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立法——实现能源安全的有力保障

作者:孙佑海    文章来源:法学杂志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20

  关键词: 能源 立法 体系 保障

  内容提要: 近年来我国能源产业取得了显著发展,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与我国能源法律在体系、内容、配套和协调等方面的缺陷直接相关。当前迫切需要健全和完善能源法律体系,为我国能源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为此,首先需要认清我国所面临的严峻的能源形势,明确制定能源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在此基础上,将制定能源法、修改节约能源法与制定配套行政法规和规章等工作紧密结合。

  一、我国能源发展及能源法制建设现状

  能源发展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国家安全至关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能源工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上个世纪后二十年,我国以能源消费总量翻一番支撑了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十五”时期,能源发展步伐明显加快,能源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能源发展表现在多个方面

  1.能源供给能力明显提高。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以煤炭为主体,电力为中心,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供给格局。2006年,我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22.1亿吨标准煤,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其中,原煤产量23.8亿吨,居世界第一位;原油产量1.84亿吨;天然气产量585.5亿立方米。发电量2.83万亿千瓦小时。[1]能源输运体系初步建立,原油、成品油形成了北油南运、西油东运的区域性管网,天然气建成了西气东输干线,西电东送效果显著,区域电网得到加强。“十五”期间,原煤年均增长13.4%,天然气年均增长14.2%,发电量年均增长14.2%,[2]是我国能源生产增长最快的时期。

  2.能源消费结构有所优化。煤炭所占的比重趋于下降优质清洁能源的比重逐步上升,煤炭转化为电力的比重逐步增加。核电装机容量稳步发展,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开发得到重视,燃料乙醇商业化应用已在各地展开,煤制油产业化示范工程开始实施。

  3.能源产业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石油天然气工业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技术体系煤炭工业,已拥有一批世界先进水平的大型矿井,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有较大提高。电力工业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4.能源节约和环保取得进展。按不变价格计算,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由1980年的16.6吨标准煤,下降为2006年的1.21吨标准煤,年均下降3.5%以上。[3]2006年,我国在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0.7%的情况下,能源消费总量比上年增长9.3%[4]2005年与2000年相比,乙烯综合能耗由848千克标准油/吨下降至700千克标准油/吨,水泥综合能耗由181千克标准煤/吨下降至159千克标准煤/吨,吨钢综合能耗由906千克标准煤下降至760千克标准煤,火电供电煤耗由392克标准煤/千瓦时下降至370克标准煤/千瓦时。[5]节能工作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能源领域环境保护得到加强,新建火电厂配套建设脱硫装置,已有火电厂加大脱硫改造力度,东北等地区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开始实施。

  5.能源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能源市场逐步发育,企业生产和投资积极性不断增强,企业自主经营、市场合理竞争、政府宏观调控的能源体制正在形成。

  (二)能源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九五”期间,我国相继出台了《电力法》、《煤炭法》和《节约能源法》,对能源发展和能源节约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立法反映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即在政企分开的基础上对能源企业进行管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能源投资体制的市场性变革和能源企业经营模式转变的需要。“十五”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我国能源的可持续发展问题。2005年制定的《可再生能源法》,其立法原则和主要内容不仅体现了能源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还对政府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能源结构的调整给予了立法支持,在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机制和体制创新等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突破。同时,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也制定或修改了《电力监管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煤炭经营监管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等一系列能源法规规章。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构成了我国能源法律体系框架的雏形,是我国能源产业逐步走向法制化的标志,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我国能源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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