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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贫困的联系
http://www.eedu.org.cn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28
  相对而言,在农村,贫困是个老问题,环境是个新问题;在城市,环境是个老问题,贫困是个新问题。也就是说,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及以后的一段时间,中国的贫困问题主要在农村,中国的环境问题主要在城市,但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新老问题不管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汇合、交织在一起。农村的贫困问题得到相当程度的解决,同时表现出,处于攻坚阶段的农村贫困人口与资源环境问题联系更紧密了。城市环境问题尚未得到解决,贫困问题已经日益凸显出来。环境与贫困联系更紧密了。

环境与贫困之间是否存在内在的联系,或存在什么样的联系,这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为了更有针对性,现分别考察不同贫困人群与环境的联系。

1农村环境与贫困

现实的情况是,大部分农村贫困人口分布在生态环境恶劣的边远山区。一个明显自然的问题是:是恶劣的生态环境导致贫困,抑或是贫困造成了生态环境的退化?环境退化与贫困之间是否存在一个恶性循环?

对于农村环境与贫困之间关系的这个问题,存在许多似是而非的看法,例如:

(1)贫困造成生态环境退化

即认为,贫困地区的人们开垦边际土地导致水土流失,到稀疏的草地放牧导致草原退化,砍树烧薪破坏了森林资源。这一看法虽然似乎很有道理,也可能是现实中的一些现象,但是,这常常是一些表面现象。水土流失严重的时期,是我国实行“以粮为纲”政策时期,当时提出要“种粮种到山顶,插秧插到湖心”。北方草原的退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号召大规模开垦草地种植粮食的结果,在年降雨量不足400毫米的地方,土地的翻耕很快引起沙化。而我国森林资源的两次大规模破坏,一次是1958年大炼钢铁时期,另一次是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经营体制大变动时期。

所以,是这些国家政策在制定时没有进行充分的环境影响评估,才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而实际上农民在日常生活和劳作时,是保护当地资源的。农民常在房前屋后、庄头村边种植树木,视它们为护村林、风景林。农民参与乱砍滥伐森林,主要还是与国家的林业和权属政策有关。如果林业政策多变,林地经营权、收益权不稳定,“公共资源的悲剧”不论在哪里都会发生。

(2)贫困的农民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差,使他们成为自觉不自觉的生态环境破坏者

贫困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差,这有时是事实,但这更多地是指他们可能不会主动地、有意识地保护生态环境。对于他们赖以生计的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他们是知道应该和如何维护这些衣食之本的。对于有稳定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资源,他们总是精心维护,而对于利益虚化的资源,他们才没有保护的意识。这就是为什么政府组织的造林活动,有资金、技术、物资和政策的保障,但林木的存活率很低,“年年造林不见林”,而农民房前屋后的树木,不需要技术指导和护林员,仍然长得很好。所以说,不能把生态环境的破坏,简单地归结为贫困农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差,其中有着更复杂的体制、政策和社会的原因。

贫困的农民不必然是生态环境的破坏者,相反,越是贫困的人,受到生态环境恶化的损害就越大。当村边河流被污染了,穷人只能饮用被污染的浅水井里的水,因为他们最有可能没钱去打深水井,更没钱去买桶装水。当山林被砍伐,水土流失毁坏穷人的田地,他们的衣食之源就会断绝。越是贫穷的人,其生活和生产越是依赖当地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环境恶化,他们将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所以,如果不是有不当政策的引导,穷人会是资源环境可持续利用的维护者。

(3)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是一对矛盾,要摆脱贫困,就要忍受一定时期的环境污染或生态退化;要保护生态环境,就要忍受贫穷。

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有时,尤其是在短期很可能是矛盾的。但是,这种矛盾是有条件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矛盾表现为,保护环境的要求缩小了发展道路的选择空间。现实中,这种空间几乎总是存在的,有时可能需要我们去开拓。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瑞典在20世纪70年代为保护环境而逐步禁止使用含铅汽油时,起初估计这会增加使用汽油者的成本。但是,到完全禁止含铅汽油使用时,新的技术被创造出来,不但能替代铅的作用,而且新技术更便宜。最终的结果是,污染被消除了,成本也降低了,新的技术选择,避开了发展与环境的矛盾。再如,管理良好的生态旅游,也能在获得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资源环境。

(4)环境能否得到保护,取决于政府管理的力度。

即认为环境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整体效益,只能由政府来负责,政府运用公共权力和强制性的手段来保护环境,所以环境能否得到保护,取决于政府管理的力度。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具体政策就是进行环境保护立法,加大执法力度,划定保护区,建立巡查队伍。

这种做法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平问题。先发展起来的地区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优势,要求贫困地区让出资源来保护,贫困地区的发展权受到限制。二是权利问题。谁有权剥夺当地贫困居民使用当地自然资源的权利,乃至居住的权利?三是环境保护的效果问题。执法的效果如何?政府管理的成本有多高?没有当地社区的参与,环境管理的结果是双赢还是双输?

摆脱贫困与维持良好的环境之间,并没有必然的矛盾。现实中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常常是人们技术选择的结果,是某种摆脱贫困的方式导致的或是某种保护环境的方式造成的矛盾,而人们原本可以选择其他的方式来避开二者在近期可能存在的矛盾。从长远来看,消除贫困和维护良好环境之间不但没有矛盾,而且几乎总是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摆脱贫困后的人们对环境服务的需求增大,使人们更积极主动地改善环境,同时也可以有更多的投入去维护良好的环境。良好的环境能提供给人们新的、更多的发展机会。在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得到越来越多认可的今天,良好的环境应成为人的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不再是奢侈的需求。

2城市环境与贫困

引起人类关注的环境问题,首先发生在城市。在一个个很小的城市空间里,聚集着大量的人口,进行着大量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大量排放的污染物无法及时消散、稀释、分解和疏散,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和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危害。城市,尤其是中国的城市,长期以来是远离贫困的。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产业结构调整,一个城市贫困人群正在形成。

中国的现实是,城市环境污染还在相当严重的时候,城市贫困问题已经浮现出来。但在政策层面,还没有一个系统的城市减贫安排。一方面,城市穷人更多地受到环境污染的危害。当城市自来水受到污染时,穷人没钱买桶装水;当大气污染严重时,穷人没钱买空气净化器。另一方面,治理环境污染时,如果没有有利的政策安排,穷人可能承担较大份额的治理费用。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穷人更多地暴露于环境污染之中,可能更多地受到有毒有害废物的危害,从而患病的风险更大。穷人患小病时,有很高比例的人选择不去就医,省钱也许是其中重要的考虑,因为现在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大大高于人们收入水平的增长速度,这进一步增加了穷人患大病的风险。一旦患大病,穷人的生活水平将迅速下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形成贫困的一大原因。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1998年以来对上海、天津、武汉、兰州和重庆5个城市2500户贫困家庭进行的问卷调查,贫困家庭中有家庭成员患有慢性病和遗传病的占30%~60%,但是生病时不去医院看病的占50%~70%,贫困家庭有病不看的最直接原因是医药费太贵。(唐钧,2001)

表1-1 五大城市贫困家庭的医疗消费状况

上海

武汉

天津

兰州

重庆

被调查人有慢性病 33.5% 45.2% 61.1% 46.3% 43.4%
生病时不去医院看病 50.1% 63.7% 69.5% 65.9% 67.1%

 资料来源:唐钧,2001

3农民工所处的城市环境

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工作环境常常是污染严重的或有危险废物威胁的;居住环境往往是最差的,为节省费用,很多民工租住简陋的小平房。

例如,根据北京市统计局(2003)的数据表明,2002年北京市有387万外来人口,其中296万人是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商业工作人员、各种服务人员、工业劳动者和建筑业劳动者数量又占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856%,这253万外来人口中的大部分是农民工。大约50%的外来人口租房居住,其户均月租费用为3839元,其他人则住工棚或雇主提供的其他场所。另据北京市统计局(2002)的数据表明,近70%外来人口居住的是平房,平均每户住房间数为14间,人均住房面积107平方米,仅是城市户籍居民平均水平的一半。同时,兼作生产经营用房的占117%,住房内无厨房的占594%,炊事燃料使用煤炭的占381%,无洗澡设备的占823%,无厕所的占668%。这种居住环境使得他们更多地暴露于水污染、大气污染和病菌之中。

农民工主要从事体力劳动,工作中常接触有毒有害污染物,职业健康风险大,见专栏1-2。据北京市统计局(2002)统计数据表明,外来人口主要从事餐饮业、制造业、建筑业和社会服务业。北京市人口普查抽样数据表明(北京市统计局,2002),在外来就业人口的行业构成中,采掘业占1.4%,纺织服装业、家具制造业、食品加工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建筑材料、陶瓷、玻璃等)占12.0%,建筑业占16.3%,这些行业劳动强度和劳动力缺口较大。另外,批发零售业占23.0%,餐饮服务业占11.1%,社会和居民服务业占13.0%(主要是环卫业、绿化业、美容美发业、洗浴业、洗染业、摄影及扩印业、日用品修理业、家政服务业等)。

专栏1-2   农民工工作在环境污染严重的职业和

场所谁让她们中毒?

——透析广东安加鞋厂女工中毒事件

2002年6月25日,20岁的田朵娜躺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六楼的病床上。从河南辗转而来的她形容委顿,头发蓬乱。由于正己烷中毒,她的四肢已不能灵活运转,手指无法抓紧筷子。同田朵娜一样的还有来自贵州、河南、四川、湖北等地的27名打工妹。她们由于曾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的台资企业安加鞋厂打过工而有可能正己烷中毒,有的已经面临瘫痪的危险。

安加鞋厂使用的胶水罐上并没有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标明胶水成分及成分危害性和急救处理的方法。根据规定,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安加鞋厂一厂2楼车间没有通风渠和抽风机,加温隔层处也没有排气管道,有毒、无毒作业场所混在同一车间内。员工所戴的胶手套和棉手套都不符合要求。厂方负责人周佑俊辩解说,他并不知道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也不知道胶水里含有有毒物质以及16~18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不能想像一个有10年历史、通过了ISO9001认证、产品销售到欧美地区的鞋厂负责人会对“职业病”一无所知。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院长黄汉林的话说,这种职业病事故完全是“人祸”,是企业主的漠视、冷淡造成了对工人的伤害。事实上,安加鞋厂的生产环境还不是行业中最恶劣的,也不只有制鞋业的生产环境会对工人造成伤害。来自重庆市万州区赶场乡祝家村四组的农民工马开琼在黄氏富华饰物有限公司电镀部工作了8年,因长期接触三氯乙烯物品,感染、中毒,致急性出血、坏死性小肠炎,并发静脉炎、急性肾功能衰竭,1个月前死亡。前不久,中山市小榄镇骏利喷漆厂5名打工妹相继苯中毒,被误诊为贫血后遭到工厂解雇,后经多方医治无效的两名打工妹被家人送到广州医治后才确诊为苯中毒。

广东省卫生厅的调查表明,佛山、深圳、江门和惠州等外来工比较集中的地市,普遍存在有章不循、地方领导对职业危害认识不足、化学品使用管理混乱等问题。有的企业使用的化学品不标明化学成分、毒性和防护等说明,只用代号来代替。本来就没有劳动保护意识的外来工,常常在不知不觉中身体受损乃至中毒,有的人甚至中毒身亡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问题随着广东的经济转型而变得愈加严重。黄汉林说,20世纪90年代以前,广东的职业病70%为重金属中毒,1989年时有机溶剂中毒占职业病的比例只有25%,2001年上升到80%,整体情况与发达国家相似。伴随着工业生产高速发展,新职业病种类也在迅速增加,去年新发现了11种,今年又发现了13种,如正己烷、三氯乙烯、二甲基甲铣氨等溶剂中毒;中毒行业也在扩展,电子、五金电镀、制鞋、印刷、宝石加工等行业都发现了职业病的发生,连以前较少发生职业病的制衣业也因为化学品的使用而发现了职业病。

2000年,广东省政府曾组织有关部门对江门、佛山、南海、深圳和惠州等地的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情况非常严重。当时仅南海平洲一个地方就有大大小小的鞋厂500多家,其中大部分没有合法证照。调查组到达时,大部分的厂家关门了,而剩余的厂家中也几乎没有任何对职业病防护的有效措施。一些“黑心”的企业主经常是一年半载就换一批工人,主要是避免工作时有工人职业病发作,有些则在工人稍有职业病症状时就予以解雇。从这个调查来看,各地政府应该说对发生在身边的各类职业伤害都有所了解,只是眼前经济利益的短视行为使他们“忽略”了职业病对民工带来的长久伤害。

资料来源:肖文峰等http: //www.cctv.com/news/china/20020714/83html,2004年2月17日。

(本文摘自《环境与贫困:中国实践与国际经验》。)


文章录入:anny    责任编辑: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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