40%~45%目标,而且尽可能接近45%,即目标范围的上限。目前正在制定的“十二五”规划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这一目标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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