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此协议将充分调动各乡镇上下游流域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林区的水环境质量。”近日,在湖北省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的共同见证下,林区8个乡镇人民政府之间签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协议采取奖补资金与生态保护支出责任挂钩、惩罚资金与生态治理任务完成情况挂钩的方式,建立奖惩并重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提升有奖,恶化有罚”的原则,流域上游地区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同时享有通过水质改善、水量保障获得利益的权利。流域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为改善生态环境付出的努力做出补偿。
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青阳河流域,从上游松柏镇流向下游阳日镇,以2020年Ⅱ类水质为基准,按季度计算,季度水质每项指标均稳定在Ⅱ类,松柏镇和阳日镇之间互不补偿;季度水质类别提升为Ⅰ类,下游阳日镇给予上游松柏镇15万元补偿资金;季度水质4项指标有一项不能稳定在Ⅱ类,上游松柏镇给予下游阳日镇5万元补偿资金,15万元封顶,年度考核共计60万元。
神农架林区检验检测中心每季度将对跨界断面点位水质的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4项指标进行监测,提供数据,由林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共同核定考核结果作为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