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资源生态 >> 动植物保护 >> 正文

《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举行

Eedu.org.cn 作者:郭薇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27
摘要: 由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林业局、农业部联合主办的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今日在京举行。

本报记者郭薇12月26日北京报道 由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林业局、农业部联合主办的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今日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出席会议并讲话。

沈跃跃指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完善了野生动物保护的基本制度,提出了许多重大措施。各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要大力宣传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要突出宣传法律确定的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重点宣传法律修改的主要内容,特别是政府、社会和个人的保护责任,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沈跃跃表示,贯彻实施好《野生动物保护法》,要严格落实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责任,科学制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相关保护规划和措施,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保护投入,不断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特别是栖息地质量。各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野生动物猎捕、科学研究、经营利用、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的监督管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法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利用、运输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要加快建立防范、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走私和非法贸易的部门协调机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监察部门、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

旅行

资讯

更多>>

生活

资讯

更多>>
友情链接
环境生态网 环境科学、生态学的网上家园 客服信箱 eedus@126.com 粤ICP备09031317号-1
Copyright © 2004-2015 www.eedu.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