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我国生态农业发展

作者:袁新涛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学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15

摘要:科学发展观和生态农业都具有丰富的内涵,生态农业的发展呈现出多方面特征,并处处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思想和方法论的指导意义;生态农业的发展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现农业现代化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生态农业;农业生态系统;产业化发展

 

一.    生态农业发展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

 

(一)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1]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坚持统筹兼顾,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二)生态农业的内涵

“生态农业就是从系统思想出发,按照生态学原理、经济学原理和生态经济学原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管理手段以及传统工农业的有效经验建立起来的,以期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农业发展模式。”[2]它要求吸收传统农业的精华,应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方式,把发展粮食与多种经济作物生产,发展大田生产种植与林、牧、副、渔业,发展大农业与第二、三产业结合起来,利用传统农业精华和现代科技成果,通过人工设计生态工程、协调发展与环境之间、资源利用与保护之间矛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形成生态与经济两个良性循环,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三大效益的统一。

(三)科学发展观对生态农业发展具有根本性指导意义

建设生态文明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意。生态农业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生态农业发展还比较滞后,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大力推进。科学发展观所蕴涵的关于发展的科学思想和解决发展问题的根本方法,为我国生态农业发展提供了方法论指导,拓宽了生态农业发展的思路,提高了生态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了农民的增收和生活质量的改善,推动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今后我国生态农业建设更要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统筹兼顾农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农村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使农村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明显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推动建设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生态农业发展所具有的特征

 

(一)经济、社会、生态目标的协调统一性

生态农业在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强调农业发展要注重生态效益,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循环利用与可持续利用,最终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生态经济的良性循环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关联产业的综合性

生态农业强调发挥农业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以大农业为出发点,按“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全面规划,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使“农、林、牧、副、渔”各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综合发展,并使各业之间相互支持,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三)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发展生态农业能够防治污染,维护生态平衡,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常规发展为可持续发展,把生态建设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安全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

(四)发展模式的多样性

生态农业针对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资源基础、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情况,充分吸收我国传统农业精华,结合现代科学技术,以多种生态模式、生态工程和丰富多彩的技术类型装备农业生产,使各区域都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各产业都能根据社会需要与当地实际协调发展。

(五)资源能源利用的高效性

生态农业通过物质循环和能量多层次综合利用及系列化深加工,实现经济增值,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降低农业成本,提高效益,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农业内部就业机会,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

(六)科学技术和管理方式的先进性

在人类欲望的无限性和自然资源有限性的矛盾之下,生态农业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生态经济的良性循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作为基本要求,而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必须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式。因此,在生态农业发展过程中,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是其最基本的特色。

 

三.目前我国生态农业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生态农业的技术支撑薄弱

在一个生态农业系统中,往往包含了多种组成部分,这些部分之间又具有非常复杂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农民们并没有足够的理论知识和经验对这一复合系统进行科学的设计,而简单的照搬另一个地方的经验,也是非常困难的,往往不能取得成功。农业生态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尚未形成、技术支持体系不过硬、产业化研究不足;缺乏主要类型农业生态工程的标准化设计和组合(成套)元件供应、工程安装及维修等的社会化服务;生态农业技术不多,还缺乏技术体系整合的研究,如传统技术如何发展,高新技术如何引进,农业技术如何与农民技能相结合等。

(二)生态农业的政策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不健全

生态农业的利益主体常不十分明确,因而缺乏激励机制。生态环境效益多属宏观性问题,应主要由国家和大区域的政府考虑;地方政府在现行体制下必然主要关心财政收入和政绩;至于广大农民,考虑增加收入对他们而言是理所当然之意。生态效益同经济效益从一定程度上说是矛盾的。要求局部(县域或更小的乡、村、户)或上(中)游地区长期牺牲自身利益而对整体(大区域)或中、下游地区无偿贡献生态环境效益是行不通的。而在这种背景下,应有的国家干预和经济调节手段却严重不足。特别是以经济指标为中心的“政绩”观,使得干部考核机制只会鼓励干部的短期行为,而不可能关心长期才能见效或以公益为主的生态农业建设。再加上普遍的生态意识低下,缺乏必要的保护生态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因此就阻碍了生态农业的发展。

(三)农民参与的不充分和政府推广的力度不够

只有有了农民的参与,生态农业才能称得上是一个真正的新兴农业。但目前,生态农业基本上是是以农业龙头企业或生态农业企业为主体,农民基本上作为其雇工或合同方,参与生态农业建设,因此这种参与是一种被动的参与。要想动员广大农民自觉自愿、并能够自力更生地通过生态农业发展经济,掌握必需的技术技能,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但对于基层农民来说,很少得到高水平的培训与学习的机会。虽然生态农业有着较好的效益,政府也较为重视,但仍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现有的国家级生态农业县与全国相比是一个非常小的数字。从总体而言,沉重的人口压力,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农业的源头污染在许多地方好十分严重。水土流失、土地退化、沙漠化、水梯河大气污染、森林和草地生态功能退化等,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成为农村发展生态农业的瓶颈。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的生态农业试点,还只是“星星之火”。

(四)生态农业的服务体系落后

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的服务体系,在一些地方,还无法向农民们提供优质品种、幼苗、肥料、技术支撑、信贷与信息服务。信贷服务对于许多地方生态农业的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对于从事生态农业的农民们来说,赢利往往在项目实施几年后才能得到,在这种情况下,信贷服务必然是必不可少的。除次以外,信息服务也是当前制约生态农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因为有效的信息服务将十分有益于农民及时调整生产结构,以满足市场需求,并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

 

四.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大力推进我国生态农业发展

 

(一)大力提高生态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

深化生态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在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投资建设等方面实行新的运行机制。鼓励企业建立生态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国家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加强农业高技术研究,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针对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加强种质资源和知识产权保护。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加强气象为农业服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

(二)生态农业发展必须走产业化发展道路 

生态农业属于集约利用自然资源,既可提高土地生产率又可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的农业发展模式。生态农业建设必须走产业化发展道路,不让其停留在口头上,停留在理念中,真正落到实处,让农民接受,才能广泛的推广运用。

第一,要改变传统的单一农业生产结构,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有机结合,从而创造出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大幅增加农民收入。

第二,把生态农业建设和乡镇企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避免生态农业发展的单一性。乡镇企业与生态农业是农村地区发展的两大支柱,生态农业的建设发展可以促进物质的循环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防止污染,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乡镇企业的崛起加速了农村工业化进程,是农村资源开发、农产品深加工、延长农业生产链条的基础,生态农业技术发展提高的有力支撑。

第三,转变经营方式,推动农业集约化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的核心是以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效益,必须建立在适度规模的基础上,因此要积极推行土地流转制度,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市场调节,促使农业资源如劳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和优化配置。另外,还要通过区域布局,以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镇、专业市场的发展模式,来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规模化程度。

第四,强化质量意识,实现标准化生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已成为今后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生态农业发展上要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全程监控农业生产过程,确保每个环节的规范化操作。

第五,将生态农业的发展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发展生态农业与恢复绿色植被,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改善土地质量,控制农业污染和乡镇企业污染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就有可能阻碍生态农业的发展,即生态农业不可能具有可持续性。

(三)多渠道提高农民的生态农业意识,让农民接受生态农业生产方式

生态农业实施的主体是农民,生态农业建设能否成功,除了取决于本身设计的优劣外,农民的接受程度也是关键所在。在进行生态农业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意见和要求,通过政策的调整和引导,提高农民发展生态农业意识。

第一,要加强投资少、见效快的农业适用技术的研究推广力度。如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技术模式,是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由此实现的经济效益也从单一的节能、节支扩大到种植、养殖等多方面的增收、增效。

第二,向农民宣传推广生态农业,提高他们的认识。一是可通过广播、电视、电影等媒体宣传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可通过举办函授班、培训班、轮训班等形式,讲授生态农业的重要性和基本知识;三是可通过墙报、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全国生态农业的典型事例,真正做到人人知道生态农业,个个重视生态农业;四是重点宣传生态农业与食品安全的关系,了解生态农业对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作用;五是实行绿色证书制度。

第三,建立示范区是行之有效的方法。通过示范区可使农民直接看到生态农业系统对提高生产和改善生活水平的潜力,使他们亲眼看到现代农业技术的活力。示范区的建设要切合农民的实际,高投入高产出的示范区对农民只有观赏的意义,而无实用价值。

(四)多渠道融资,解决生态农业发展的资金瓶颈 

资金短缺是我国生态农业发展的重要障碍。一方面,生态农业在一定程度上是设施农业,必须引入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基础设施的投资较大。另一方面是多数地区农民收入不高,难以拿出大量的资金进行投资,尽管有一部分国家“农村小型公益设施”的补助资金,但覆盖面毕竟有限,大部分资金需农民自筹,困难农户对此往往负担不起,以致很多生态农业建设未能全面展开,部分项目迟迟未能实施。

第一,借助于乡镇企业发展,扩大收入渠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使农村集体经济将一定比例的积累资金回馈用于农业。

第二,引进其他产业与生态农业互相结合。如发展手工艺加工业,让部分农产品有市场出口,赚取资金;发展生态旅游,借着旅游的收益保护生态环境,让生态农业能在一定的生态基础和水平上发展。

第三,建立较完善的融资系统,分类支持生态农业建设。对大型生态农业建设项目可通过银行发行股票、债券或以发展基金的形式筹集资金;对于较小规模的建设项目可由农业发展银行提供政策性低息贷款或利用国债资金进行;对于农户,可实行小额贷款制度,以优良品种、生态农业建设物质产品的形式提供。

第四,节约资金,提高利用效率。要避免“假、大、空”的项目,防止资源的浪费。各地推出生态农业模式及技术要经过充分的论证,不能盲目推进,出现坑农、害农的事件,挫伤农民的积极性。

第五,引入龙头企业,形成企业加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降低农民的市场风险。

(五)健全法制,形成大农业的生态农业发展机制

农业生态系统是自然、经济、社会的一个复合生态系统。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整体上有利于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解决的法律,积极引导国务院各个职能部门制订实施细则和地方性的法律法规,加快农业环境立法步伐,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等法律法规,制订包括对生态农业的总体目标、发展规划、保障机制有充分规定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制订和完善无公害农产品及农药、化肥使用规程等相关标准、规定,形成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及副业在内的大农业的生态农业发展机制。

 

作者简介:袁新涛,男,1977年5月28日生,山东青岛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07级博士生。

地址:中国人民大学品园3楼726室,邮编:100872

电话:010-62518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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