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才培养完善制度机制 充实执法装备强化智慧监管
◆本报记者 张林霞 通讯员 朱仁
“宜春市‘生态卫士’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亮点突出,‘一人多能’‘一岗多能’的高素质执法队伍正在全面打造,环境执法队伍规范化有了明显提升。”说起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成效,江西省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梁群英日前这样告诉记者。
2022年,江西省全面启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创建试点工作。目前,已有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等4个市级执法机构和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等4个县级执法机构规范化创建通过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考核验收。
今年,江西省将加大力度,实现所有市级执法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并带动一批县级执法机构完成创建,全面构建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应的执法监管体系。
党建引领加强执法
职能规范稳步推进
“2022年,全国执法大练兵成绩列全国第14名,较上年上升7位,是全国进步最大省份之一,取得了明显进步,这与我们稳步推进的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密不可分。”说起2022年的执法成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负责人丁仕敏如是说。
2022年8月,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出台,南昌、赣州、九江、宜春、抚州、上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等6个市级执法机构;赣州市南康、瑞金、龙南、信丰、宜春市万载、靖安、上高、宜丰、吉安市新干生态环境局等9个县级执法机构积极申报作为试点单位,开展先行先试,充分发挥了试点单位示范引领作用。
“南昌市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规范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高位推动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落地见效。”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熊清平介绍。
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将6个区大队划归支队,重组形成9个内设科室和9个大队,印发了《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晰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及市支队与区生态环境局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局队站合一”体制改革,以“业务融合、培训融合、人员融合”为基本原则,统筹行政、执法和监测人员编制资源,把业务管理、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无缝衔接、有机结合,不断探索环境执法新模式。
江西省还突出党建引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各级执法机构党建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执法监督帮扶、环境应急、污染隐患排查、入河排污口整治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均及时组建临时党组织。
在今年3月下旬开展的蓝天保卫战执法监督帮扶实战比武竞赛活动中,派出的11支异地交叉执法监督帮扶工作组,均第一时间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充分激发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凝聚力量,强化攻坚。
队伍结构持续改善
制度机制日臻健全
“我们还严格把控新招录人员准入门槛,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学历水平和法学类、生态环境相关专业学位占比。”丁仕敏说。
据统计,当前,江西省执法队伍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到58%,同比提升10%;环境保护及法律相关专业人员达到36%,同比提升7%。
同时,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不断加强与司法部门对接,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一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
江西省还加大培训力度,丰富培训方式。2022年,江西省各级执法机构共计举办450余次培训班,培训1.6万余人(次),同比增长18%。2022年8月,创新举办江西省首届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将执法新装备运用纳入比武环节,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江西省在省级层面相继制定了执法应急与监测联动、执法监督帮扶、典型案例指导、专案查办、第三方辅助执法、自动监控管理规定等16项机制制度,为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生态环境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江西省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多项制度机制。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出台了25项制度机制,初步搭建与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相匹配的制度体系“四梁八柱”。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构建“5+1+2”案卷评查机制,组建“办案能手库”和“法治人才库”,全方位助推处罚案件提质增效。
执法装备有力充实
信息赋能快步提升
“靖安县去年统筹利用项目资金553.7万元,完成了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全员统一规范执法着装,配齐了无人机、无人船、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便携式VOCs检测仪等现场执法辅助设备,着力打造规范化示范单位‘眼见为实’的靓丽名片。”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贾少伟说。
据统计,2022年,江西省共投入市级执法机构装备建设资金1423.2万元,新增各类执法装备共计683件,所有市级执法机构已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要求,全面完成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
江西省县区级执法机构装备建设资金投入共计2331.7万元,新增各类执法装备共计1366件,已有19个县区级执法机构率先完成装备标准化建设。
“我们还进一步强化移动执法终端更新使用和优化升级,确保录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时效性。2022年,江西省移动执法系统人均录入率全国排名从24位跃升至第9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干部徐日东升介绍。
江西省进一步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全省2155家排污单位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率达98.78%,即时有效传输率为99.57%,列全国第二位;补全有效传输率为99.78%,列全国第一位。
此外,江西省还进一步强化用电监控体系。其中,南昌、九江、鹰潭、赣州、抚州5个市本级和南昌县等16个县区建设了用电监控系统,共涉及671家排污单位、5266个用电节点。
经过系统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江西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迈上了新台阶。下一步,江西省将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充分释放改革活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更为坚实的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