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太,江浙五市跨地域合作步步深入
人大搭台,政府治太更给力
环太湖五市治太联动机制,人大“搭台”,唱主角的是各地政府。
4月7日下午召开的联席会议上,湖州、苏州、无锡、常州和嘉兴市政府代表,依次上台汇报各市治太成果。作为主办方,湖州“治太”汇报人为该市市长;无锡、嘉兴都由一位分管副市长汇报情况;苏州、常州则各由政府副秘书长代劳。台下黑压压坐着的,除了五市人大常委会人员,还有和治太息息相关的各市环保、水利、建设、农委和太湖办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市政府都对治太专题汇报做了精心准备,兄弟城市治太成果中的“资金投入”、“各类水质断面”、“总磷总氮指标”、“截源控污”、“应对突发事件”等关键数据,则成为环湖五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重点关注并暗暗比较的对象。
除了联席会议上让各市政府自亮“治太成绩单”,人大的重点跟踪督查也让政府官员倍感压力。嘉兴市环保局副局长全照根对记者说:嘉兴市在“十二五”中要消灭劣Ⅴ类水质断面,该市人大今年加大了对这项工作的监督力度,“春节以来我们不停地跑基层,有时候一周5天都在外面环境执法”。
人大“搭台”,政府治太更“给力”。记者在湖州会议上了解到:2010年,作为太湖水源地的湖州市,入太湖断面全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无锡市12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蓝藻发生频率比上年减少近三成;苏州、常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嘉兴水域Ⅲ类水质断面比上年上升13.64%。这是环太湖五市联手建设生态倒逼传导机制,促进各市发展方式转变与结构调整的结果。
“太湖法”呼之欲出,合作治太天高地阔
太湖流域涉及三省一市,目前仅江苏出台了专门的《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提出制定国家级太湖流域管理法、湖泊生态安全法等议案,以统领太湖流域性治理。4月7日的湖州会议上透露喜讯:我国第一部流域性法律法规——《太湖管理条例》已列入2011年国家一类立法项目,拟于近期上报国务院。《太湖管理条例》在加强饮用水安全、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水污染防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法律责任,并支持跨区域合作治水。
受这一“利好消息”鼓舞,环太湖五市人大治理太湖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湖州宣言》,要求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建立治太合作机制”。其主要内容为:完善流域水环境信息采集交换与共享平台建设;建立水污染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合作机制;健全入湖河流污染物负荷考核机制。“这是对合作机制的深化,是一棒接一棒,一步深一步。”无锡市人大环资委主任陈国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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