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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鼓励有条件地区试点碳排放权交易

发布日期:2010/10/6 10:13:14 作者:周润健 张… 出处: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10月5日电(记者 周润健、张泽伟)我国将结合低碳试点工作,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征收碳税的可行性。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5日在天津进行的今年第四次联合国气候谈判会议上作上述表示。

  今年8月,中国在5省8市启动了低碳试点工作。孙翠华介绍说,发展改革委目前正在酝酿成立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低碳试点工作的政策引导和宏观协调,通过试点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同时也将探索开展低碳建筑、低碳交通等试点工作和地方应对气候变化统计等专项试点。

  孙翠华强调说,为积极探索利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中国政府将继续深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合作,进一步提高审核和批准的工作效率,继续积极创造条件和提供支持,为企业开展清洁发展机制合作做好服务工作。

  孙翠华说,为提高企业参与减缓气候变化行动的积极性,发展改革委将抓紧制定自愿减排交易的管理办法,规范自愿减排交易活动,保证市场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此外,还将结合低碳试点工作,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征收碳税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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