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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广东省珠海市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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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广东省珠海市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6

基本情况:

珠海生态示范区建设范围包括了整个市7649平方公里的海陆面积(陆地1508平方公里,海域6141平方公里)。珠海市位于广东省东南部,珠江出海口西岸,濒临南海。珠海市南与澳门相接,东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距香港36海里,西临新会市、台山市,北与中山市接壤,距广州110公里。1998年底,珠海市总人口为118.9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9.48万人,暂住人口49.44万人。 珠海市是我国五个经济特区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效益较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迅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善,交通运输条件良好,邮电通讯发达。己经形成了以工业、农业、交通、通讯、旅游、进出口贸易等为主的较完善的国民经济体系。 1998年,珠海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63.5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20000元。1998年空气日平均污染指数低于60,空气质量属优良水平;地表水、海水水质稳定;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均符合国家标准,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6%,城区人均公共绿地17平方米。基本走上了一条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珠海市是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国家优秀旅游城市、联合国授予“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奖”城市。


内容与特色:

珠海生态示范区建设集中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三大领域,主要包括水资源与水质保护、大气污染控制、噪声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绿化、海洋资源开发与污染防治、海岛生态建设与岸线保护、生态工业、生态农业、旅游开发、基础设施、人口、教育、科技发展等14个方面, 44个重点项目。建设期限近期到2000年,远期到2010年。 珠海生态示范区是城市性的生态示范区,它以环境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为指导,充分利用自身和周边环境资源,从物流、能流、信息、金融、人口等各领域建立相互协调生态良性循环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珠海生态城”的建设确立了我市城市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正确方向。


示范意义:

珠海生态示范区建设目标是根据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为重点,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促进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通过生态示范区建设,最终目的是把珠海市建成一个高产、优质、低耗的生产系统和一个高效、稳定、合理的生态系统,全面提高珠海市人民的生活环境质量,从而真正实现“把珠海建成科技发达、经济繁荣、文明富裕、环境优美的花园式海滨城市”的战略目标,为我国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范例。


成效:

珠海生态示范区建设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三方面进行,到1999年共投入约68亿元资金。珠海市在三年多的生态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投入巨资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建设,已经初步把珠海建设成了人民相对富裕、物资充足、环境优美的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花园式生态城市,基本达到了示范区建设规划中2000年的近期目标。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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