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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贫困的联系 | |||||||||||||||||||||
http://www.eedu.org.cn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28 | |||||||||||||||||||||
环境与贫困之间是否存在内在的联系,或存在什么样的联系,这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为了更有针对性,现分别考察不同贫困人群与环境的联系。 1农村环境与贫困 现实的情况是,大部分农村贫困人口分布在生态环境恶劣的边远山区。一个明显自然的问题是:是恶劣的生态环境导致贫困,抑或是贫困造成了生态环境的退化?环境退化与贫困之间是否存在一个恶性循环? 对于农村环境与贫困之间关系的这个问题,存在许多似是而非的看法,例如: (1)贫困造成生态环境退化。 即认为,贫困地区的人们开垦边际土地导致水土流失,到稀疏的草地放牧导致草原退化,砍树烧薪破坏了森林资源。这一看法虽然似乎很有道理,也可能是现实中的一些现象,但是,这常常是一些表面现象。水土流失严重的时期,是我国实行“以粮为纲”政策时期,当时提出要“种粮种到山顶,插秧插到湖心”。北方草原的退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号召大规模开垦草地种植粮食的结果,在年降雨量不足400毫米的地方,土地的翻耕很快引起沙化。而我国森林资源的两次大规模破坏,一次是1958年大炼钢铁时期,另一次是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经营体制大变动时期。 所以,是这些国家政策在制定时没有进行充分的环境影响评估,才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而实际上农民在日常生活和劳作时,是保护当地资源的。农民常在房前屋后、庄头村边种植树木,视它们为护村林、风景林。农民参与乱砍滥伐森林,主要还是与国家的林业和权属政策有关。如果林业政策多变,林地经营权、收益权不稳定,“公共资源的悲剧”不论在哪里都会发生。 (2)贫困的农民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差,使他们成为自觉不自觉的生态环境破坏者。 贫困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差,这有时是事实,但这更多地是指他们可能不会主动地、有意识地保护生态环境。对于他们赖以生计的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他们是知道应该和如何维护这些衣食之本的。对于有稳定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资源,他们总是精心维护,而对于利益虚化的资源,他们才没有保护的意识。这就是为什么政府组织的造林活动,有资金、技术、物资和政策的保障,但林木的存活率很低,“年年造林不见林”,而农民房前屋后的树木,不需要技术指导和护林员,仍然长得很好。所以说,不能把生态环境的破坏,简单地归结为贫困农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差,其中有着更复杂的体制、政策和社会的原因。 贫困的农民不必然是生态环境的破坏者,相反,越是贫困的人,受到生态环境恶化的损害就越大。当村边河流被污染了,穷人只能饮用被污染的浅水井里的水,因为他们最有可能没钱去打深水井,更没钱去买桶装水。当山林被砍伐,水土流失毁坏穷人的田地,他们的衣食之源就会断绝。越是贫穷的人,其生活和生产越是依赖当地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环境恶化,他们将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所以,如果不是有不当政策的引导,穷人会是资源环境可持续利用的维护者。 (3)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是一对矛盾,要摆脱贫困,就要忍受一定时期的环境污染或生态退化;要保护生态环境,就要忍受贫穷。 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有时,尤其是在短期很可能是矛盾的。但是,这种矛盾是有条件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矛盾表现为,保护环境的要求缩小了发展道路的选择空间。现实中,这种空间几乎总是存在的,有时可能需要我们去开拓。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瑞典在20世纪70年代为保护环境而逐步禁止使用含铅汽油时,起初估计这会增加使用汽油者的成本。但是,到完全禁止含铅汽油使用时,新的技术被创造出来,不但能替代铅的作用,而且新技术更便宜。最终的结果是,污染被消除了,成本也降低了,新的技术选择,避开了发展与环境的矛盾。再如,管理良好的生态旅游,也能在获得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资源环境。 (4)环境能否得到保护,取决于政府管理的力度。 即认为环境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整体效益,只能由政府来负责,政府运用公共权力和强制性的手段来保护环境,所以环境能否得到保护,取决于政府管理的力度。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具体政策就是进行环境保护立法,加大执法力度,划定保护区,建立巡查队伍。 这种做法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平问题。先发展起来的地区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优势,要求贫困地区让出资源来保护,贫困地区的发展权受到限制。二是权利问题。谁有权剥夺当地贫困居民使用当地自然资源的权利,乃至居住的权利?三是环境保护的效果问题。执法的效果如何?政府管理的成本有多高?没有当地社区的参与,环境管理的结果是双赢还是双输? 摆脱贫困与维持良好的环境之间,并没有必然的矛盾。现实中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常常是人们技术选择的结果,是某种摆脱贫困的方式导致的或是某种保护环境的方式造成的矛盾,而人们原本可以选择其他的方式来避开二者在近期可能存在的矛盾。从长远来看,消除贫困和维护良好环境之间不但没有矛盾,而且几乎总是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摆脱贫困后的人们对环境服务的需求增大,使人们更积极主动地改善环境,同时也可以有更多的投入去维护良好的环境。良好的环境能提供给人们新的、更多的发展机会。在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得到越来越多认可的今天,良好的环境应成为人的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不再是奢侈的需求。 2城市环境与贫困 引起人类关注的环境问题,首先发生在城市。在一个个很小的城市空间里,聚集着大量的人口,进行着大量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大量排放的污染物无法及时消散、稀释、分解和疏散,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和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危害。城市,尤其是中国的城市,长期以来是远离贫困的。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产业结构调整,一个城市贫困人群正在形成。 中国的现实是,城市环境污染还在相当严重的时候,城市贫困问题已经浮现出来。但在政策层面,还没有一个系统的城市减贫安排。一方面,城市穷人更多地受到环境污染的危害。当城市自来水受到污染时,穷人没钱买桶装水;当大气污染严重时,穷人没钱买空气净化器。另一方面,治理环境污染时,如果没有有利的政策安排,穷人可能承担较大份额的治理费用。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穷人更多地暴露于环境污染之中,可能更多地受到有毒有害废物的危害,从而患病的风险更大。穷人患小病时,有很高比例的人选择不去就医,省钱也许是其中重要的考虑,因为现在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大大高于人们收入水平的增长速度,这进一步增加了穷人患大病的风险。一旦患大病,穷人的生活水平将迅速下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形成贫困的一大原因。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1998年以来对上海、天津、武汉、兰州和重庆5个城市2500户贫困家庭进行的问卷调查,贫困家庭中有家庭成员患有慢性病和遗传病的占30%~60%,但是生病时不去医院看病的占50%~70%,贫困家庭有病不看的最直接原因是医药费太贵。(唐钧,2001) 表1-1 五大城市贫困家庭的医疗消费状况
资料来源:唐钧,2001。 3农民工所处的城市环境 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工作环境常常是污染严重的或有危险废物威胁的;居住环境往往是最差的,为节省费用,很多民工租住简陋的小平房。 例如,根据北京市统计局(2003)的数据表明,2002年北京市有387万外来人口,其中296万人是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商业工作人员、各种服务人员、工业劳动者和建筑业劳动者数量又占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856%,这253万外来人口中的大部分是农民工。大约50%的外来人口租房居住,其户均月租费用为3839元,其他人则住工棚或雇主提供的其他场所。另据北京市统计局(2002)的数据表明,近70%外来人口居住的是平房,平均每户住房间数为14间,人均住房面积107平方米,仅是城市户籍居民平均水平的一半。同时,兼作生产经营用房的占117%,住房内无厨房的占594%,炊事燃料使用煤炭的占381%,无洗澡设备的占823%,无厕所的占668%。这种居住环境使得他们更多地暴露于水污染、大气污染和病菌之中。 农民工主要从事体力劳动,工作中常接触有毒有害污染物,职业健康风险大,见专栏1-2。据北京市统计局(2002)统计数据表明,外来人口主要从事餐饮业、制造业、建筑业和社会服务业。北京市人口普查抽样数据表明(北京市统计局,2002),在外来就业人口的行业构成中,采掘业占1.4%,纺织服装业、家具制造业、食品加工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建筑材料、陶瓷、玻璃等)占12.0%,建筑业占16.3%,这些行业劳动强度和劳动力缺口较大。另外,批发零售业占23.0%,餐饮服务业占11.1%,社会和居民服务业占13.0%(主要是环卫业、绿化业、美容美发业、洗浴业、洗染业、摄影及扩印业、日用品修理业、家政服务业等)。
(本文摘自《环境与贫困:中国实践与国际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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