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安全战略研究
3、生态安全的特点
(1) 生态危机影响深远化。一国的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发生问题,固然有各种各样的客观问题原因,但其终极原因是经济方面的,最终结局只能解释为体现了生产力发展内在要求的“人民的选择”。而生态安全就不同了。一旦一国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失去生存条件的是整个国家和民族。生态一旦破坏,所有人都将全部落水;更何况,一旦超过“承载”能力,首先“落水”的是人群中最脆弱的贫民。城市是人类文明的集大成,也是生态环境的最脆弱的地区,因此,在远离自然生态环境逐渐走向城市化的今天,生态安全问题是更为本质和全面的问题。
(2) 生态危机后果严重化。相当一些生态过程一旦超过的“临界值”,生态系统就无法恢复,受到人类破坏的大自然的报复或者不给人类机会,让后来者没有纠正错误、“重新选择”的余地,或者要付出十倍、百倍于当初预防、及时治理的代价。恩格斯早在100多年前就告诫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98长江洪灾,中国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大跃进、公社化失误,都是生态惩罚的教训。美国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大萧条,历时12年由1933年的谷底恢复过来,可见,资源枯竭、环境退化造成的生态危机,通常很难在一代人、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手里挽回。中国西北的荒漠化过程,延续2000年,至今不止。更何况,一些生态过程尚属未知领域,如人为活动对地球大气的影响,很可能尚未确切认知,已经铸成无可挽回大错。
近50年来,中国因为自然灾害付出了25000亿元人民币的代价,洪涝、干旱、地震、生物等各种灾害,侵袭着中国约1/3国土。中国每年因为水质污染、大气污染、生态环境破坏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高达2830亿元。凡此种种,不能不引起人们对生态安全的忧虑和警觉。中国政府在日前颁布的《国际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中,把国家生态安全问题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中国已经痛下决心,实现纲要所确立的新世纪生态建设目标;到2010年,基本遏制生态破坏趋势;到2030年全国50%的县、市、区实现自然生态良性循环;到2050年,全国大部分地区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表示,“十五”期间,中国每年用于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将占GDP的1% 以上。
(3) 生态安全“代际”化。导致生态危机诸因素的生成、作用和消除时间,比起影响军事、政治、经济安全的诸因素,都要长得多。这意味着只有高度负责任的政府、高度文明的社会,才可能以最大的努力致力于生态安全。已经承受了极大的生态危机成本的中国政府,必须承受同样巨大的生态治理成本,将更多的效益留给后代。
(4) 生态安全全民化。在我国,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在民众中具有广泛深厚的基础和传统。所以,当国家致力于生态安全、承担成本和责任之时,中国的生态环境整治会得到广大民众的最大响应。
(5) 生态安全全球化。全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的现实,使得一国的生态危机成本和生态收益都会外溢。比如,一国的粮食安全,很可能引致贸易伙伴的异议;一国的军事安全,很可能引致邻国的不安。而一国生态安全,最易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相应取得国际社会的协同帮助。处于和平和发展时代、加快融人国际社会的中国的政府,可以有更好的国内国际条件致力于生态安全。
4、生态安全的衡量标准
生态安全衡量标准也就是可持续发展的衡量标准,是生态系统维护在能够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状态。可以将土地、水源、天然林、地下矿产、动植物种质资源、大气等自然资源可实现的理想状态作为标准,将现实受损状态与之加以比较,分别以“退化率”衡量发生退化的比例,即生态(不)安全的广度指标;以“退化程度”衡量现实状态与理想状态的距离,即生态(不)安全的深度指标。可以将广度和深度指标综合成“生态安全指数”。同时,对照一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对各种生态环境因素给予不同的权数,综合这个区域的“生态安全总指数”,进行一区域不同时期的时系纵向比较和不同区域的剖面横向比较。
建立生态安全的衡量指标体系,不仅是研究的需要,更是现实掌握生态安全信息动态,建立预警机制,发动民众,克服障碍,具体实施生态安全规划的需要。在生态敏感地区建立固定观测点,长期跟踪生态安全变动状况。对各类生态环境资源分别确立衰竭临界点、临界前预警点,进入良性循环最低点,年度、中期和长期计划实现目标点。(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管理全球环境监测系统(GEMS)覆盖了142个国家和地区。)要使环境资源的消长反映在国民核算体系中,才能测算出资源衰竭、环境污染的损失,环境保护、减少污染的开支。现行的国民收入计入自然资源的消长后,才是真正的净收入,即所谓“绿色GNP"。要在各项重大开发项目准备初期就进行生态环境效益估算,作环境影响评估(EIAs)或环境评估(EAs)。要由独立的评价部门进行补充评估。在生态环境评估基础上,根据生态安全原则做出正确的公共投资决策。
5、生态安全的致力目标和重要领域
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是生态安全的一般目标;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是生态安全的具体奋斗目标。形成我国生态危机的两类不同因素加以区分,因“发展不足”形成的水土流失和荒漠化趋势,应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生态系统所生成的有用资源要超过所提供的有用资源,“退化率”和“退化程度”均应缩小,各类生态安全指数和总指数应由下降转变为上升;因“发展加快”形成的资源消耗、“三废”排放、气候变化,以发达国家先进的资源利用效率为衡量标准,要求单位产出消耗资源、排放“三废”不超过届时发达国家水平的一定比例(比如20%)。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已经将陆地生态环境建设的一些重要领域进行了规划,主要包括植树种草、水土保持、荒漠化、草原建设、生态农业等,并将全国分为黄河上中游地区、长江上中游地区、“三北”风沙综合防治区、南方丘陵红壤区、北方土石山区、东北漫岗区、青藏高原冻融区和草原区等8个类型区域,分别确立了生态治理重点,安排了重点工程。作为全面的生态安全战略,还必须包括生态系统的海洋生物环境和非生物环境,即无机环境,主要包括不可再生矿产和大气。海洋生物环境的生态安全与陆地生态安全类似,主要是避免竭泽而渔,保护资源,永续利用。
无机环境主要涉及加速发展而加剧的生态危机,未知领域也更多,国际争端也更大。以16%的人口消耗了57%的商业能源、排放了49%的二氧化碳的发达国家(1995年)无疑应负有全球生态安全的主要责任,但是,1980—1995年间,以年均5.1%、超过全球平均增长速度60%的能源使用,和年均5.28%、超过全球平均增长速度51%的二氧化碳排放的中国,也必须将无机环境的生态安全提到重要日程。实现上述“效率”目标,也是中国自身经济的效率型增长所需。
6、实现生态安全的条件和机制
我国经历了最近20多年的工业化持续起飞,进人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具备了必要的经济实力,已经到了由破坏环境到治理环境、由亏蚀资源到培育资源的转折点。因此可以说,我国已经具备了实现生态安全的所有基本条件。
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1999年初在论及金融危机时讲“现在可以说,没有哪个领导班子比中国的领导班子更优秀”的判断,也是我们论及生态安全(危机)时的判断。目前政府愿意承担更多的生态治理成本,能够具体组织实施生态安全工程,并在公共资金的投放运用中对各级公职人员进行严格控制监督;能够以市场化制度和政策让民众分享生态安全的效益,调动民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巨大的合力。因此,我们相信,只要坚持下去,历史将会显现,世纪之交的今天,是中国生态转危为安的真正转折点。在现实条件的分析中已经显现,市场化和法制化,应该是实施生态安全的双重机制。双重战略的出发点是关注人类行为的利益动机,制定相应的激励和限制政策,来改变企业家庭、农民和政府的行为方式,来克服市场缺陷和政府缺陷;而不是将资源衰竭和环境恶化归咎于自然条件和限制,从而消极无为。这与世界银行1992年专门研究环境问题的发展报告的基本观点相符。
生态安全问题的瓶颈,不是物质条件对发展的限制,而是影响人类使用生态环境资源行为的适当的鼓励和约束机制的缺乏。因此,要制定两套平行的生态环境政策。第一套依靠和完善市场,克服政府和市场缺陷,开发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积极联系,主要是依据市场稀缺性为资源定价,明晰自然资源产权,以消除不当干预促使市场主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第二套依靠和完善法制,克服市场和政府缺陷,用规章制度使损害生态环境资源的外部成本和培育生态环境资源的外部效应都“内部化”,迫使人们在经济决策、追求快速城市化时,考虑生态环境资源的价值,从而由直接责任者承担生态环境资源破坏的全部代价,或使培育生态环境资源的人得到比从市场更多的好处,以加强干预促使市场主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生态安全。
7、全球化与我国的生态安全
如果说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中,对安全主体的威胁主要来自别的国家,那么在生态安全中,对安全主体的威胁主要来自自然界。国家生态安全,是指一国生存和发展所处的生态环境不受或少受破坏、威胁的状态。对生态安全的主要威胁有:全球气候变暖,臭氧耗竭,森林面积和生物多样性锐减,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等。生态安全是最基本的安全,它涉及到国家的生存和持续发展,因而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态安全具有跨国性和全球性。发达国家早已过上富庶,甚至奢侈的生活,在环境与发展的两难选择中往往向环境倾斜,甚至为了保护环境而抑制发展;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为了解决燃眉之急的生存问题更倾向于发展,认为“发展是硬道理”。由于国情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世界各国在保护环境上存在一系列矛盾,生态安全也就成为国际政治斗争的焦点。开发本国的资源本属于国家主权,但一些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由而横加干涉,一些国际组织给发展中国家的贷款往往附带苛刻的环境条件。中国是一个以燃煤为主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大,暂时没有承担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但从长远看,一旦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受国际协议的限制,我国的能源将面临严重的困难。一些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环境,以投资为名在我国建立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甚至将一些有毒的工业废物和垃圾偷运到我国,严重影响我国的生态安全。生态安全还同经济安全密切相关,一些发达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对进口商品制定了苛刻的环境标准,设置绿色贸易壁垒,大大降低了我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环境问题的全球性告诉我们能否确保生态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际合作的程度,因此应建立一套有效的国际环境合作机制和国际环境危机处理机制。在国际环境保护中,在尊重人类共同利益的原则下,维护国家的主权,承担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应承担的义务。未雨绸缪,我们应尽早地改变以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尽快建立起环保产业,以便在国际环保合作中更加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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