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与自然和谐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作者:陆新元 熊跃辉 …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12

  人与自然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和发展的载体,它可以减少或消除因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导致的各种社会矛盾。更重要的是,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就必须大力加强环境保护、正确处理人与资源的关系。环境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能够促进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促使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促进经济繁荣和持续发展,进而全面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以人与自然和谐促进民主法治
  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就必须加强环境保护,加强环境保护就必须发扬民主,鼓励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环境保护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切入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公众参与应该是全方位的参与,包括对环境立法、环境行政决策和环境执法的参与。实现公众参与必须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化,推行环境决策民主化,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公众参与推动民主化建设在大连市比较典型,该市为鼓励和保障公众参与,采取了4个主要措施:一是建立了环境新闻发布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建立了环境保护公示、听证制度,保证公众的参与权;三是充分发挥环境信访体系的作用,保证公众参与监督渠道的畅通,维护公众的监督权;四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保证公众参与机制的顺利实施。上述措施的实行,充分调动了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维护了公众对环保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公民民主权利的实现。
  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就必须建立和完善有关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完善各项法律法规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前提。目前,我国已有40余部环保法律法规,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现有的环保法律法规存在诸多问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例,首先是缺乏对各级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制约性法律制度,长期以来,由于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不全面,环境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很多地方政府并没有对辖区的环境质量认真负责;同时,缺乏完备的环境权法律制度,该法虽然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但并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的内容,对环境违法行为主要还是行政处罚,环境污染损害民事赔偿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刑事责任追究还存在不少困难。由此可见,现有的环保法律法规存在不少缺陷,难以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效威慑,不能完全保护人民的环境权益,亟待进一步完善。
  ●以人与自然和谐促进公平正义
  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就必须加强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执法,严肃执法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实际上是通过损害他人的环境利益、经济利益和生存利益来获取少数人的不法利益。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直接受害者往往是社会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利益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几十年来保护环境的各项活动,特别是2004年4月~11月底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31万人次,检查企业60万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7万起,取缔关闭违法排污企业6462家,责令停产治理3861家,限期治理6755家,处理有关责任人155名,为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加强环境保护必须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生态补偿促进社会公平。通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用计划、立法、市场等手段来促使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进行利益补偿。应考虑区域生态补偿,对生态脆弱地区实行特殊税收政策。应运用市场手段促使社会各阶层之间进行生态补偿,如富裕人群消费的环境容量多,应做出更多的补偿;占用空间大的高档住宅、排气量大的汽车应付环境费;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多的应该多付费,特困户在生存用水范围内应给予补贴;污染大户应向污染受害者进行生态补偿。应建立国家产业补偿制度,实现末端产业对源头产业的利益补偿,实现二、三产业对第一产业的利益补偿,实现成品产业对资源产业的利益补偿。
  ●以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和谐
  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就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和谐。循环经济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其基本特征是物质和能量的反馈式利用,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倡导经济要与环境协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它遵循“3R”(简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原则;主要有清洁生产、生态工业、持续农业、绿色消费、废物处理5个工作层面。发展循环经济不但有利于保护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还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或消除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循环经济的运行原理强调经济内部运行的有序性,无论是“3R”原则还是5个工作层面,都必须规范运行,并接受严格的绩效评估。
  以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和谐已经得到国内外实践的反复证明。在以色列,国土面积狭小、土地贫瘠、水资源缺乏,沙漠占国土总面积的60%以上,以色列人的生存面临严重挑战。但以色列人通过制定科学的法规,坚持开发与生态保护并举,注重可持续发展和长远规划,在年降雨量仅100毫米、蒸发量却高达3000毫米的沙漠区,建造了3个森林区,绿化面积达1.2万公顷,大大改善了当地的气候和生态环境;通过开发推广沙漠现代农业技术,特别是滴灌技术,形成电脑化的全国灌溉网,取代了沟渠漫灌,极大地减少了渗漏和蒸发,水、肥利用率高达80~90%,节省用水1/3。沙漠开发和现代农业使以色列可耕地面积由立国之初的10万公顷增加到44万公顷,灌溉面积从3万公顷扩大到26万公顷,农业产值增长了16倍。
  理论和实践证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经济就会协调发展,社会就会充满活力,呈现欣欣向荣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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