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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环境质量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典型发言摘登

Eedu.org.cn 作者:内详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13
摘要: 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1月10日~11日召开。会议总结了2016年环保工作进展,研究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部署安排2017年环保重点任务。会上,北京、广东等10个省(市)做了典型发言。

编者按

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1月10日~11日召开。会议总结了2016年环保工作进展,研究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部署安排2017年环保重点任务。会上,北京、广东等10个省(市)做了典型发言。本版今日摘要刊登,以飨读者。

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以来,北京市不断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从认识到实践都有新收获。

应对空气重污染必须有所作为。一是应对空气重污染关乎党和政府形象、公信力。空气重污染躲不开、绕不过,必须坚持以民为本,直面问题、迎难而上、积极应对,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二是应对空气重污染成为推动环保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组织16个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依法依规应对重污染天气。三是应对空气重污染必须强化有效应急联动。近年来,环境保护部带领七省区市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规划,建立执法联动等机制,聚焦空气重污染,实施预报会商、统一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取得明显成效。

积极、科学、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一是构建应急管理机制。北京市将空气重污染应对作为全市工作重中之重,每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都专题研究。二是与时俱进完善应急预案。2012年北京市就率先制定应急方案。2013年以来,又修订3次。特别是2016年,按照环境保护部区域应急联动新要求,总结近年来应急工作得与失,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三是提高预报预警水平。一方面,建成投运新一代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应用大数据技术,建设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决策支持系统。另一方面,组建预报员团队,基本实现72小时以内精准预报、7~10日趋势准确判断,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四是严格实施应急措施。提前发布、及早实施应急预警,特别是橙色、红色预警,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提前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应急工作;各部门、各区按机制、按责任、按预案,组织实施各项应急措施。五是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将舆论引导贯穿应急工作始终。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发布应急预警,公告停车、停课等措施,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联系专家接受采访,权威解读重污染成因、分析走势。

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全面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主要有以下做法。

早关注、早预防、早行动,为空气质量改善奠定坚实基础。一是早研究。与香港特区政府联合开展“珠三角空气质素研究”,共同实施《粤港空气管理计划》。二是早部署。2009年,出台全国首个大气污染防治政府规章《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三是早行动。建成国内领先的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和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

抓分区、重引导、优准入,促进区域经济环境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引导石化、钢铁、火电等重点行业和重大产业合理布局,严格实施环保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绿色经济,从严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优化能源结构。积极稳妥发展核电等清洁能源,做好全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原煤、原油、电力、天然气比重调整。

强减排、抓重点、治难点,扎实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狠抓污染减排。实施“以奖促减”,省本级下达减排奖励资金30.34亿元,国家减排责任书的235个重点项目基本完成。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全省实施黄标车限行,珠三角在全国率先建成黄标车跨区域闯限行区联合执法网。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出台家具、制鞋、印刷、表面涂装(汽车)和集装箱制造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制定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

重考核、重督办、重会商,精准应对大气重污染。严格大气考核。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各市政府签署目标责任书,狠抓落实。强化督办问责。省委省政府领导采取现场办公、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等方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构建省、市两级和区域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与气象部门建立空气质量会商和常态化合作发布机制。

大气污染防治要精准有力

中共兰州市委、市人民政府

过去5年,兰州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城市空气质量得到较大改善,主要有以下做法和体会。

在工作上构建形成“四个推力”。省级成立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并深入一线解决问题。市级成立大气污染治理指挥部,下设燃煤、工业、扬尘、机动车尾气、生态增容5个专项工作组。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网格长、网格员、巡查员、监督员“一长三员”制度。所有驻兰州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部队一律纳入治理工作“一盘棋”,全方位配合支持。

在举措上聚焦发力“五个重点”。工业减排,实施污染治理改造项目,关闭落后产能,加快企业搬迁改造。压煤减量,改造生活燃煤锅炉,减少用煤量,严控劣质煤进入主城区。扬尘管控,对重点扬尘工地实行执法队员、环保员、网格员、施工管理员现场管理。尾气治理,全面实施市区公交车和出租车“油改气”,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冬防”攻坚,针对冬季采暖期污染集中的特点,开展为期6个月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在落实上健全完善“六个机制”。依法治理,制定和修订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动真碰硬,成立公安环保分局,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预警应急,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建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监测预警机制,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环境交易,成立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探索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社会监督,在媒体定期通报重点污染企业排污情况,加大违法违规现象曝光力度,倒逼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督查问效,坚持激励与问责相结合,奖励表现突出人员,问责处理治污不力人员。

完善长江大保护长效机制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湖北省综合施策,强化监管,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生态优先,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一是凝聚绿色发展共识。出台《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等系列政策措施,制定《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和5个专项规划。二是聚焦聚力推动绿色崛起。实施差别化区域产业政策,出台10个新兴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三是强化政绩考核绿色导向。完善省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目标综合考核评价,降低经济总量和增速指标个数和权重,加强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指标考核。

坚持铁腕治污,坚定不移地改善环境质量。一是下决心“留白”。全面实施产业、区域、河段准入负面清单和环境信用惩戒制度,全面禁止有悖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二是用狠手整治。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项整治,中止或暂停审批、暂停开工建设项目59个,限期搬离、关停或停产整改企业135家。三是出重拳执法。2016年,全省共实施行政处罚3182件、罚款约2.15亿元,按日连续处罚35件、移送行政拘留145件、移送环境污染犯罪32件。四是下气力修复。出台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和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分类管控。

坚持先行先试,坚定不移建立和完善长江大保护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16年,省政府持续开展环保督察,省纪委对整改进展严重滞后、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57人实行问责。二是全面实施长江跨界断面考核。出台《湖北省长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设置考核监测断面63个,每月通报各市州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排名。三是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出台《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率先实施违法排污按日计罚,对责任人终身追究。四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在全国设立首个省级环保政府奖项,表彰20个获奖集体和18名获奖个人。

垂管改革要做到因地制宜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在环境保护部大力支持下,重庆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主要有以下做法。

遵循《意见》,加快落地。一是调整行政管理体制,实现由条块分割向条块结合转变。把调动条块两方面积极性、实现条块结合作为改革主线。区县环保局调整为以市环保局管理为主,但仍为区县政府工作部门,将环保部门干部交流使用、对环保部门编制支持以及环保投入情况作为考核区县党委、政府的3条“硬杆子”。二是落实生态环保责任,实现由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出台环保工作责任规定、环保督察办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失职必追究的责任体系。三是分置环境监察与执法,实现由督企为主向督政督企并重转变。组建市环境监察办公室,经市委、市政府授权专司督政,实现环境监察独立、高效、权威。四是强化监管手段,实现由传统模式向信息化模式转变。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上收区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构建跨区域跨流域联防联治机制。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一是注重系统性。立足重庆,统筹谋划市级、区县、乡镇三级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形成“1+N”政策安排,即1个改革方案,3个清单(责任清单、督察清单、负面清单),以及组织建设、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二是注重稳定性。市环境监察办公室增编40名(含两名副厅级职数),从根子上解决督政难题;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增编130名,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市级监测、市级考核。区县环境监测、执法机构仍由区县环保局管理,主要负责人进入局班子,重在测管协同。三是注重联动性。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等制度改革,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联动,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协调,规范环境执法机构设置,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

垂改试点要强化保障举措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保领域改革,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环境保护部总体部署,全力推动垂改试点。

超前谋划准备,争当改革排头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一结束,就对开展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部署。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

破解体制约束,构建环保新格局。在横向,加强“块”上协同性,落实环保责任。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环保责任,实行责任清单制、考核评价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把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在纵向,加强“条”上权威性,强化统一监管。一是调整市县环保机构管理体制。各市环保局仍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实行以省环保厅为主的双重管理;县级环保局调整为市级环保局派出分局。二是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新体系。将市县环境监察职能统一上收至省级环保部门。在省环保厅设环境监察专员,跨区域设立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向各市派驻环境监察处。三是调整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实行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监测、省级考核。将市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驻市环境监测机构,根据需要确定上收的监测人员数量,由省环保厅直接管理。四是优化省级环境执法职能。将省环境执法监察局更名为省环境执法局,剥离环境监察职能,负责监督指导全省环境执法工作。

强化保障举措,有序推进抓落实。省环保厅、省编委办对环保垂改进行分类指导、跟踪分析和协调调度,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在纪律上,强调各地各部门在改革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严防擅自转移、处置国有资产和违规调动资金。在时间上,要求省级改革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在5月底前完成,确保2017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并形成自评估报告。

环评改革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近年来,江苏省将环评制度改革作为生态环保制度改革重要内容,注重处理好3个关系。

处理好“强”与“简”的关系。强化规划环评,推动战略环评,进一步提高源头防控的广度和深度。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暂停受理入区项目,真正使规划环评成为硬约束。简化项目环评,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出台《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试点方案》,对通过规划环评审查并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开发区,分类采取降低环评等级、无需环评或实行备案制等措施。

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坚决放到位。2008年至2015年,先后5轮调整下放46项省级环保审批事项。2016年9月起,除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部明确规定由省级审批的建设项目外,其他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市、县。把该管的事情力求管到位。用好网格化手段。指导各地划分三级监管网格,力求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用好信息化手段。在所有市县配备环保移动执法终端,实现全程留痕。编制“互联网+”绿色生态行动方案,开展环保大数据应用试点。用好诚信化手段。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对全省两万多家排污单位开展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与其信贷融资直接挂钩。用好社会化手段。深入开展“四群双评”(群管、群评、群防、群控,千家评机关、万人评企业)活动。

处理好“接”与“融”的关系。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把项目环评、总量控制等源头预防制度与网格化监管、双随机抽查、环保信用评价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有效整合。出台《江苏省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新建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在获得环评批复后、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必须申领排污许可证,纳入环保正常监管,做到无缝衔接。

借力媒体监督提高监管效率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能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近年来,以信息化建设破解环境执法难题,打造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和移动执法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一体两翼”信息平台,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设计实现“一体化”,解决好整合问题。坚持顶层设计一体化、系统开发一体化、网络建设一体化、数据管理一体化,加快推进一个顶层框架、一个统一平台、一个数据中心、一张基础地图、一个云计算中心的“五个一工程”,打造移动执法系统与自动监控系统。

二是建设实现三级覆盖,解决好畅通问题。采取统一建设软硬件设施、购置终端设备的方式,建成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全区环境监察机构平均持有移动执法箱2~3套、环境监察人员人手一台PDA智能执法终端。同时,引入虚拟化云计算等技术,将自治区环保厅与各市局分别建设的15个监控中心硬件资源整合为一个基础平台,形成“一个平台、三级应用”自动监控管理云架构。

三是使用实现智能操作,解决好好用问题。开发移动执法系统软件,将21种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调查询问、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模板,以及工业污染源、建设项目等14个现场监察记录模板纳入系统,提供9种环境问题现场检查记录类型,方便执法人员记录、执法。

四是执法实现模块管理,解决好规范问题。利用移动GIS服务平台制作执法迁徙图,各级领导在应急指挥中心,就可以全程、动态、即时、直观查看执法人员轨迹,进行综合评价。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智能分析超标、异常数据,自动分配处理任务到属地环保监管责任人、企业环保负责人。

五是运行实现量化考核,解决好管用问题。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引入指数管理,自动量化评估各市县环保部门日常工作成效,定期考核排名。将监控点位数据质量保障工作细分为5个方面17项考核指标,系统自动评分考核运维质量,与运维单位从业资格、补助资金挂钩。

创新监管模式确保辐射安全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贵州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实践,创新监管模式,确保全省辐射安全。

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基础能力。一是整合省内所有辐射监测技术力量。全面整合省级、贵阳市辐射监测机构和通过省级技术考核的社会监测机构技术人员,纳入全省辐射监测技术人员网络统筹管理。二是不断探索辐射污染源监测的有效途径。除针对全省2300余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年度监测外,将高风险Ⅰ、Ⅱ类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纳入监督性监测,低风险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监测由社会监测机构承担。三是加快建设统一数据监管平台。加快建立“贵州省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构建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网络报送平台和各级环保部门网上审查平台。

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执法。从2013年开始,贵州省以年度评估工作为抓手,强化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管执法,形成“年度评估+现场执法”监管方式,彻底改变过去重审批轻监管的模式。通过实时网络审查,可随时筛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同时连接“贵州省核与辐射移动执法平台”,及时向监管对象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创新服务理念,构建工作合力。一是积极开展上门服务。主动上门为部分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二是开展免费仪器比对服务。及时发现仪器故障,保障核技术利用单位自用辐射监测仪器正常使用。三是开辟信息交流渠道。安排专业人员随时在线提供辐射安全相关技术指导及法律法规咨询。通过强化服务,有效引导核技术利用单位加强自身辐射安全管理,落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

以上内容由本报记者郭薇、刘晓星、童克难、邢飞龙、吕望舒、黄婷婷、赵娜、霍桃、宋杨、刘潇艺、丁瑶瑶根据发言整理,未经本人审阅,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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