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对我国环境保护问题的影响

作者:贾瑛  许国根  …    文章来源:上海环境科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5-18

    摘要  从正反2个方面论述了加入WTO对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影响,指出实现可持续化发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面临的重大课题。提出应充分利用WTO规则,通过贸易自由化实现相应的环境效益;加快环境绿色标志产品的认证和管理工作;积极推动科技进步,提高产品竞争力;建立和完善各类产品的环境标准体系,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

    关键词: WTO  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  环境资源  环境权益  环境标准体系

  

1 引言

2001年11月11日我国成为WTO的一员。这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入世后,我国的各行各业都要经历一次脱胎换骨的变革。随着国际和体制环境的变化,将会面临更为透明的政策环境。面对变化,政府、企业和组织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适应变化,以求得生存。入世后,我国的环境保护同样面临着一些新的特点和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环境问题已进入贸易体系,并日益显现其重要作用。有的国家试图利用贸易措施来影响其它国家的环境政策;或者以保护环境为名,建立非关税壁垒,以保护本国的利益。我国入世后,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如何适应国际社会对环境问题日益重视的现状,推进贸易政策的绿色化,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面临的重大课题。

 

2  国际贸易自由化对环境的影响

2.1 正面影响

2.1.1 有利于进一步落实环保政策

    环境保护和贸易的结合,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个焦点。环境和贸易的具体关系不仅涉及各国间贸易增长本身,而且已经蔓延到国家发展的各个方面。环境与贸易关系的核心是综合考虑环境利益和经济权益,贸易活动不应损害一个国家的环境。正确处理好贸易和环境的关系,将有利于环保政策的贯彻和落实。根据外贸的要求,我国已开始扭转以出口初级产品和原材料为主的局面,并将继续逐步减少高消耗工业的比重,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以减少低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增加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同时,利用丰富的人力资源,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这样既适合人均资源少的国情,又有利于保护资源和环境,符合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

2.1.2 有利于维护环境资源和环境权益

    依据WTO规则,对外贸易可建立在完善的国际环保法律基础上,这样有利于保护国家的环境资源。环境保护应是贸易政策的重要前提,如国际市场已经明确禁止各种濒危野生动物(如犀牛角、虎骨、象牙等)、植物的贸易及产品的买卖,《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则限制和禁止受控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的国际贸易。这些条约对维护我国环境权益、正确引导贸易活动有着重要的作用,可从源头和政策上避免出现为多创汇而盲目发展、消耗自然资源,加速土地退化和衰竭的现象。环境权益的保护,依赖于环境标准水平的提高和完善。我国颁发了不少环境标准,但由于发展阶段上的差异,普遍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如果不进行结构调整,不提高环境标准,必将会影响出口贸易,失去市场空间。可以利用入世的有利时机,借鉴国外成熟的环境管理经验,参照严于国内标准的政策法规,尽快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环境标准,提高整体技术水平,提高产品竞争力。

2.1.3 有利于利用贸易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贸易往往会带来环境破坏或助长环境破坏,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所进行的交易没有把自然资源利用和环境污染防治等环境成本适当地反映在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之中。目前,我国多数工业品未包括环境成本,或者因为环境标准的显著差异,产品总成本中的环境费用只占极小比重,这无异于采用了低价格、高补贴的做法,既违背国际公平负担、自由原则,难以与现行国际产品成本核算体系接轨,又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加剧资源萎缩。因此,应将环境成本纳入产品成本,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实现环境成本的内部化。这样既使环境保护有了资金来源,又真正反映了产品的价值,有助于实现国内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外贸活动中,必须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要改变片面追求贸易规模与速度、片面强调出口创汇而完全不考虑环境影响的现状,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环境标准,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使生产方式向有利于保护环境转变。长期以来,我国绝大多数产业一直封闭,没能与国际价格水平接轨,使我国产品价格在大大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情况下,仍能找到国内市场容量,供不应求,获得高额利润,从而刺激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十五小工业蜂拥而来。同时,我国的初级工业品如石油、煤、矿产品等,价格远远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入世后,这种情况将会有根本的变化。一方面,以往被关税等拒之门外的国外产品,将以低廉的价格和较高的质量优势参与国内竞争,使原有的一些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经济效益差的产品和企业出现萎缩,最终被淘汰出局;另一方面,那些高能耗、污染严重而又难以治理的产品,则可以增加进口,以保护我国自然资源减少环境污染。

2.1.4 有利于健全和发展环境保护机制

    我国现有的环境管理,通常是以命令控制手段通过企业生产过程的末端治理来实现的,不能根本阻止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入世后,将在环境管理中引入非控制手段,即贸易手段和市场的调节作用,为消费者提供一种新的商品衡量标准,使人们倾向于喜爱和选择那些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有利于健康的产品,从而刺激企业重视生产过程的环保因素,促使企业依据ISO14000等环境管理标准生产绿色产品。入世以后,还将为我国的环保产业和推行清洁生产带来机遇。目前,我国环保产业的产值只有60亿元,起点低、技术力量薄弱、发展后劲不足。对外开放后,可以引进、吸收、消化国外的先进技术和产品,弥补我国环保技术和产品的不足,为社会提供新的现代化环保设备。同时,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环保技术和产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既有利于提高我国环保工业的整体水平,也可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防治中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

2.2 负面影响

2.2.1 不合理的国际经济贸易秩序对发展中国家形成巨大的环保压力

    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和法律标准存在差距,而且这种差距正在加大,由此而形成的贸易秩序不合理,极大地影响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保护。英国经济学家皮尔斯等认为,一个国家在消耗其自然资本存量的意义上,完全有可能以其它国家的不可持续发展为代价来保证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如国际硬木贸易,在日本消费的木材绝大多数来自发展中国家。通过贸易,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性资源源源不断地流向发达国家。

    国际经济秩序中的原料、初级产品和加工品、高科技产品间,也存在不合理的比价,从而造成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退化。由于经济、科技等水平的制约,发达国家可以优先发展赚钱的、干净的高利润产业,而发展中国家则被迫生产有污染、低附加值的初级产品加工业。而且,大量的原副产品只能换来极少量的加工制成品,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资源的掠夺性经营及环境破坏的进一步扩大。前些年,我国一些出口企业盲目收购发菜、山野菜、药材等野生植物,致使大批农民涌向内蒙古草原,乱挖滥采,加速了草原沙化。甘草的出口也有类似问题。石材的出口则造成景观破坏和水土流失等。

    发达国家在资金、技术、经验和能力方面都比发展中国家具有优势。发达国家在产品制造、使用中可以更多地考虑环保因素,发展中国家则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有些发达国家把一些污染密集型产业纷纷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来。1991年,外商在中国设立的生产企业11515家,协议投资为87.71亿元,其中属污染型产业高达3353家,占总数的29.12%。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中国港台地区和某些国家的企业,打着来料加工的旗号,实际上是在寻找倾倒垃圾的场所。近些年,沿海地区从美国、日本、西欧、中国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口大量旧船拆废铁,使油污、船锈及电焊等污染物直接排入滩涂、江海中,给江海环境和人工养殖带来危害。前些年广东、福建等省的口岸陆续发现“洋垃圾”,这些危险废物的输入会严重地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损害当地人的健康。与此同时,随着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进一步减让,外国许多工业品(如汽车)涌入我国市场,也有可能产生新的环境污染问题。

2.2.2 环境非关税壁垒的影响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往往出于环境保护和贸易保护等不同目的,运用高于出口的环境标准来限制产品进口,把环境保护要求演变为非关税壁垒。这将影响到我国几乎所有的出口行业的产品。纺织品是我国的传统出口产品。近年来,国外对纺织品生产过程中的印花、染色和后整理等工艺中使用化学物质的要求日益严格。例如,1994年德国颁布了禁止偶氮染料的法令,规定所有使用含可能致癌的22种芳香氨类染料的纺织品不能进口;欧盟等国家的纺织品环境标志、标准也非常严格。我国纺织业正在使用的染料中有104种属于德国禁用的品种,生产企业达数百家。很明显,这些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受到影响。

    影响我国农产品和食品出口的环境因素,主要是农药和有毒物质残留量超标,及使用发达国家已经禁用的农药品种。如食品,我国只规定了62种农药在食品中的最高残留量,而日本规定了96种,美国规定了115种。许多发达国家还针对不同的食品规定了不同的农药最高残留量标准。日本规定大米有52种,美国规定梨果类水果有128种,我国则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许多其它出口产品也都曾发生过由于环境因素而受阻的情况,如陶瓷制品的含铅量、玩具中的软化剂、鞋类所用的粘合剂、皮革制品中的杀菌剂等,都直接影响了这些产品进入发达国家。

2.2.3 保护环境、防止资源流失形势更为严峻

    国际贸易能改变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的地点和密度,从而影响到环境。如由于日本等国家对虾的需求,东南亚一些国家纷纷砍伐森林,把林地改成养虾池。我国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受出口利益驱动,某些自然资源富集区急功近利,无限制地出口初级产品和稀缺资源;各地为加快引进外资速度,许多项目往往在较短时间内就立项开工,使选址、环境评价等环境管理工作滞后,产生新的环境问题。发达国家的某些企业利用我国某些地区引资的急迫心理,将重污染产品转移到我国生产加工,结果造成该地把产品输往国外,把污染留在家乡

2.2.4 履行环境保护国际公约对发展经济的影响

    目前,诸多国际贸易法律都补充或强化了各种专门的环保条款,国际社会、组织和联合国有关机构,都已制订了范围广泛的国际环境公约和法规。据不完全统计,这种法规、规定已达151条。我国政府自1979年起,先后在27个国际公约上签了字,这就要求外贸必须严格遵守国际环境公约,执行环境标准,承担保护全球环境的义务和职责。若违反公约或不履行国际义务,将面临全球的贸易制裁。但是,由于目前经济和科技水平等方面的原因,增加了我国履约的难度。实际上发达国家早已经历了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对环境资源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和浪费,导致了气候变化、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全球环境问题。而在这些阶段出现的环境成本,并未由发达国家自己来承担。因此,发达国家应该对环境问题的形成负有更多的责任,理应在环境保护方面率先作出贡献。

 

3 几点建议和措施

3.1 充分利用WTO规则,通过贸易自由化实现相应的环境效益

    尽快完善对外贸易政策法规中的环保内容,加强涉外经济贸易中的环境立法和执法。建立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环境与贸易条例。制定和出台有关禁限制货物、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的具体内容。调整产业和出口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环境标准。规定不能进口对环境有害的商品和技术,不准引进危害环境和破坏资源的产业和技术,并鼓励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要充分利用WTO规则,对过分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要坚决予以抵制。例如,根据《关于贸易的技术性障碍协定》(TBT协定),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强制采用单方面的环境高标准是不适当的,也不能以环境高标准作为非关税壁垒来限制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同时,要争取获得国外的技术援助和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差别待遇,以提高技术水平。

3.2 加快环境绿色标志产品的认证和管理工作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制定或已经制定了环境标志。在国外,绿色即意味着市场,并可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入。如一些欧洲国家冰箱的环境标志,使中国出口冰箱的竞争力下降。我国在1992年也开展了环境标志认证工作,并于1994年正式成立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我们要积极组织实施和宣传中国环境标志制度,并使其与国际接轨,鼓励绿色产品的出口,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3.3 积极推动科技进步,提高产品竞争力

    一个企业的产品只有注重了清洁生产、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保护环境、减少产品的成本,才能符合国际贸易中对环境的要求,从而更好地在国际市场上与国外产品进行强有力的竞争。

3.4 建立和完善各类产品的环境标准体系

    我国的企业必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14000认证,促进企业提高自身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改善环境行为,最大限度地提高产品的环境标准,以打破非关税壁垒的封锁,走向世界。

 

第一作者贾瑛,女,1968年生,1990年毕业于中国纺织大学(现东华大学),硕士,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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